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品定价初探
旅游产品定价初探
1.旅游产品的定义
一直以来,在旅游界对旅游产品的认识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看法,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基本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1.1 从旅游经营者角度出发的观点
按综合产品说,“旅游产品是指为满足旅游者审美和愉悦的需要而在一定地域上被生产或开发出来的以供销售的物象与劳务的总和。”
按旅游线路说,“旅游产品是提供给旅游者消费的各种要素的组合,其典型和传统的市场形象表现为旅游线路。”
按服务产品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产品是旅游服务诸行业为旅游者满足游程中生活和旅游目的需要所提供各类服务的总称。”
1.2 从消费者即游客角度出发的观点
“旅游产品是旅游者为了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通过花费一定的货币、时间和精力所获得的一次旅游经历。这个经历包括旅游者离开常住地到旅游结束归来的整个过程中对所接触的事物、所经历的事件和所享受的服务的综合感受。”
英国学者霍洛韦和密德尔顿等也持同样观点。
1.3 旅游产品的特点
首先,旅游产品是服务产品。服务是由一系列或多或少具有无形特征的活动所构成的一种过程,这种过程是在顾客与员工、有形资源的互动关系中进行的。旅游活动是指旅游者从居住地出发至游程结束回到居住地的整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游客并不是被动接受所有的服务,而是积极参与到此过程当中。因此,旅游产品是服务产品,旅游企业凭借各种有形物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旅游者所购买的就是旅游企业所提供的服务。
其次,旅游产品表现为服务产品的组合。旅游者所购买的不是产品或服务,而是由产
2.旅游产品定价的影响因素
2.1 影响旅游产品定价的传统因素
按照传统的营销定价策略,制定产品价格主要基于成本、需求和竞争三方面的考虑。旅游产品同样属于社会商品的范畴,因此制定价格时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产品成本:企业想要制定的价格,应能涵盖它的所有生产、分销和推销该产品的成本,此外还应包括一定的利润。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是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材料与人工费用等,这通常与生产的技术密切相关。第二是与生产量密切相关的成本,即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随着生产量的增加,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减少,这使许多企业在制定低价策略时能通过迅速扩大的生产量以降低成本,从而同样有相当的利润空间。
市场需求:在考虑市场需求对定价的影响的时候,主要考虑需求弹性问题。在制定和调整产品价格时,企业要特别注重市场需求对价格的敏感性。市场需求对价格的敏感性决定了产品的价格弹性,从而可根据产品的价格弹性制定出产品价格变动的策略,即需求价格弹性大于1时采取降价策略,小于1时采取提价策略。
竞争状况:市场需求和成本决定了产品可能的价格范围,而市场的竞争状况进一步缩小了这一定价范围。企业在制定产品价格的时候还必须考虑竞争者的产品质量、特色、成本、价格和可能的价格反应,并与之进行比较以便为自身产品确定一个适宜的价格。
以上是旅游产品作为一般的社会商品的一般性定价模式,根据不同的影响因素,传统的定价模式主要有三种,即以成本为导向的定价方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定价方法和以市场竞争状况为导向的定价方法。
2.2 影响旅游产品定价的特殊性因素
毫无疑问,产品特性是影响定价决策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对旅游产品这一特殊的产品而言,产品特性对其定价的影响要远远超过上述传统的影响因素所起的作用。旅游产品的特性主要有:
无形性:旅游产品与实体产品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服务的无形性,由于服务的很多元素是无形无质的,因此顾客在购买之前,往往不能确定能够得到什么样的服务。这种无形性使得消费者自身的感知对旅游产品的生产产生巨大的影响。
差异性:由于顾客、员工以及环境对服务过程的影响,使得旅游产品无法像有形产品那样实现标准化。由于每个个体的背景和经济承受能力各不相同,同样的景点对于不同的个体来说所感受到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同时旅游产品需求具有季节性,因而大多数旅游产品在一年中存在明显的淡旺季;此外,旅游地由于吸引物的不同,有世界级的自然文化遗产,有国家级的重点风景名胜区,也有地方性的旅游景点,不同等级的旅游地对游客的吸引力和辐射范围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旅游产品的价格也应该因人、因时、因地而异。
不可储存性:旅游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过程是不可分离的,再加上服务是无形的,这使得旅游产品无法像有形产品一样可以储存以供今后销售或使用。当需求稳定时,产品的供
综上所述,旅游产品除了具有一般商品的特点之外,还具有无形性、差异性和不可储存性。这些特性的存在,使得旅游产品的定价策略内容更为丰富。无形性使得消费者自身的感知价值对旅游产品定价产生重大影响,差异性的存在要求企业利用价格歧视制定差别化价格,而不可储存性则对价格的弹性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企业在定价时,要充分考虑到以上几个因素的影响,制定合理的定价策略。
3.旅游产品定价策略
旅游产品特殊的定价模式主要有创造正面的服务感知价值、利用价格歧视、差别定价和合理运用需求价格弹性原理三种策略。
3.1 创造正面的服务感知价值
所谓服务感知价值是指消费者对所购买并进行消费的服务产品实际感受到的总价值的大小。
对不同的消费者群来说,价值感知经常是不同的,它受到顾客的总价值和总成本两方面的因素影响。所以,服务感知价值是一个比较概念。游客会将预期的服务和接收到的服务相比较,最终形成自己对服务质量的判断,也形成了游客的感知价值。如果旅游产品价格超过这一理解价值所反映的价格,那么就会遏制需求,反之,则会刺激需求。所以,感知价值可能是正面的,也有可能是负面的。只有当它大于零的时候,也就是顾客总价值大于顾客总成本的时候,服务感知价值才对消费者购买产生正向意义。
成功的定价策略的结果必然是形成正面的游客感知价值。因此,企业在制定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到顾客可能的体验和感受。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策略:
3.1.1 捆绑定价策略
捆绑定价是指旅游企业为成套旅游产品制定一个低于各个旅游产品成本价格之和的总价格。这一策略主要是通过降低顾客感觉中的价值差异,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捆绑定价法的具体应用主要表现在将两种或以上对同一游客偏好不同的旅游产品捆绑在一起定价。这样不仅能降低成本,而且还能增加服务企业跟顾客的联系,更好地发掘顾客的需求。例如:某企业推出甲、乙、丙三种产品,如果产品分开销售,游客大多会根据自己的偏好针对某一产品进行消费。但若是利用捆绑定价策略,将其中任意两种甚至三种产品统一捆绑销售,游客就可能会选择更多,这样无形中也为企业实现了更多的利润。
3.1.2 溢价策略
溢价策略也称理解价值定价策略。在旅游产品体验营销中,通常把游客视为理性的“经济人”和感性的“自然人”的综合体,也就是说,游客因理智和一时冲动而做出选择的几率是同等的。游客对价格的认定并不以成本为依据,他会根据自身对所接受旅游体验价值的理解程度来衡量,而且其心理理解的价格往往会超过产品自身成本。
3.1.3 “递增式”的定价策略
采用这种策略时,一般是将进入产品体验的第一个阶段价格定得比较低,随着消费体验的深入和对价格的淡化,而将下一体验阶段的价格定得稍高一点。比如对游乐场所而
3.2 利用价格歧视进行差别定价
由于差异性的存在,同一旅游产品,按游客的差别或时间、地点差别可以细分市场。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旅游产品需求有明显差异。因此,在每一细分市场上,都可以确定一个不同的价格,使得每一市场达到最大收益,避免统一定价对某一细分市场收益的负面影响。在差别定价中,常见的是价格歧视。价格歧视是指对同一成本的产品针对不同的顾客规定不同的价格,或者不同成本的产品对同一顾客规定的同一价格。
应用价格歧视理论来考虑旅游产品的定价,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3.2.1 一级价格歧视(也称微量定价模式)
一级价格歧视是指经营者针对每个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制定歧视价格。当经营者能够了解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愿意并且能够支付的最高价格,就可以据此按照每个消费者的需求价格逐个制定歧视价格。采取这一模式制定出的价格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都是比较容易接受的,但是,经营者也要考虑到在此价格基础上获得的利润是否能够冲销对于消费者的逐一定价区别对待所产生的额外成本。
3.2.2 二级价格歧视(也称成批定价模式)
二级价格歧视是指经营者根据不同的消费量或“区段”对消费者索取不同的价格的定价模式。在旅游产品定价中二级价格歧视运用得最多的是对团体旅游、包价旅游、散客旅游区别对待,制定不同的价格,比如航空公司对旅行社提供机票折扣以及景区门票的团体优惠。同时,二级价格歧视还可用于对国内外、对不同地区的旅游者制定不同的价格。
3.2.3 三级价格歧视(也称逆弹性定价模式)
三级价格歧视是对不同的消费群体采取逆弹性法则,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价格弹性,分别制定价格。对于需求价格弹性高的消费者制定较低的价格,而对于需求价格弹性低的消费者制定较高的价格。这是目前比较盛行的一种定价模式。这种定价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能够增加整个社会的福利,保护或者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扩展有效的消费群体。
3.3 合理运用需求价格弹性原理
需求价格弹性是指商品的需求量对其价格的反应程度,其弹性系数等于需求量变化率除以价格变化率。由于需求量与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呈反方向变动关系,因此需求价格弹性系数为负数。当某种旅游商品的需求富有弹性或缺乏弹性时,该旅游商品需求量对其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是不同的,这也导致旅游企业总收益有不同的变化结果。因此旅游企业可以充分利用需求价格弹性原理,针对自己旅游产品的性质和特定的旅游经营环境,灵活制定和调整旅游产品价格,从而达到业经营战略目标。
需求价格弹性原理在旅游价格决策中的具体应用可以表现为两种价格策略的运用,即薄利多销价格策略和厚利限销价格策略。
3.3.1 薄利多销价格策略
薄利多销策略指企业在制定旅游产品价格时,有目的地以相对较低价格刺激需求,从
实行薄利多销的旅游商品,其需求应该是富有弹性的。当旅游产品价格以较小幅度降低时,需求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这时单位产品的利润虽然降低,但可以通过大量销售而弥补其损失,且可有大量盈余。因此对于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大的旅游产品,如观光游览旅游产品、假日旅游产品、季节性旅游产品等宜采取薄利多销策略。在薄利多销策略下,企业应当着眼于长远利益,以扩大企业销售量,并最终使企业总利润达到最大。同时企业要努力加强内部成本管理和质量控制,做到降价而不降低服务质量,这样才能有利于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且不会导致恶性价格竞争和损害消费者利益。
3.3.2 厚利限销价格策略
厚利限销价格策略指有计划、有目的的把某些产品的销售价格定得较高,使价格偏离价值,以便把产品需求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策略。实行厚利限销的旅游产品,一般需求是缺乏弹性的。当旅游产品价格有较大幅度提高时,所引起的需求量减少幅度却相对较小,这就具备了采用厚利限销价格策略的基本条件。这时适当提高单位产品的价格,不仅可弥补需求量减少带来的损失,而且可以增加盈余。
需要注意的是,需求量变动对价格变动所反应的灵敏度大小受到产品价格区间的影响。如果价格提得过高,就有可能使得销量大幅度减少,从而造成总利润下降,导致厚利限销价格策略失败。因此限销并非是销量越少越好,而是要将销量保持在能与供给能力相适应、并能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的范围内。对于特种或高级旅游工艺品、探险旅游产品、商务旅游产品、会议与会展旅游产品等,宜采用厚利限销价格策略。
综上所述,在旅游产品定价这一问题上企业应该着重于旅游产品自身的特性,避免传统式的单一定价方法,灵活运用各种定价策略进行科学的价格决策,从而创造企业和顾客供求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