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措施
浅谈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是指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耗费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料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间,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职责明确的要求,项目的成本控制责任主体应当以能否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别采取措施。本文依据控制权限分别从公司和项目部角度进行论述,对项目部能够控制的费用,应当由项目部进行控制;而对项目部无法控制的成本,则应当由公司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1.公司角度的成本控制
1.1 不承揽招标价格低于成本的工程
招标价格低于成本,是指即使按照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和建筑市场人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来的总成本,且不计算间接费和计划利润,也比工程的招标价格高。企业承揽了这样的工程,定额消耗与实际消耗之间的差额数量没有了,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和财务费用没有了,计划利润没有了,而这几项费用通常要占正常的建筑造价的25%左右,项目部要想在这样的中标价格基础上不亏损,无论怎么努力都难以达到。因此,企业除非有进入某个行业的意图,否则必须坚决避免承揽招标价格低于成本的工程。一旦承揽了这样的工程,企业应按照正常的成本控制方法,明确
1.2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资源配置
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后,必须对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或者重新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使施工组织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完全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尽量避免无效的工作量和重复劳动;注重帮助项目部采取先进的劳动组织形式,合理配置劳动力、材料、设备和资金等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资源的作用,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劳动消耗;指导项目部采取先进的施工技术,并在不降低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改变一些传统落后的施工方法,使用节能降耗新型材料或可替代的工程材料和固定资产,以提高施工效益,加快工程进度。
1.3 合理处置非项目部主观原因发生的成本或亏损
因非项目部主观原因而发生的成本或亏损,比如因设计变更(扣除增加的计价收入后的净成本)、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合理、气候变化、项目部息工等因素而增加的成本,以及因中标价过低而企业又未予补充内部预算所形成的亏损,必须由企业负责。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分清责任,避免项目部因企业不承担非主观原因而发生的成本或亏损,放弃成本控制的责任,从而引发更加巨大的主观因素亏损。
1.4 适当控制经营规模
企业应对经营规模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在保证在册员工的工资水平在同行业平均水平之上的前提下,适当控制经营规模,向管理而不是单纯向规模要效益;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对所属的项目部进行整合,使每一个项目部都具有较雄厚的管理基础,使所承担的工程项目都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下面用一个例子说明上述问题。如果一个项目部一年完成3000万元产值可以实现利润总额(包括上交给企业的管理费)300万元,在完成价格水平相近的工程5000万元产值时仅可以实现利润总额330万元,那么就决不去完成5000万元产值。因为按照项目部的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现行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虽然多完成2000万元产值增加了30万元利润总额,但在多完成产值的同时,却使项目部的产值利润率降低(前者为10%,而后者仅为6.6%)和应收账款增加、完成的工程项目增加,从而使坏账的风险、工程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风险、发生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加,而这些风险在转化为损失时,则可能最终冲抵多增加的利润,甚至减少原有的利润。
1.5 全部固定资产实行招标采购
在自行施工项目部的成本中,固定资产(含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和各种管理用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建筑物)折旧费约占5%,而目前项目部和企业的各级管理机构所使用的固定资产,以招标形式实行购买的微乎其微。如果企业的设备全部实行招标采购,则其采购价格预计可降低10%左右,不但每年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可因此降低10%,企业还可以用节余的资金办更多的事情。因此,企业在系统内也应全部实行招标采购固定资产。
2.自行施工的项目部的成本控制措施
2.1 确定工程项目的总成本目标和盈亏指标
企业对每一中标的工程,在正式开工后半年内应当派出工作组,确定该工程项目的总
确定成本目标时,各分项工程的人工工天,以省、部颁劳动定额或现场测定的定额数据进行确定,工天单价按照企业的平均工天单价或其他标准进行修正后确定;各分项工程的各种主要材料的数量,按照施工图纸和省、部颁材料消耗定额或现场测定的定额数据进行确定,材料单价按照中标时的价格或企业制定的计划价格进行确定。各分项工程的各种设备的台班数量,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省、部颁机械台班定额,结合上场设备的状况进行确定,台班单价按照省、部颁机械台班定额和上述方法确定的材料单价进行确定;或者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排的上场设备种类、数量、价值和国家、企业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先计算出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大修费,然后再根据按照省、部颁机械台班定额和上述方法确定的材料单价确定机械台班单价(可变费用部分)。各分项工程的间接费,可采取费率、费用定额等方式确定。工程项目的间接费总额可根据确定的该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数量、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管理所需的各种办公设备、用具数量以及日常的办公用品费用、应当提取或交纳的各项费用(如职工福利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进行确定。工程项目的税金可根据国家规定的税种、税率和合同价值进行确定。工程项目的财务费用可根据项目融资的数额和国家规定的利率、企业规定的资金占用费率进行确定。
工程项目的盈亏指标按照中标价格减去总成本指标,在考虑一定比例或数额的变动因素后进行确定。项目部实现的盈亏数额由企业收缴或进行弥补。项目部按照总成本指标和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的盈亏,由项目部留用或自行承担。
2.2 实行材料招标采购
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中的燃料、配件等费用(以下简称为材料费),是工程成本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其比例约占项目部总成本的70%以上;控制住了材料费,就能够控制住项目部总成本的绝大部分。材料费是由材料单价(含运杂费,下同)和消耗的材料数量两个因素决定的,其中材料单价的高低又直接决定了工程项目成本的高低,是成本控制的主要方面。材料单价是由市场的供需决定的,供给大于需求,材料单价就会下降,需求大于供给,材料单价就会上升;而目前企业所需要的各种材料,绝大部分是供给大于需求的产品,只是由于供应渠道不畅、市场信息不灵、材料采购人员业务不熟、采购数量偏小、选择的供应商偏散、付款时间拖后等原因,导致许多材料的价格偏高,因此,必须彻底改变以往的购货方式,在企业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其主要材料包括地材全部实行招标采购的方式,选择同样价格但质量好或同样质量而价格低的同品种、同规格的材料供应商,以降低材料的采购单价。同时,要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在不提高材料价格的前提下尽量晚付款,而在现金购买与赊购价格悬殊较大(相差5%以上)且付款时间不能延期半年以上时,即使是借款,也要优先选择现金购买。
2.3 按照可控原则控制成本
项目部对施工队和员工,要按照成本的可控原则,分清项目部、施工队和员工对各项成本的责任,按照市场情况、项目部实际和机械台班定额,制定出合理的责任单价,包括工天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和间接费费率或定额;以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
2.4 强化安全、质量管理
项目部要树立安全、质量就是效益的大效益观念,积极预防和避免可能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对安全、质量事故的多发区域时刻监控,减少或避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要严格执行对安全、质量事故责任人员的惩罚制度,使全体员工树立起清醒的安全、质量意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质量事故隐患。
2.5 加强合同管理
所有的项目部,特别是以分包工程为主的项目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对所有已经签订且正在履行的合同进行审查,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要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不同意变更的要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对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必须坚持协商一致的原则。除能够及时结算或者处理的事项外,其他的与外单位或个人的买卖、供用水电气热、借贷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事项,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合同,不得以口头形式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更改或变相更改。
2.6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成本控制机制
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制定与控制成本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材料采购、保管、验收、出库、消耗制度,劳动报酬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规定,安全、质量管理办法,验工计价办法等,并建立起项目部的成本控制和内部监督机制。要重视上述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强对业务部门执行制度的检查,对执行不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不执行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处罚,必要时要坚决撤换有关人员。要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指导和督促他们做好各项业务工作,保证成本控制的质量。
3.分包施工的项目部成本控制措施
3.1 按照确定总成本目标的方式确定分包工程价款
其具体操作过程是:第一,按照确定工程项目总成本的方法和分包单位承担的工程量,确定分包工程的项目直接费和现场经费,这样就扣除了预算定额与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之间的差额(约为项目直接费和现场经费预算费用的5%);第二,按照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将其应当计取的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和财务费用的费率降低30%~50%,也可以考虑不对分包单位计取财务费用;第三,按照上述确定的项目直接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和财务费用总额,把该工程项目的计划利润率降低60%以上计取计划利润;第四,按照国家或改工程项目规定的税种、税率,以1~3项的费用总额为基数计取税金;第五,将上述费用相加,即为分包工程的总价款。按照此方法确定分包工程价款,其差额约为工程正常预算价值的18%~20%。如果所有以分包工程为主的项目部全部按照这个方法分包工程,就可以控制住分包工程的成本,杜绝效益的流失。
3.2 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和结算工程款
项目部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月进行验工计价,然后结算工程款,不得对分包单位预付备料款和工程款。在结算工程款时,必须及时扣除分包单位在项目部领取的材料费、项目部代付的各项费用。要建立结算工程款的联签制度,即在结算工程款时,除了验工计价报表外,还要有分包单位业务有关的各业务部门是否扣款的意见,如物资、设备、安全质量、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的意见。要严格禁止分包单位以项目部或企业的名义到外部采购材料、设备,不得向分包单位出具没有填写任何用途的单位证明和盖有本单位印章的空白信笺,防止分包单位进行各项诈骗活动。
3.3 严格禁止外部单位挂靠施工
项目部必须按照企业的要求,禁止外部单位以各种形式挂靠企业对外施工。无论是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直接接触中标的工程项目,还是项目部通过其他单位与建设单位间接接触中标的工程项目,或者是其他单位与建设单位通过各种关系中标、但需要企业挂名的工程项目,凡是以企业名义中标的工程,必须由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由项目部与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和结算工程款。任何项目部都不得让外部单位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验工计价和结算工程款,而项目部仅象征性地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主要特征的建筑市场已经形成,企业间竞争将逐渐过渡到合理低价竞争。企业的对外经营和对内管理的理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加强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管理,减支增效,将成为大多数企业的长期经营战略。施工企业要提高市场竞争力,最重要的是在项目施工中,以尽量少的物化消耗和劳动力消耗来降低企业成本,把影响企业成本的各项耗费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所以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成本控制管理,才能增强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