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药标签解读
二、农药标签解读
1.什么是农药标签?
农药标签是紧贴或印制在农药产品包装上直接向用户传递该农药性能、使用方法、毒性、注意事项等内容的技术资料,也是向使用者传递产品有关技术信息、指导安全合理用药的主要说明。农药标签上的名称、产品性能、用途等各项内容都有严格的试验依据,是农药生产企业对试验结果的高度概括和总结。农药标签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产品登记时,产品标签上的内容都必须经过农药登记部门严格审查并获得批准后才允许使用。使用者严格按照标签上的说明使用农药,不仅能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而且能起到保护消费者自身利益的作用。
2.农药产品标签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农药产品标签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农药标签必须粘贴在农药产品的包装容器上。
(2)一种农药标签只能适用一种农药产品。
(3)农药标签标示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药标签标示的内容必须真实,并与农业部核准的备案标签一致。不得擅自修改产品的使用范围、防治对象,不得使用宣传等广告用语,也不能以粘贴的形式修改农药生产日期等标签内容。
(4)农药标签标示的内容应科学、准确并通俗易懂,以便于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该产品的性能、特征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5)农药在流通中,标签不得脱落,其内容不应模糊,必须保证用户在购买或使用时,标签上的文字、符号、图形清晰醒目,易于辨认和阅读。
(6)农药标签中的重要内容如产品名称、含量、剂型、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毒性标识等,应尽可能配置大的空间或置于显著位置。
(7)农药标签必须使用规范的中文简体汉字,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8)分装产品标签必须与原生产企业正式使用的标签内容一致。
3.农药标签应当标注哪些内容?
农药标签是农药产品的身份证,合格的农药标签可以指导农民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农药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重量、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毒性及标识、注意事项、中毒急救措施、贮存和运输方法、农药类别、像形图及其他经农业部核准要求标注的内容。
合格农药产品标签示例
产品附具说明书的,说明书应当标注前款规定的全部内容;标签至少应当标注农药名称、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重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毒性及标识,并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杀鼠剂产品标签还应当印有或贴有规定的杀鼠剂图案和防伪标识。
分装的农药产品,其标签应当与生产企业所使用的标签一致,并同时标注分装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分装登记证号、分装农药的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分装日期,有效期自生产日期起计算。
合格的杀鼠剂产品标签示例
4.什么是农药“三证号”?
农药“三证号”是指农药登记证号(用PD或PDN表示)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用LS表示),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用XK或HNP表示),产品标准号(国家标准用GB、行业标准用NY或HG、企业标准用Q表示)。分装的农药产品应同时标注分装登记证号,进口农药产品直
农药三证号标注示例
5.农药名称应怎样标注?
农药名称由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和加工剂型3部分组成。
(1)标签上的农药名称应使用农药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或由2个或2个以上的农药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简称组成的名称。一个农药产品应只有一个产品名称。
(2)农药名称要用醒目大字表示,并位于整个标签的显著位置。
农药名称标注方式示例
(3)在标签的农药名称正下方标注产品中含有的各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的全称、含量及加工剂型等。
(4)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通常采用质量百分数(%)表示,也可采用质量浓度(克/升)表示。特殊农药可用其特定的通用单位表示。
6.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如何表示?
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通常采用质量分数(%)表示,也可采用质量浓度(克/升)表示,特殊农药也可用特定的通用单位表示。
一般来说固体农药产品以质量百分含量(%)表示,如70%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液体产品采用质量百分含量(%)表示,如1.8%阿维菌素乳油,也可采用单位体积质量(克/升)表示,如200
7.农药名称在农药标签上的标注方式有哪些要求?
为使人们能够方便阅读农药标签,《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药名称应显著、突出,字体、字号、颜色应当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对于横版标签,应当在标签上部1/3范围内中间位置显著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应当在标签右部1/3范围内中间位置显著标出;二是不得使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三是字体颜色应当与背景颜色形成强烈反差;四是除因包装尺寸的限制无法同行书写外,不得分行书写。
8.为什么要取消农药商品名?
以前农药市场上农药商品名称五花八门,经常误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农药。多种农药商品名称不仅给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潜在的为害,而且也极大地破坏了农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针对“一药多名”问题,2007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44号》明文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而改用通用名称。取消商品名、规范农药产品名称是推进农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农民对产品知情权的客观需要,是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的客观需要。
取消商品名、规范农药产品名称
9.农药商标上的?或TM含义是什么?
?是指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
注册商标
标注TM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是商标,但不一定已经注册。TM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入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
商标
标签使用商标的,应当标注在标签的“边”或“角”;含文字的,其单字面积不得大于农药名称的单字面积。
10.我国农药毒性标识是如何规定的?
农药产品毒性分为5级,即: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农药标签上必须标明农药的毒性并按照下列规定分别标注。
剧毒农药:用黑框、黑骷髅图样和红字“剧毒”字样表示。
高毒农药:用黑框、黑骷髅图样和红字“高毒”字样表示。
中等毒农药:用黑框、黑十字标识和红字“中等毒”字样表示。
低毒农药:用黑框黑字字样表示。
微毒农药:直接用红字“微毒”字样表示。
毒性级别与原药的最高毒性级别不一致时,应当同时以括号“(红字)”
农药毒性标识
11.农药种类标志带由哪几种颜色组成?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农药类别应当采用相应的文字和特征颜色标志带表示。种类标志带分别由红色、黑色、绿色、蓝色和深黄色区别。红色标志带上应标注“杀虫剂”或“杀螨剂”或“杀虫/杀螨剂”或“杀软体动物剂”;黑色标志带上应标注“杀菌剂”或“杀线虫剂”;绿色标志带上应标注“除草剂”;蓝色标志带上应标注“杀鼠剂”;深黄色标志带上应标注“植物生长调节剂”;不同类别混配的产品应同时标出。
农药种类标志带
12.什么是农药有效期(保质期)?
农药在生产企业生产包装之日起到没有降质降效的最后日期,这段时间叫做有效期,也叫保质期。在有效期内农药产品质量不能低于质量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使用者按照农药标签上的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施药浓度等规定应用,应能达到满意的防治效果而且不会产生药害。
13.农药产品有效期(保质期)在农药标签上如何表示?
农药产品有效期一般用以下4种形式中的一种方式标明:
(1)生产日期(或批号)和质量保证期。如生产日期(批号)“2013-06-18”,表示2013年6月18日生产,注明“产品保质期几年”。
(2)产品批号和有效日期。
(3)产品批号和失效日期。
(4)分装产品的标签上分别注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其质量保质期执行生产企业规定的质量保质期。
14.农药标签中的企业名称应如何标注?
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名称是指生产企业的名称,联系方式包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进口农药产品应当用中文注明原产国(或地区)名称、生产者名称以及在中国办事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除本办法规定的机构名称外,标签不得标注其他任何机构的名称。如果农药产品标签上标注了:“××监制”“××技术”“××国家进口”等与本企业无关的单位或部门,则此标签就属于不合格农药标签。
农药生产企业标注方式
15.农药标签或说明书上有广告或夸张用语可以吗?
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标签不得标注任何带有宣传、广告色彩的文字、符号、图案,不得标注企业获奖和荣誉称号。如果农药标签上有“优质产品”“农民的首选”“绿色农业”“保证高产”“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好”“最强”“超高效”“超内吸”“特效”“安全”“无毒”“无残留”和“防治效果高达×%以上”等广告宣传用语,那么这种农药标签就属于不合格农药标签。
不合格农药标签上的广告语
16.可以标注未经登记的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吗?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完善农药登记制度,《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对农药标签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上不得出现未经登记的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的图案、符号、文字。农药标签内容都是要经过农药管理部门审核的,需要经过登记备案以后才能印在标签上,擅自更改农药标签涉嫌违法。
17.农药标签可以“粘贴”吗?
经核准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农药生产、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标签内容。如果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部门擅自以裁剪、粘贴和涂改等方式对农药标签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就违反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18.农药标签应标明哪些注意事项?
农药标签应标明以下注意事项:
(1)标明该农药与哪些物质不能混合使用。
(2)按照登记批准内容,注明该农药限用的条件(包括时间、天气、温度、湿度、光照、土壤、地下水位、作物和地区等)。
(3)注明该农药已制定国家标准的安全间隔期,一季作物最多使用的次数等。
(4)注明使用该农药时需穿戴的防护用品、安全预防措施及注意事项等。
(5)注明施药器械的清洗方法、残剩药剂的处理方法等。
(6)注明该农药中毒急救措施,必要时注明对就医的建议等。
(7)注明该农药国家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作物或范围等。
19.农药标签上汉字字体高度可以小于1.8毫米吗?
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标签上汉字的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20.您了解农药标签上像形图的含义吗?
为确保更加安全、谨慎地使用农药,标签上应使用有利于安全使用农药的象形图,象形图的种类和含义见图。
农药标签上的象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