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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知识

所属图书:农药与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控 作者:史致国;金红云;史咏竹 出版时间: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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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知识

1.农药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为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2.按照不同目的、场所农药可以分为哪几类?

按照不同目的、场所农药可以分为下列各类:

(1)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为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鼠和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的;

(2)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3)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

(4)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

(5)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6)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为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的。

3.按照原料来源农药可分为哪几类?

农药按照原料来源可分为化学农药、微生物源农药和植物源农药。

(1)化学农药:又可分为有机农药和无机农药两大类,有机农药是一类通过人工合成的对有害生物具有杀伤能力或调节其生长发育的有机化合物,如敌敌畏、三唑酮和2,4-D丁酯等。无机农药包括天然矿物,可直接用来杀伤有害生物,如硫黄和硫酸铜等。

(2)微生物源农药:这类农药是利用一些对病虫有毒、有杀伤作用的有益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和病毒等,通过一定的方法培养、加工而成的一类药剂,如苏云金杆菌和白僵菌等。

(3)植物源农药:这是一类以植物为原料加工制成的药剂,如小檗碱和除虫菊素等。

4.按照防治对象农药可分为哪几类?

按照防治对象农药可分为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杀鼠剂、杀软体动物剂、杀线虫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5.什么是杀虫剂?

对昆虫机体有直接毒杀作用,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可控制其种群形成或可减轻害虫为害程度的药剂称之为杀虫剂。杀虫剂主要通过胃毒、触杀、熏蒸和内吸4种方式起到杀死害虫作用。

6.什么是杀菌剂?

对病原菌能起到杀死、抑制或中和其有毒代谢物,因而可使植物及其产品免受病菌为害或可消除症状的药剂称之为杀菌剂。使用杀菌剂后,对作物的效果表现为保护作用、治疗作用和铲除作用。具有保护作用的杀菌剂,要求能在作物表面上形成有效的覆盖度,并有较强的黏着力和较强的持效期。具有治疗作用和铲除作用的杀菌剂,要求使用后能较快的发挥作用,控制病害的发展,但不要求有较长的持效期。

7.什么是除草剂?

除草剂是指可使杂草彻底地或选择地发生枯死的药剂。除草剂按作用性质可分为灭生性除草剂与选择性除草剂两类。灭生性除草剂在常用剂量下可以杀死所有接触到药剂的绿色植物,如草甘膦、百草枯等;选择性除草剂是在一定的浓度和剂量范围内杀死或抑制部分植物,而对另外一些植物安全。选择性除草剂可在作物与杂草共存时使用,目前使用的除草剂大多数属于此类,如乙草胺、烟嘧磺隆等。

8.什么是植物生长调节剂?

人工合成的对植物的生长发育有调节作用的化学物质和从生物中提取的天然植物激素称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常见的如赤霉素、多效唑、乙烯利等。

9.植物生长调节剂与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农药有何区别?

虽然植物生长调节剂与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都属于农药范畴,但在功能、使用量与安全性等方面又有所不同。

(1)功能不同。喷施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为了调控作物或植物的生长发育,使之朝着人们希望的方向发展,其使用对象一般是作物;而喷施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则是用于预防、消灭或控制植物生长过程中发生的病原菌、害虫、杂草或其他有害生物,以消除其为害,其作用对象是病原菌、害虫、杂草等有害生物。

(2)使用量不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浓度往往较低,如常用的氯吡脲使用浓度仅为10~50毫克/千克,而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的使用浓度通常较高,如常用的杀虫剂毒死蜱的使用浓度在500~1000毫克/千克。

(3)安全性不同。植物生长调节剂对高等动物毒性较低,且施药量又很低,因此对农产品和环境相对比较安全。杀虫剂和杀菌剂等农药对高等动物毒性相对较高,施药剂量也较大,特别是杀虫剂,其对农产品和环境污染的风险通常高于植物生长调节剂。

10.哪些农药是假农药?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下列农药为假农药:

(1)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的;

(2)所含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的农药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11.哪些农药是劣质农药?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下列农药为劣质农药:

(1)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

(2)失去使用效能的;

(3)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

12.常见农药剂型与英文缩写有哪些?

常见的农药剂型与英文缩写见下表:

农药剂型英文缩写农药剂型英文缩写农药剂型英文缩写气雾剂AE诱芯GD悬浮剂SC水溶粉剂AF大粒剂GG种衣剂SD水剂AS颗粒剂GR悬乳剂SE缓释剂BR干粉种衣剂GZ可溶粒剂SG微囊粒剂CG泡腾颗粒剂KPP可溶液剂SL微囊悬浮剂CS电热蚊香液LV可溶性液剂SLX可分散液剂DC蚊香MC展膜油剂SO干悬浮剂DF微乳剂ME可溶粉剂SP粉剂DP微粒剂MG可溶性粉剂SPX粉尘剂DPC电热蚊香片MV可湿粉种衣剂SZ干拌种剂DS油悬浮剂OF原药TC泡腾粒剂EA油剂OL原粉TF乳油EC油分散粉剂OP母药TK油乳剂EO饵片PB超低容量液剂UL水乳剂EW涂抹剂PF熏蒸剂VP细粒剂FG泡腾片剂PP水分散粒剂WG烟雾剂FK毒饵RB可湿性粉剂WP悬浮种衣剂FS饵剂RG湿拌种剂WS悬浮拌种剂FSB热雾剂RR烟剂FU水乳种衣剂RSC

农药剂型与英文缩写

13.什么是农药毒性?

农药对人、畜及其他有益生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毒害作用,或使其生理机能受到严重破坏的性能称为农药毒性。农药毒性大小用致死中量(LD50)、致死中浓度(LC50)方式表示。

14.什么是致死中量(LD50)和致死中浓度(LC50)?

致死中量(LD50)也称半数死亡量,即在规定的时间内,使一组实验动物的50%个体发生死亡的毒性剂量。致死中量(LD50)剂量数值越大,农药的毒性就越小。致死中量(LD50)剂量数值越小,农药毒性就越大。

致死中浓度(LC50)也称半数致死浓度,即在规定的时间内,使一组实验动物的50%个体发生死亡的毒性浓度。致死中浓度(LC50)浓度越高,农药毒性越小。致死中浓度(LC50)浓度越低,农药毒性越大。

15.农药毒力和药效在指导防治上有哪些区别?

农药的毒性程度以毒力或药效作为评价的指标。农药的毒力指药剂本身对不同生物发生直接作用的性质和程度。毒力测定一般多在室内进行,所测定结果一般不能直接应用于田间,只能提供防治上的参考。药效是药剂本身和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药效多是在田间条件下或接近田间的条件下紧密结合生产实际进行测试的,因此,对防治工作具有实用价值。

16.我国的植保方针是什么?

我国的植保方针是“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其含义是从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出发,本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经济、有效、简便的原则,因时因地制宜,合理运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有效的方式,把病虫草鼠害控制在不足防治的水平,以达到不为害人畜健康和增产的目的。

植保职能

17.都市型农业具有哪些功能?

都市型农业的功能主要体现在防治城市环境污染,营造绿色景观,保持清新、宁静的生活环境;为城市提供新鲜、卫生、无污染的农产品,为市民提供与农村交流、接触农业提供场所与机会;保持与继承农业与农村的文化与传统。

随着全国都市型农业的快速发展,对生态效益重视程度的提升,植保理念也作出不断的调整,“公共植保”与“绿色植保”的理念也随之被提出。

18.什么是公共植保?

公共植保就是把植保工作作为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植物检疫和农药管理等植保工作本身就是执法工作,属于公共管理;许多农作物病虫具有迁飞性、流行性和暴发性,其监测和防控需要政府组织跨区域的统一监测和防治;如果病虫害和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防控不到位,将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应纳入公共卫生的范围,作为农业和农村公共服务事业来支持和发展。

19.什么是绿色植保?

绿色植保就是把植保工作作为人与自然和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其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保障和支撑作用。植保工作就是植物卫生事业,要采取生态治理、农业防治、生物控制、物理诱杀等综合防治措施,要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选用低毒高效农药,应用先进施药机械和科学施药技术,减轻残留、污染,避免人畜中毒和作物药害,要生产“绿色产品”,植保还应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传播,要确保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

绿色植保技术

20.农作物病害症状有哪些?

农作物受病原物侵染或不良环境因素影响后,在组织内部或外表显露出来的异常状态,称为症状。症状通常可用病状和病症来描述。病状类型包括变色、坏死、腐烂、萎蔫、畸形;病征类型包括霉状物、粉状物、锈状物、粒状物、索状物、胶状物。

21.侵染性病害和生理性病害有什么区别?

生理性病害也称非侵染性病害,是由非生物因素,即由于不适宜的环境条件而引起的农作物病害。由生物因素引起的农作物病害,称为侵染性病害。生理性病害没有病原物的侵染,不能在农作物个体间互相传染。侵染性病害可以在农作物个体间互相传染。

22.如何诊断非侵染性病害?

引起非侵染性病害的因素很多,但从病害特点、发病范围、周围环境和病史等方面进行分析,可帮助诊断其病因。

(1)病害突然大面积同时发生,发病时间短,只有几天。这类病害往往是由大气污染或气候因素(冻害、干热风、日灼等)所致。

(2)农作物根系发育差,根部发黑,大多与土壤水分多、板结而缺氧,有机质不腐熟而产生硫化氢或废水中毒等有关。

(3)有明显的灼伤、枯斑,而且多集中在作物某一部位(叶或芽上),也没有发病史,大多是使用农药或化肥不当所引起。

(4)出现黄化或特殊缺素症,多见于老叶或顶部新叶。

(5)病害只限于某一品种发生,表现为生长不良或与系统性症状相似,多为遗传性障碍。

23.侵染性病害病原物有哪些?

引起农作物病害的生物因素称为病原物,主要有真菌、细菌、病毒、线虫和寄生性种子植物等。

24.病原物越冬或越夏场所有哪些?

病原物越冬或越夏场所有以下几种:

(1)田间病株:在寄主内越冬或越夏是病原物一种休闲方式。对于多年生植物,病原物可以在病株体内越冬。其中病毒以粒体,细菌以细胞,真菌以孢子、休眠菌丝或休眠组织(如菌核或菌索)等在病株的内部或表面度过夏季或冬季,成为下一个生长季节的初侵染来源。

(2)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种子携带病原物可分为种间、种表和种内3种。使用带病的繁殖材料不但会使植株本身发病,而且可能成为田间的发病中心并传染给邻近的健株,造成病害的蔓延。此外带病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还可以通过繁殖材料的调运,将病害传播到新的地区。

(3)病株残体:绝大部分非专性寄生的真菌、细菌都能在病株残体中存活一定的时间。因此加强田间卫生,彻底清除病株残体,集中销毁或采取病株残体分解的措施,都有利于消灭或减少初侵染来源。

(4)土壤:土壤也是多种病原物越冬或越夏的主要场所。土壤温度比较低而且土壤比较干燥时,病原物容易保持它的休眠状态,存活时间就较长;反之存活时间则短。

(5)肥料:病原物可以随着病株残体进入肥料或以休眠组织直接进入肥料,肥料如未充分腐熟,其中的病原体就可以存活下来。

25.线虫为害植物为什么叫线虫病?

线虫是一类很小很像蛔虫一样的线形动物。线虫种类有数十万种,常见为害蔬菜的有根结线虫、根腐线虫、肾形线虫等,其中根结线虫是目前为害最严重的种类。由于线虫个体微小,肉眼看不见,为害作物后形成的症状与其他病害很难区别,所以人们把线虫对作物的为害习惯称为线虫病害。

26.根据口器的不同害虫可分为哪几类?

根据口器的不同,害虫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咀嚼式害虫,如蝗虫、黏虫、叶甲、卷叶蛾、螟蛾、天牛等。

(2)刺吸式害虫,如蝽、蚜虫、叶蝉和飞虱等。

(3)虹吸式害虫,如蛾类和蝶类。

(4)舐吸式害虫,如家蝇。

(5)锉吸式害虫,如蓟马。

27.咀嚼式害虫和刺吸式害虫可分为哪几类?

根据害虫在植物上的取食部位和为害特点,咀嚼式害虫可分为食根类害虫、食叶类害虫、蛀茎类害虫、蛀果类害虫、贮粮害虫五大类。

刺吸式害虫按其分类地位和为害方式可分为蝽类、叶蝉类、飞虱类、蚜虫类、蚧类、粉虱类。

28.保护地蔬菜哪几类害虫发生最为严重?

在温室大棚这种环境封闭、空气湿度大、昼夜温度相差悬殊的特定条件下,潜叶蝇类、蚜虫、害螨类和粉虱类害虫发生最为严重。这主要是因为棚室中环境稳定,个体较小的害虫不会受大风、暴雨的影响,从而导致害虫种群稳定,为害严重。

29.保护地蔬菜害虫通过哪些方式进入棚室?

保护地蔬菜害虫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入棚室:一是在扣棚前,一些害虫已经生活在棚室内的杂草上,如温室白粉虱、茶黄螨等;二是随菜苗迁入,如部分白粉虱便是以产在叶片上的卵被带入棚室的;三是暂时潜藏在棚室内的土壤中,待扣棚后温度升高到一定范围内时,再出土为害,如螨类等。

30.杂草主要分类方式有哪些?

依据不同学科的需要,杂草可以按其形态、生物学特性、生境等进行分类。

(1)形态学分类:禾草类、莎草类、阔叶草类;

(2)生物学特性分类:一年生杂草、二年生杂草、多年生杂草;

(3)生境生态学分类:耕地杂草、杂类草、水生杂草、草地杂草、森林杂草、环境杂草。

31.什么是农作物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农作物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是指根据生态学的原理和经济学的原则,选取最优化的技术组配方案,把有害生物种群数量较长期地稳定在经济损害水平以下,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防治措施包括植物检疫、农业防治、抗害性植物品种的利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以及化学防治等。

农作物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措施

32.什么是作物抗害品种?

作物抗害品种是指具有抗害特性的作物品种。它们在同样的灾害条件下,能通过抵抗灾害、耐受灾害以及灾后补偿作用,减少灾害损失,取得较好的收获。作物品种的抗害性是一种遗传特性,包括抗干旱、抗涝、抗盐碱、抗倒伏、抗虫、抗病、抗草害等。

33.什么是植物检疫?

植物检疫是指国家或地区政府,为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随植物及其产品的人为引入和传播,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强制实施的保护性植物保护措施。它通过阻止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达到避免植物遭受生物灾害为害的目的。

种苗检疫

34.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发布的植物检疫法令和规章制度,向基层干部和农民宣传普及检疫知识;

(2)拟订和实施当地的植物检疫工作计划;

(3)开展检疫对象调查,编制当地的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消灭工作;

(4)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执行产地检疫。按照规定承办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调运检疫手续。对调入的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必要时进行复检。监督和指导引种单位进行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

(5)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繁育、生产基地;

(6)在当地车站、机场、港口、仓库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

35.什么是农业防治?

农业防治是指通过培育健壮植物,增强植物抗性、耐害和自身补偿能力等适宜的栽培措施,降低有害生物种群数量、减少其侵染可能性或避免有害生物为害的一种植物保护措施。农业防治最大优点是不需要过多的额外投入,且易与其他措施相配套。主要做法有改进耕作制度、使用无害种苗、选用抗性良种、加强田间管理和安全收获等。

36.什么是物理防治?

物理防治是指利用各种物理因子、人工和器械防治有害生物的植物保护措施。常用的方法有人工和简单机械捕杀、温度控制、灯光诱杀、阻隔分离、微波辐射等。

灯光诱杀

37.什么是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是指利用有益生物及其产物控制有害生物种群数量的一种防治技术。根据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有针对性地增加有益生物种群数量,从而取得控制有害生物的效果。生物防治的途径有保护有益生物、引进有益生物、有益生物的人工繁殖与释放、生物产物的开发利用等。松毛虫赤眼蜂防治玉米螟就是生物防治中的一项措施。

38.什么是昆虫信息素?

昆虫信息素又称外激素,是由昆虫特殊腺体分泌到体外并引起同种其他个体产生特定行为或生理反应的信息化学物质。昆虫利用它相互交流,我们常称其为“昆虫的语言”。

39.昆虫性信息素产品的优点有哪些?

昆虫性信息素产品具有如下优点:

(1)灵敏度高。昆虫对于信息素具有高度的敏感性,0.1毫克的性信息素即可对雄性昆虫起到引诱作用。

(2)选择性强。昆虫信息素只对同种间个体的昆虫起作用,高度专一。

(3)无毒、无残留、不污染环境。昆虫信息素为自然界中昆虫自身产生的物质,含量极少,不接触植物和农产品,没有农药残留之忧,不会对人畜产生毒性,不杀伤天敌;昆虫信息素的用量极少,且非常容易分解,因此不会污染环境。

(4)不易产生抗药性。昆虫性信息素作为同种异性昆虫之间生殖阶段的化学通讯工具,其化学结构的高度复杂性和特殊性是昆虫种间生殖隔离的重要保证,为世代自然选择的结果,不易产生抗药性。

(5)操作方便、经济实用。

40.什么是昆虫性信息素诱芯?

将人工合成的某种昆虫性信息素加入缓释装置制成的昆虫引诱产品,性信息素的量约为一只雌虫释放量的1000~100000倍,通过缓释装置慢慢释放,模拟雌虫释放性信息素的行为,能够引诱前来赴会的雄虫,再结合相应的诱捕装置可将诱来的雄虫捕获。

41.使用农药和昆虫信息素产品有无矛盾?

信息素产品与各种农药是互补关系。一般情况下农药防治对象为害虫的幼虫,诱芯诱捕的是害虫的成虫,一杀一诱,效果更加显著;害虫数量降下来后,可以逐步降低农药使用次数。

42.昆虫信息素产品和其他防治措施之间是什么关系?

昆虫信息素产品同物理防治、化学防治及天敌应用技术等防治措施之间是互补的关系。在防治过程中不会与其他防治措施冲突,属于综合防治体系的一部分。另外,昆虫信息素产品防治的对象是成虫,对害虫有监测和防治的作用,同其他防治措施结合使用,能够逐步降低农药使用次数,对害虫起到综合防治的效果。

43.什么是化学防治?

化学防治是指利用化学药剂防治有害生物的一种技术。主要是通过开发适宜的农药品种,并加工成适当的剂型,利用适当的机械和方法处理作物植株、种子、土壤等,来杀死有害生物或阻止其侵染为害。

44.什么是防治适期?

防治适期是指防治病虫草等有害生物为害的最佳时期。任何一种病虫草害都有它的防治适期。使用农药防治农作物有害生物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用药过早或过晚都不能达到理想的防治效果。只有正确选择防治适期才能达到最理想的防治效果。不同的病虫草害有不同的防治适期,一般情况可根据当地农业部门的预测预报来确定。

45.哪些原因会导致农药防治效果不理想?

农药防治效果不理想可能由于以下原因:

(1)农药产品质量不合格。农药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农作物的防治效果。如果使用假劣农药防治农作物有害生物,必然导致对有害生物防治效果差。

(2)未按标签规定使用。没有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上规定的防治作物、防治对象、防治方法及用药量施用农药。

(3)农药标签不合格。有的农药生产企业在未经试验、示范的情况下,擅自修改标签,扩大已登记农药的适用范围,从而导致农药使用效果可能不理想。

(4)环境气候影响。施药方法与气候等环境条件,也会影响施药效果。如使用除草剂进行土壤封闭时,水量不足就会影响防治效果。

(5)农作物有害生物对个别农药产生抗药性。

46.影响农药产品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除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外,还有以下因素影响农药质量:

(1)产品配方。产品中有效成分以外的组成部分及其含量,不仅影响产品的技术指标,还影响产品的稳定性和使用效果。

(2)产品加工工艺。加工工艺对产品的性能、稳定性有直接关系。

(3)产品贮存环境。在高温、潮湿和光照的条件下,易引起农药有效成分分解。在低湿的条件下,易引起有效成分析出。

(4)产品贮存时间。一般农药的产品质量保质期为两年,在保质期后,产品可能难以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

47.使用假、劣农药容易造成哪些后果?

使用假、劣农药容易造成以下不良后果:

(1)导致减产或绝收。使用假劣农药防治效果差,易造成农作物药害,导致农作物减产或绝收,影响下茬作物生长。

(2)农产品质量不合格。因使用假劣农药造成的农作物农药残留超标,导致采收后的农产品品质下降,甚至造成农产品质量不安全,影响农民收入。

(3)人畜中毒。使用假劣农药易引起使用人员中毒或食用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的人畜中毒。

(4)使用假劣农药会影响环境安全,容易造成水、土壤等环境污染。

48.什么是农民田间学校?

农民田间学校是以“农民”为中心,以“田间”为课堂,参加学习的学员均为农民,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农业技术员担任辅导员,在作物全生育期的田间地头开展培训。

农民田间学校与其他学校的不同之处在于,辅导员不是通过讲课方式向农民传授技术,而是围绕农民学员设计问题、组织活动,鼓励和激发农民在生产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订解决方案完成实施,使其最终成为现代新型农民或农民专家。

农民田间学校模式

49.什么是工厂化育苗?

工厂化育苗是指在人工创造的最佳环境条件下,采用科学化、机械化、自动化等技术措施与手段,进行批量生产种苗的一种先进生产方式。与传统的育苗方式相比,具有用种量少、占地面积小,能够缩短苗龄、节省育苗时间,能够尽可能减少病虫害发生,提高育苗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统一管理,推广新技术等优点,可以做到周年连续生产。

50.什么是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是指具备一定植保技术条件的服务组织,采用先进、实用的设备与技术,为农民提供契约性的防治服务,开展社会化、规模化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51.什么是抗药性?

抗药性是指被防治对象病虫草害对农药的抵抗能力。抗药性可分自然抗药性和获得抗药性两种。自然抗药性又称耐药性,是由于生物种的不同,或同一种的不同生育阶段、不同生理状态对药剂产生不同耐力。获得抗药性是由于在同一地区长期、连续使用一种农药,或使用作用机理相同的农药,使害虫、病菌或杂草对农药抵抗力提高。

52.什么是农药药害?

若使用农药方法不当,技术要求控制不严,不但不能达到防治病虫草害、调节作物生长的效果,还能引起被保护的农作物或种子不正常生长发育、产生生理症状或生产质量下降等,发生这样的现象便称为药害。

53.什么是农药中毒?

在接触和使用农药过程中,由于缺乏安全预防措施或操作不当等,使农药侵入到人体超过了正常的最大忍受量,使人的正常的生理功能出现失调,引起毒性为害和病理改变,表现出一系列中毒临床症状,就称之为农药中毒。农药中毒一般可分为急性中毒与慢性中毒两种。

54.北京市区(县)级农药监管执法的负责部门是谁?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北京市区(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55.北京市农药监督管理的执法依据有哪些?

北京市农药监督管理的执法依据有《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6.什么是简易程序行政处罚?

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法人或者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57.什么是一般程序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是指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经过正常的普遍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处罚理由依据、享有权利、处罚决定的作出,以及处罚决定书的交付、送达等内容。

58.监管机关开展农药监管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监管机关开展农药监管主要有3种方式:日常监管、监督抽查(包括指定对象监督抽查、交叉监督抽查、委托监督抽查)与大案要案查处。

59.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中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行使下列职权:

(1)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入销售门店、农药库房等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不得拒绝。

(2)依法向有关当事人调查、了解情况。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可以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关工作人员和经营单位了解是否有违法行为。被了解情况的有关人员须如实反映真实情况,不得拒绝和隐瞒。

(3)依法查阅、复印有关材料。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查阅、复印涉嫌农药产品违法行为相关的合同、发票、帐薄以及相关资料。

(4)依法监督处理假、劣农药。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单位,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负责处理被没收的假农药、劣质农药。

(5)依法查处经营违法行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违法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处罚、没收等处罚。

60.北京市农药监管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北京市农药监管的工作目标是: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率100%,重大假劣农药案件查处率100%,市场检查与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查处率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100%(协查),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100%。最终达到无因禁限用农药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无因假劣农药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