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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微
生物 农药 出版时间:2012选用能防紫外线的包裹基质来包裹晶体和芽孢是保护Bt产品的方法之一,对化学农药的包裹制剂于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投入商品化生产,但对生物农药 的包裹一直没有找到经济有效的材料,有人曾经采用淀粉作为包裹基质来包裹寻找生物农药 与化学农药的结合使用应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应用模式。2.绿僵菌与生物农药 配施效果高书晶(2010)研究了杀蝗绿僵菌与植物源农药混用对亚洲小车蝗的杀虫效果,室内测定结果表明,植物源农药印楝素和苦参碱与绿僵菌混合施用时对亚洲小车蝗的防效显著增强,表现明显的协同作用由于杆状病毒的上述特点,特别是它对人畜、天敌和环境比较安全,因此,它是生产绿色食品必不可少的生物农药 ,其市场前景看好。低毒、低残留、易降解对环境友好的生物农药 成为当今农药届研究的热点,如植物的次生化合物质、苏云金芽孢杆菌、白僵菌、绿僵菌、昆虫病毒等已被大量应用于害虫的综合治理中,为害虫的生态控制带来了显著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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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附录 微
生物 肥料和生物 农药 的主要技术指标出版时间:2012项目剂型液体粉剂颗粒外观无异臭味液体粉状、湿润、松散颗粒、无明显机械杂质有效活菌数(cfu)/[亿/g(ml)]≥1.00.500.50水分/(%)≤—35.020.0纤维素酶活/(μ/ml)≥30.030.030.0蛋白酶活/[μ/g(ml)]≥15.015.015.0淀粉酶活/[μ/g(ml)]≥10.010.010.0pH值5.0~8.55.5~8.55.5~8.5有效期/月≥612表1 有机物料腐熟剂产品技术指标(NY 609—2002)项目指标备注外观、气味乳白色或灰白色均匀混浊液体或稍有沉淀,无酸臭气味根瘤菌活菌个数(108/ml)≥5.0杂菌率(%)≤5pH值6.0~7.2用耐酸菌株生产的菌液,pH值可以大于7.2寄主结瘤最低稀释度10-6此项仅在监督部门或仲裁检验方认为有必要时才检测有效期(月)≥3此项仅在监督部门或仲裁检验方认为有必要时才检测表2 液体根瘤菌肥料技术指标(NY 410—2000)项目指标备注外观、气味粉末状、松散、湿润无霉块,无酸臭味,无霉味水分含量(%)25~50根瘤菌活菌个数(108/g)≥2.0杂菌率(%)≤10pH值6.0~7.2吸附剂颗粒细度大粒种子(大豆、花生、豌豆等)用的菌肥,通过孔径0.18mm标准筛的筛余物≤10%;小粒种子(三叶草、苜蓿、紫云英)用的菌肥通过孔径0.15mm标准筛的筛余物≤10%寄主结瘤最低稀释度10-6此项仅在监督部门或仲裁检验方认为有必要时才检测有效期(月)≥6此项仅在监督部门或仲裁检验方认为有必要时才检测表3 固体根瘤菌肥料技术指标(NY 410—2000)项目剂型液体粉剂颗粒有效活菌数(cfu)/[亿/g(ml)]≥0.50≥0.20≥0.20总养分(N+P2O5+K2O)(%)≥4.0≥6.0≥6.0杂菌率(%)≤15.0≤30.0≤30.0水分(%)—≤35.0≤20.0pH值3.0~8.05.0~8.05.0~8.0细度(%)—≥80.0≥80.0有效期(月)≥3≥6表4 复合微生物肥料产品技术指标(NY 798—2004)项目剂型液体粉剂颗粒外观、气味紫红色、褐红色、暗红色、棕红色、棕黄色的液体、略有沉淀、略具清淡的腥味粉末状、略具清淡的腥味颗粒状、略具清淡的腥味pH值6.0~8.56.0~8.56.0~8.5水分(%)—20.0~35.05.0~15.0细度筛余物(%)孔径0.18mm孔径1.00~4.75mm——≤20.0——≤20.0有效活菌数/[个/ml(个/g)]≥5.0×1082.0×1081.0×108杂菌率(%)≤10.015.020.0霉菌杂菌[106/g(ml)]≤3.03.03.0有效期不得低于6个月不得低于6个月不得低于6个月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个/g(ml)]≤100表5 光合细菌菌剂技术指标(NY 527—2002)指标项目剂型液体固体冻干外观、气味乳白或淡褐色液体,混浊,稍有沉淀,无异臭味黑褐色或褐色粉状,湿润、松散,无异臭味乳白色结晶,无味水分(%)—25.0~35.03.0pH值5.5~7.06.0~7.56.0~7.5细度[过孔径0.18mm标准筛的筛余物(%)]≤520.0有效活菌数[个/ml(个/g、个/瓶)]≥5.0×1081.0×1085.0×108杂菌率(%)≤5.015.02.0有效期(月)≥3612表6 固氮菌成品技术指标(NY 411—2000)项目指标外观、气味浅黄或灰白色混浊液体,稍有沉淀,微臭或无臭味有效活菌数(ml)有机磷细菌肥料≥2.0无机磷细菌肥料≥1.5杂菌率(%)≤5pH值4.5~8.0有效期(月)≥6表7 液体磷细菌肥料技术指标(NY 412—2000)项目指标外观、气味粉末状、松散、湿润、无霉菌块、无霉味、微臭水分(%)25~50有效活菌数(亿个/g)有机磷细菌肥料≥1.5无机磷细菌肥料≥1.0细度(粒径)通过孔径0.20mm标准筛的筛余物≤10%pH值6.0~7.5杂菌率(%)≤10有效期(月)≥6表8 固体磷细菌(粉状)肥料技术指标(NY 412—2000)项目指标外观、气味松散、黑色或灰色颗粒,微臭水分(%)≤10有效活菌数(亿个/g)有机磷细菌肥料≥0.5无机磷细菌肥料≥0.5表9 固体磷细菌(颗粒状)肥料技术指标(NY 412—2000)项目指标细度(粒径)全部通过2.5~4.5mm孔径的标准筛pH值6.0~7.5杂菌率(%)≤20有效期(月)≥6表9 固体磷细菌(颗粒状)肥料技术指标(NY 412—2000)(续)-1项目剂型液体固体颗粒外观无异臭味松散,无异臭味黑褐色或褐色粉状,湿润黑色或褐色颗粒水分(%)—20.0~50.0<10.0pH值6.5~8.56.5~8.56.5~8.5细度筛余物(%)孔径0.18mm—≤20—孔径5.0~2.5mm——≤10有效期内有效活菌数[108/ml(g)]51.21.0杂菌率(%)≤5.015.015.0有效期(月)≥366表10 硅酸盐细菌肥料成品技术指标(NY 413—2000)项目指标含孢量高孢粉≥1000亿孢子/g低孢粉100(土10)亿孢子/g孢子萌发率高孢粉≥90%低孢粉≥90%表11 球孢白僵菌粉剂控制项目指标(GBT 25864—2010)项目指标毒力LT50高孢粉LT50≤5d低孢粉LT50≤6d杂菌率高孢粉≤5%低孢粉≤10%干燥减量高孢粉≤10%低孢粉≤10%细度高孢粉全部通过160目筛低孢粉全部通过35目筛贮存稳定性在5℃条件下贮存180d,孢子萌发率大于标明值的80%表11 球孢白僵菌粉剂控制项目指标(GBT 25864—2010)(续)-1项目指标毒素蛋白(%)≥32000IU/mg16000IU/mg8000IU/mg毒力效价([PxIU/mg][HaIU/mg])≥4.02.01.0pH值6.0~7.5细度(75pm)(%)≥98悬浮率(有效成分)(%)≥70湿润时间(min)≤3水分(%)≤4.0表12 苏云金杆菌可湿性粉剂控制项目指标(FIG 3617—1999) -
报告微
生物 肥料与农药 的概述出版时间:2012在这种情况下,利用生物农药 进行综合治理越来越受到关注。微生物农药是目前生物农药 的一个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不论在基础研究还是产业化方面均走在了整个生物农药 研究领域的前面。能够用于生产微生物农药的微生物类群包括细菌、真菌、病毒、原生动物和线虫等,以前三者为主。1.与传统的化学农药相比,生物农药 具有选择性强,活性高的特点多数生物农药 只对某种特定有害生物有效果,自然代谢,残留低、降解快,对非靶标生物、人畜、环境相对安全,并能诱发害虫流行病。2.生物农药 开发利用途径较多,如天敌昆虫可人工繁殖或育种,也可利用基因工程开发成天敌生物农药 自然界中动物、植物、微生物凡对有害生物有控制作用的活体或代谢产物都可以作为研发的材料。3.生物农药 可利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目前,国内生产加工生物农药 ,一般主要利用天然可再生资源,如玉米、鱼粉、豆饼、麦麸。原料的来源十分广泛,生产成本很低廉。 -
报告一 番茄
生物 学特性出版时间:2015番茄属于半直立或匍匐茎,多数品种属无限生长类型,侧枝孳生力强,枝叶繁茂。生产上通过不断整枝、打杈、摘心等一系列措施达到植株营养生长与生殖生长的协调发展。番茄的花为聚伞花序或总状花序,自花授粉,条件适宜时,成花成果率较高。条件不适时,可通过熊蜂授粉、化学调控等措施达到防止落花落果的目的。果实的大小、颜色和形状因品种各异而多种多样。十多年前从国外引进品种以红果为主,随着国内消费者习惯于粉果市场的现实,国内外种子企业培育硬粉果实品种种类推广应用多了起来,目前以适口性较好的硬粉果居多。大果型品种单果重一般在180~220克,小型品种樱桃番茄果实有红色、黄色、粉色、绿色、咖啡色、黑色等多种颜色。番茄从播种到采收结束,可分为4个不同的生长发育时期。1 发芽期 从种子发芽到第一片真叶露心10~14天。2 幼苗期 从第一片真叶露心到第一穗花序现大蕾45~50天。夏季育苗仅需20~25天。3 开花期 从现蕾到第一果形成15~30天。4 结果期 从第一穗果坐住到采收结束。春提前和秋延后栽培此期为80~100天,而越冬长季节栽培需6~8个月。1 温度 番茄在每个生长发育过程中,对温度的要求各不相同,各阶段温度要求见表1。2 光照 番茄是喜光作物,光照有利于花芽分化,促进结果,提高产量和品质。冬季生产由于光照不足,加上植株间密不透风,造成植株徒长、落花落果,且各种叶病发生和蔓延。所以,在棚室栽培中,必须在品种筛选、合理密植、植株调整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创造较好的光照条件,以保证高产优质。生育期气温地温备注发芽期28~30℃,最低温度12℃根系生长适温20~25℃,小于5℃吸收受阻,30℃以上发育缓慢<15℃导致落花落果。<10℃生长缓慢,5℃停止生长。>30℃影响养分积累幼苗期昼温20~25℃,夜温10~15℃开花期昼温20~30℃,夜温15~20℃,最低温度15℃果实发育和着色期昼温24~27℃,夜温12~15℃表1 番茄各生育期对温度的要求3 水分 番茄较喜干爽的空气环境,相对湿度为45%~55%为宜。空气湿度过大,不仅影响正常授粉,造成落花落果,而且引起灰霉等多种病害的发生。幼苗期适当控水,防止徒长。结果期加大浇水量,以满足果实生长发育需要,但要保持相对稳定,忌忽干忽湿,造成裂果和脐腐病的发生。4 气体 增加二氧化碳(CO2)有利于光合作用,植株生长旺盛,产量增加。棚室番茄生产中常通过增施有机肥,或结合高温闷棚在土壤中增加作物秸秆的方法来增加棚室内CO2浓度,效果很好,并且起到杀菌抑菌作用。 -
报告五、
农药 科学安全使用出版时间:2015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用农药应遵循下列规定:(1)农药使用者应当确认农药标签清晰,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生产批准文件号齐全后,方可使用农药。(2)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规定的剂量、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施药适期、注意事项施用农药,不得随意改变。(3)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4)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5)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6)使用农药应当注意保护环境、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严禁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农药的,根据所造成的为害后果,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农药中毒、环境污染、药害等事故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不合理使用农药可能造成如下危害:(1)不合理使用农药会造成农作物减产、畸形甚至死亡。(2)不合理使用农药会使农产品降低品质甚至失去价值。(3)不合理使用农药会造成农业生态环境失衡。大量不合理使用农药将造成局部地区有益的生物种类减少甚至死亡,使自然界的生物链断缺,导致当地农业生态环境恶化。(4)不合理使用农药也会对人类身体健康造成伤害。通过以下方式可以减少农药对环境的影响:(1)农药使用者要根据病虫草防治工作的需要,优先选择环境友好型农药品种或农药剂型;(2)在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农药标签,了解药剂本身特点及注意事项;(3)在具体施药过程中要合理把握最佳防治适期与施药方式,做到合理控制施药量与用药次数。同时选用先进的施药器械,提高农药利用率,避免对非靶标生物造成为害。购买农药可以采取以下几个小技巧:(1)根据作物的病虫草害发生情况,确定农药的购买品种,对于自己不认识的病虫草,最好携带样本到所在区(县)植保站向植保专家进行咨询。(2)仔细阅读标签,对照标签的基本要求进行辨别,最好查阅《农药登记公告》进行对照。(3)选择可靠的销售商。购买农药小技巧(4)选择有信誉、知名度的农药生产厂家的品种,使用农药新品种应该在当地通过试验、示范,证明是可行的。(5)对于大多数病虫害,不要总是购买同一种有效成分的药剂,应该轮换购买不同的品种。(6)要求农药销售者提供农药的处方单,购买农药时应索要发票,使用时或使用后如发现为假劣农药,应该保留包装物;出现药害,应该保留现场或拍下照片,并及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处。购买放心农药,应参照以下原则:(1)选购农药首先要查看农药标签,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的农药产品不能购买;(2)无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产品不得购买;(3)过期而无使用效能的农药不得购买;购买放心农药(4)没有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农药产品不得购买;(5)变质的农药产品不得购买。多数情况下田间一发生病虫害农民朋友就要打药,其实这一做法不一定正确。是否需要防治,必须全面考虑以下几点:(1)考虑经济上是否合算。投入的病虫害防治费用起码应该和挽回病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相等才合算。若病虫害较轻,造成损失不大,施用农药反而增加生产成本,这时就不必进行药剂防治。(2)看病、虫的发生数量(或密度)。若发生数量较少或密度很低,也不一定要进行药剂防治。(3)考虑天敌和其他环境因素对病虫害发生的影响。如田间害虫数量较多,但天敌数量也很大,可以达到控制害虫的目的,造成经济损失较小,则不必施药。现代植保使用农药防治病虫草害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1)正确诊断。用药之前先对病虫草害进行正确诊断。(2)对症下药。根据病虫草害种类及其为害特点,选用农药种类和剂型。(3)适时施药。根据病虫草害的发生规律,抓住其薄弱环节,选择适当用药时间。(4)合理确定用药量和施药次数。不要盲目增加用药次数和随意加大用药量或提高浓度,否则会使作物发生药害,污染环境,并刺激其产生抗药性。(5)选择适当的用药方法。应根据具体条件选用适当的施药方法,提高防治效果。(6)交替轮换用药。选用作用靶标不同的农药交替轮换使用,减缓抗药性的产生。(7)合理混用农药。合理混用可以防止害虫产生抗药性,同时起到兼治增效的作用,还可以减少用药次数。植保信息获取途径确定农业病虫草害的施药适期应注意以下方面:(1)要在有害生物生育活动中最薄弱的环节施药。一般害虫处于幼龄期,对药剂抵抗力弱,也有很多病虫害生活习性中有着致命的弱点,这些都是施药的有利时期。(2)要在有害生物发生初期施药。(3)要在农作物抗性较强的生育期施药,这样才不容易发生药害。(4)要在农作物最易受病虫害侵害的时期施药。(5)要避免在天敌繁殖高峰期施药,这样可避免杀害大量的天敌,达到保护天敌的目的。选择施药时间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应选择好天气施药:田间的温度、湿度、气流、光照和雨露等因素都影响着施药质量。下大雨时作物上的药液被雨水冲刷,不但降低了药效,而且污染环境。刮大风时,药雾随风飘扬,使病菌、害虫、杂草表面接触到的药液减少,即使已附着在作物上的药液,也易被吹拂挥发、震动散落,大大降低防治效果;刮大风时易使药液飘落在施药人员身上,增加中毒机会;刮大风时如果施用除草剂,易使药液飘移,有可能造成药害。应避免在雨天及风力大于3级(风速大于4米/秒)的条件下施药。(2)应选择适宜时间施药:施药人员如果在气温较高时施药,农药挥发量增加,田间空气中农药浓度上升,加之人体散热时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农药经皮肤和呼吸道吸入量会增加,引起中毒的危险性增加。为避免农药中毒事件的发生,喷雾作业应避免在夏季中午高温(30℃以上)的条件下施药。夏季高温季节喷施农药要在10时前和15时后进行,对光敏感的农药选择在上午10时前或傍晚施用。此外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应超过6小时。植物生长调节剂也是农药的一种,每种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农药标签上都标明了其适宜的作物、施药时期、次数及浓度,使用时间要求严格,必须在适宜的时期使用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一般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在植株生长的关键时期使用。如赤霉酸喷施葡萄果穗能够起到保花保果、促进果粒膨大、增加产量,提高商品性状的效果。一般在开花后1周左右用赤霉酸处理果穗,处理时间晚,起不到保果效果,还易造成果实开裂。又如大棚栽培番茄采用2,4-D蘸花,既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坐果率,又可促进果实膨大,增加番茄产量。番茄蘸花的时间应在雌花花瓣完全展开,且伸长到喇叭口状时,用毛笔蘸药液涂到花柄上效果最好。番茄开花前蘸花,易抑制番茄果实的生长,形成僵果:开花后至幼果期使用,会降低保花效果,也易造成幼果开裂。施药人员应符合如下要求:(1)施药人员应身体健康,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安全用药及安全操作的知识,具备一定的植保知识。严禁老人、儿童、体弱多病者,以及经期、孕期、哺乳期妇女参与施药用药。(2)施药人员不得穿短袖上衣和短裤进行施药作业。施药人员施药时需要穿着防护服,厚实的防护服能吸收较多的药雾而不至于很快进入衣服内沾染皮肤。施药人员施药过程中切勿进食、饮水或吸烟。在工作状态严禁旋松或调整任何部件,以免药液突然喷出伤人。施药作业结束后,要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换上干净衣服,尽快把防护服洗干净并与日常穿戴衣服分开。农药常见的施用方法有:喷雾法、喷粉法、撒施法、泼浇法、灌根法、拌种法、种苗浸渍法、毒饵法、涂抹法、熏蒸法等。要准确计算农药制剂和配料用量,首先要仔细、认真阅读农药标签和说明书。农药制剂取用量要根据其制剂有效成分的百分含量、单位面积的有效成分用量和施药面积来计算。商品农药的标签和说明书中一般均标明了制剂的有效成分含量、单位面积上有效成分用量,有的还标明了制剂用量或稀释倍数。如果农药标签或说明书上已注有单位面积上的农药制剂用量,可以用下式计算农药制剂用量:农药制剂用量[毫升(克)]=单位面积农药制剂用量[毫升(克)/亩6① 1亩≈667平方米,全书同。]×施药面积(亩)如果农药标签上只有单位面积上的有效成分用量,其制剂用量可以用下式计算:安全、准确配制农药,应遵守以下原则:(1)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时,配药人员应戴必要的防护器具,孕妇、哺乳期妇女不能参与配药。(2)计算出制剂取用量和配料用量后,要严格按照计算的结果量取或称取。农药称量、配制应防止溅洒、散落。液体药要用有刻度的量具,固体药要用秤称取。量取好药和配料后,要在专用的容器里混匀。混匀时,要用工具搅拌。(3)不能用瓶盖倒药或用饮水桶配药;不能用盛药水桶直接下河取水。由于配制农药时接触的是农药制剂,有些制剂有效成分相当高,引起中毒的危险性大,在配制时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4)配制农药应在离住宅区、牲畜栏和水源远的场所进行,药剂随配随用,已配好的应尽可能采取密封措施,开装后余下的农药应封闭在原包装内,不得转移到其他包装中(如喝水用的瓶子或盛食品的包装)。(5)处理粉剂和可湿性粉剂时要小心,防止粉尘飞扬。如果要倒完整袋可湿性粉剂农药,应将口袋开口处尽量接近水面,站在上风处,让粉尘和飞扬物随风吹走。(6)喷雾器不要装得太满,以免药液泄漏,当天配好的,当天用完。(7)配药器械一般要求专用,每次用后要洗净,不得在河流、小溪、井边冲洗。农药混用应注意以下事项:(1)不应影响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农药混用时有时发生化学变化,导致其有效成分分解失效。菊酯类杀虫剂和二硫代氨基酸类杀菌剂在较强碱性条件下会分解,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类农药对碱性也比较敏感。酸性农药与碱性农药混用后会发生酸碱中和反应,从而破坏了其有效成分。(2)不能破坏药剂的物理性状。两种乳油混用,要求仍具有良好的乳化性、分散性、湿润性、展着性能;两种可湿性粉剂混用,则要求仍具有良好的悬浮率及湿润性、展着性能。如果混配后药液中出现分层、絮结、沉淀等现象,则表明两种农药不能混用。(3)农药混用要讲究经济效益。除了使用时省工、省时外,混用一般应比单用成本低些。较昂贵的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杀虫剂混用、较昂贵的新型内吸性杀菌剂与较便宜的保护性杀菌剂混用,都比单用的成本低。(4)注意混用药剂的使用范围。混用农药时,要明确农药混用后的使用与其所含各种有效成分单剂的使用范围之间联系与区别。混用农药必须在使用上有自己的特点,这样混用才有效果。农药混用不能先混合两种单剂,再用水稀释。一般是用足量水先配好一种单剂药液,再用这种药液稀释另一种单剂,以避免发生不良反应。这要看情况而定。微生物农药的有效成分一般为活性孢子,所以不能与化学杀菌剂混合使用,如果一起喷施,化学杀菌剂会杀死生物菌剂里的有效成分,降低药效发挥。但是微生物农药可以和多数化学杀虫剂混用。不同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混用,但是应合理混用。只有合理混用才能起到提高药效、避免药害的作用。生产上如要混合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充分了解混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特性和相互作用(促进、互补、拮抗)。例如,萘乙酸诱导的根比较粗短,而吲哚丁酸诱导的根比较细长,两者合理配合使用对扦插生根起到很好的促进和互补作用;细胞分裂素类物质能促进细胞的增多,赤霉酸能拉长膨大细胞,两者混合使用,能起到减少生理落果、保花保果、加速幼果发育的作用。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部分植物生长调节剂混合制剂,如多效唑·甲哌混剂为三唑类与季铵盐类植物生长调节剂混用,能抑制赤霉素的生物合成,使细胞的伸长受到抑制,起到了使小麦控旺长、抗倒伏、增加产量的效果。复硝酚钠·萘乙酸混剂可促进植物生长发育和生根,又能促进开花、防止落花落果,改善品质,提高产量,在很多植物上都能使用,适用时期也较长。需要注意的是在不明确混用效果时,应严禁随意混用,尤其是两者酸碱度差异较大时更不可盲目混用。另外,植物生长调节剂混用后应尽快使用,以免长久放置影响药效。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其他农药混用必须在充分了解混用农药之间增效或拮抗作用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可行。在不明确混用效果时,严禁将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其他农药随意混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其他农药混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药剂应现混现用。(2)药剂混用时,不经过试验不可随意改变其使用浓度。(3)混用的成分酸碱度差异较大时,不可盲目混用。如矮壮素等偏酸性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4)抑制型植物生长调节剂避免与肥料及促进型农药混用。(5)植物生长调节剂与除草剂混用时,应考虑不能加重作物药害。(6)两种药剂使用时期不同,不可混用。(7)混用成分之间不能产生拮抗作用。其实毒性和药效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分别指不同的对象而言。毒性是指药剂对人畜为害程度;药效是指药剂实际用于防治病虫害的效果。这两者有一定的相关性,既有一致的也有不一致的,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利用种衣剂拌种应注意以下事项:(1)选择国家定点农药厂生产的种衣剂型号,要购买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号及标准证书的产品。(2)运输种衣剂和使用包衣种子时,一定要有防护措施,要戴上口罩和专用手套,严防触及皮肤、眼睛等。如种衣剂溅到皮肤上,应及时用肥皂水冲洗,触及眼睛要用清水冲洗15分钟,误入口中,应送医院及时治疗。(3)种子包衣或播种时不能抽烟、吃东西、徒手擦脸和眼,包衣结束后要立即脱下工作服和防护用具,彻底清洗脸、手后方可饮食,以防中毒。(4)种衣剂、包衣种子及其器具在贮运中要妥善保管,以防人畜中毒和污染环境。(5)包衣种子只能用聚丙烯纺织袋或塑料袋包装、运输。袋子用后要妥善处理。(6)药的浓度要适当。如果浓度过大会抑制植物的生长发育,造成种芽的根部肿胀、变形、扭曲,甚至发生药害。用户需根据当地种衣剂使用说明,严格按着说明书进行拌种,请勿随便改变种衣剂的浓度。做到精准施药主要把握两点:一是要严格按照标签说明用药,不随意加大药量;二是要有精准的量具,避免随意估计,模糊用药,尤其是在使用激素类农药时,要严格控制药量。每种农药都有一定的稳定性。稳定性弱的农药如果配好后不用,其中的有效成分就会在光照、高温或低温、久置之下分解,从而影响药效的发挥。选购施药器械应注意以下几点:(1)了解作物的栽培及生长情况。(2)了解防治对象的为害特点、施药方法和要求。(3)了解防治对象的田间自然条件及所选施药机械的适应性。(4)了解所选施药机械详细信息,如所选施药机械在作业中的安全性,产品是否经过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并且合格,产品有无获得过推广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是否稳定,售后服务等。(5)了解打算购买的药械实际使用情况以作参考。根据防治面积、防治对象、防治区域的特点,配备的劳动力、机具使用的难易程度和要求的作业速度等,施药器械应满足下列主要农业技术要求:(1)应能满足农业、园林花卉、林业等不同种类、不同生态以及不同自然条件下对植物病虫草鼠害等的防治要求。(2)能满足不同植物、不同生长形态以及不同剂型农药的喷洒要求。(3)应能将液剂、粉剂、粒剂等各种剂型的农药均匀地分布在施用对象所要求的施药部位上。(4)使用的农药有较高的附着率、较少飘移损失。(5)机具应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较好的使用经济性和安全性。(6)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尽可能减少喷洒农药过程中对土壤、水源、害虫天敌以及环境的污染与损害。施药器械通常是按喷施农药的剂型种类、用途、动力配套、操作、携带和运载方式等进行分类,主要种类如下:(1)按施液量多少分类:可分为常量喷雾(>150升/公顷)、中容量喷雾(50~150升/公顷)、低量喷雾(5~50升/公顷)、超低容量(0.5~5升/公顷)喷雾机具等。低容量及超低容量喷雾机喷雾量少、雾滴细、药液分布均匀、工效高,是目前施药技术的发展趋势。(2)按施用的农药剂型和用途分类:可分为喷雾机、烟雾机、喷粉机、拌种机、撒粒机和土壤消毒机等。(3)按配套动力分类:可分为手动施药机具、小型动力喷雾喷粉机、大型悬挂、牵引或自走式施药机具和航空喷洒设备等。(4)按雾化方式分类:可分为液力式喷雾机、气力式喷雾机、离心式喷雾机、静电喷雾机和热力喷雾机等。(5)按操作、携带和运载方式等分类:可分为手动喷雾器、小型动力喷雾机具、大型动力喷雾机具等。(1)横喷杆式。这是常用的一种机型,喷杆水平配置,喷头直接装在喷杆下面。(2)吊杆式。在横喷杆下面平行地垂吊着若干根喷雾杆。作业时横喷杆和竖喷杆上的喷头对作物形成门字形喷洒,使作物的叶面、叶背都能较均匀地被雾滴覆盖。(3)气流辅助式。这是一种新型喷雾机,在喷杆上装有一条气袋,气袋下面对着每个喷头的位置开有一排出气孔。作业时由风机往气袋里供气,利用风机产生的强大气流,经风袋下方的小孔产生下压气流,将喷头喷出的雾滴带入株冠丛中,提高了雾滴在作物各个部位的附着量,增强了雾滴的穿透性,使其可穿入浓密的作物中。作业时喷雾装置还可根据需要调整前后角度,大大降低了飘移污染。每班次作业后,应在田间用清水仔细清洗药液箱、过滤器、喷头、液泵、管路等部件。清洗方法:(1)药液箱中加入少量清水,启动机具并喷完,反复1~2次。(2)下一个班次如更换药剂或作物,应注意两种药剂是否会产生化学反应而影响药效或对另一种作物产生伤害。此时,可用浓碱水反复清洗多次,也可用大量清水冲洗后,用0.2%苏打水或0.1%活性炭悬浮液浸泡后再用清水冲洗。(3)泵的保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4)当防治季节过后,机具长期存放时,应彻底清洗机具并严格清除泵内管道内的积水,防止冬季冻坏机件。拆下喷头清洗干净并用专用工具保存好,同时将喷杆上的喷头座孔封好,以防杂物、小虫进入。(5)喷杆喷雾机应将轮胎充足气,并用垫木将轮子架空。(6)将机具放在干燥通风的机库内,避免露天存放或与农药、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热烟雾机是利用内燃机排气管排出的废气热能使农药形成烟雾微粒的烟雾发生机。热烟雾机按照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肩挂式、背负式、手推式等多种;按照工作原理可分为脉冲式、废气舍热式、增压燃烧式等形式。目前常见的是脉冲式烟雾机。选择热烟雾机的使用时间应注意以下事项:(1)热烟雾机的使用应避免晴天中午的高温时段。在晴天中午因日照的关系,植物叶片的温度高于周围空气的温度,会导致烟雾颗粒的“热致迁移”效应,农药微粒不能很好地沉积在植物叶片上。(2)热烟雾机最好在傍晚前后使用,使用后关闭棚室,让农药烟雾颗粒在棚室内充分飘散运动,均匀地沉积在植物各个部位。(3)热烟雾机在阴雨天可以全天使用。(4)因热烟雾机是一种空间处理技术,适合温室作物中后期病虫害防治,不适合作物苗期使用。使用热烟雾机应注意以下事项:(1)在作业结束、加药或中途需要停机时,一定要先关掉药液开关,等到烟雾机没有烟雾喷出时方可将发动机熄灭。(2)作业季节结束后,应放净燃油箱的燃油及药液箱内的剩余药液,将烟雾机保养后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场所。(3)当温室内温度较高或有明火时,切不可进行烟雾作业。(4)温室大棚使用热烟雾机时,应避免喷头直接对准植物叶片喷雾,采用对空放烟雾的方式。一是因为热烟雾机喷出的烟雾温度较高,烟雾机出口的温度可达60℃以上,如果作物叶片距烟雾机出口非常近,就有可能造成叶片灼伤;二是有机溶剂配制的烟雾剂,有机溶剂过量时也会造成植物药害。(5)采用热烟雾机时,操作人员应由内向外移动;也可以把烟雾机放置在门口,朝向室内喷射烟雾。(1)喷施农药前,施药人员应仔细检查喷雾器的开关、接头、喷头等处是否拧紧,药桶有无滴漏,以免漏出药液毒害人体、污染环境、产生药害。(2)喷施农药过程中,发生喷头堵塞、接头处滴漏等故障,应先用清水冲洗喷头、接头等处后,再予以排除。禁止用嘴吹喷头或滤网,也不能用金属物体捅喷头孔。(3)清洗。喷雾器停用后,要把药液桶、胶管、喷杆等部件的外表擦洗干净。多数农药对喷雾器都有一定的腐蚀作用,尤其波尔多液腐蚀性很强。喷雾器停用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并特别注意清除打气筒上的油垢和药液桶底凹部的泥土。(4)认真检查、保养喷雾器各个部件。要在螺丝固定的部位或者经常受到磨损的地方涂上甘油。要及时修配好损坏的部件,以便下次使用。要把喷雾器放在干燥通风的仓房,不可放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更不要露天存放。旧型喷雾器大都是多年前一些乡村级的小型加工厂生产的小型喷雾器,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跑、冒、滴、漏”现象。使用旧型喷雾器容易造成以下为害:(1)旧型喷雾器喷头单一,雾化效果差,喷雾时容易造成药液大量流失,导致防治效果差,用药成本增加;雾化效果差也容易导致个别被喷施过农药的作物农药残留过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2)使用旧型喷雾器喷洒时容易造成农药飘移,给不需要施药的农作物造成损失。(3)旧型喷雾器质量低劣,使用寿命短。(4)旧型喷雾器对使用者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到人身安全。把喷头对着靶标直接喷雾就是定向喷雾,也称为针对性喷雾。此法喷出的雾流朝着预定的方向运动,雾滴能较准确的落在靶标上,较少散落或飘移到空中或其他非靶标上。精准施药技术是在研究田间病虫草害相关因子差异性的基础上,获取农田小区病虫害存在的空间和时间差异性信息,将农药使用技术与地理信息系统、定位系统、传感器、计算机控制器、决策支持系统、变量喷头等装置进行有效结合,实现仅对病虫草害为害区域进行按需定位喷雾的施药方法。该技术实现了固定区域的定量施药作业,可以随各区域受害程度及其环境情况不同适当调整农药施用量,避免农药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精准施药防飘喷雾施药技术是采用新型雾化方式和改变喷雾流向的方法,利用防飘装置产生的特定轨迹的流向胁迫极易飘失的细小雾滴定向沉积,从而提高农药雾滴在作物上附着率的施药技术。主要有罩盖和导流挡板两种防飘喷雾技术。(1)罩盖防飘喷雾技术:分为两种。气力式罩盖喷雾是通过外加风机产生的气流改变雾滴的运动轨迹,如风帘、风幕、气囊等装置;机械式罩盖喷雾是通过外加罩盖装置,改变雾滴运动轨迹。(2)导流挡板防飘喷雾技术:在喷头的上风向处安装倾斜的挡板,改变雾滴流向;同时,在作业时挡板可以拨开冠层,使雾滴能更好地穿透,到达靶标的中下部。目前,防飘喷雾施药技术主要应用在大田作物病虫害防治。减少农药用量及施药次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把握病虫防治关键时期。在关键防治时期用药,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比如防治夜蛾科害虫掌握在幼虫3龄以前用药,可提高防控效果。(2)在温湿度适宜的条件下用药,避免在刮大风、下大雨时施药。(3)选择合适的药械,尽量做到均匀喷施。作物全生育期,如不控制同种农药的用药次数,会引起如下不良影响:(1)容易产生抗药性。(2)容易引起农药残留超标。使用除草剂进行土壤封闭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除草剂进行土壤封闭时必须选择浇水或降水后土壤湿度较大时进行。干旱土壤墒情较差情况下防除杂草效果不理想,因此在干旱条件下要提前浇好“封闭”水,使田间墒情较好。(2)作物刚露头时不宜使用,在制种田、沙性土壤地块也不宜使用。(3)施药后24小时内遇到大雨,应及时补喷。(4)喷药后及时清洗喷雾器。(5)喷药后1周内不得从事农事活动,防止破坏除草剂药层。灭生性除草剂是一种非选择性除草剂,它对杂草和作物均有伤害作用。其特点是见绿杀绿,杀草速度快,2~3小时见效,3~4天内死亡,杀草不除根,药剂落到土壤上快速分解。所以使用灭生性除草剂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矮秆作物上施用要加防护罩,压低喷头,避免药液飘移。(2)对水时一定要用清水。(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4)用完后清洗干净喷雾器。2,4-D丁酯主要用于小麦田防治阔叶杂草,是一种活性很强的除草剂。西瓜、棉花等阔叶作物对2,4-D丁酯非常敏感,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药害事件的发生。因此喷施2,4-D丁酯的喷雾器要单独保管,即使清洗干净也不能再用于阔叶作物上的病虫草害防治,以免造成药害。在施用过程中要选择无风或微风天气,压低喷头,加装防护罩,避免飘移到西瓜等周围敏感作物上造成药害。在蔬菜田使用除草剂要注意以下事项:(1)苗前用药:蔬菜田化学除草,多采用土壤处理。(2)均匀喷药:喷施时要经常摇动,保证均匀喷药,否则下层药液浓度过高,容易引起药害。(3)设施栽培减量用药:保护地等设施栽培的土壤温度高、湿度大、药效高,所以用药量应较露地蔬菜田减少20%~30%,以免蔬菜发生药害。(4)土壤湿润:在施用除草剂的过程中,要求地面平整、土粒细碎、湿润,这样不但可以保证施药均匀,而且可以给杂草萌发创造有利条件,使杂草萌发一致,从而达到一次用药杀死大部分杂草的目的,提高除草效果。(5)选用持效期短的除草剂:根据不同的蔬菜品种和生长期的长短,原则上应选用持效期适宜且短的除草剂为好,以减少除草剂残留污染的时间,确保食用安全。长残效除草剂的特点是除草效果好,杀草谱宽,用药量少,使用方便,用药成本低。其缺点是在土壤中残留时间长,一般可达2~3年,长的可达4年以上,在连作或轮作农田中极易造成对后茬作物的药害,减产,甚至绝产。常见长残效除草剂有莠去津、氯嘧磺隆、氯磺隆、甲磺隆、咪草烟、氟磺胺草醚等。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应注意以下事项:(1)注意不能以药代肥:植物生长调节剂不能代替肥水及其他农业措施,即使是促进型的调节剂,也必须以充足的肥水条件才能发挥其作用。(2)不要随便改变浓度:农作物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浓度要求比较严格,浓度过大,会造成农作物叶片增肥变脆,出现叶片畸形、干枯脱落,甚至全株死亡;浓度过小,则达不到应有的效果。(3)注意适时使用:要根据所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种类、气候条件、药效持续时间和栽培需要,选择最佳使用时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投入。(4)不要随意混用:必须在充分了解混用农药之间的增强或抵抗作用的基础上,才能决定几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混用或与其他农药混用是否可行,千万不要随意混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方法较复杂,应根据其作用特点选择适宜的施药方式,如茎叶喷雾、浸幼果、拌种、熏蒸等。施药方式正确,既能使植物生长调节剂起到好的调节效果、节省药剂,也有利于防止作物产生药害。目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使用方式如下表。施药方式调节目的举例施药器械注意事项茎叶喷雾粮食作物、叶菜类蔬菜增产喷雾器配置圆锥喷头,均匀喷施叶片正反面植株矮化喷雾器配置圆锥喷头,均匀喷施叶片正反面棉花脱叶喷雾器配置圆锥喷头,均匀喷施叶片正反面浸(喷)瓜胎水果、茄果类蔬菜提高坐果率喷雾器或盛药器皿根据药剂特性,在幼果适当大小时浸蘸(喷雾)浸泡枝条插条生根盛药器皿仅使生根部位着药鲜切花保鲜盛药器皿将鲜花枝条基部插入浸泡药液定向喷果改善果形、着色喷雾器配置圆锥喷头,在果实生长适宜阶段均匀喷施果实果实催熟喷雾器果实采后均匀喷雾浸种或拌种提高种子发芽率盛药器皿使种子均匀着药抹芽、涂芽眼或幼芽葡萄打破休眠盛药器皿、毛刷使芽眼均匀着药烟草抑芽盛药器皿、毛刷使幼芽均匀着药熏蒸马铃薯抑芽热雾机将作物置于有熏蒸剂的空间、密闭熏蒸水果保鲜药剂自然挥发将作物置于有熏蒸剂的空间、密闭熏蒸表 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使用方法促进茎叶生长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有赤霉酸、苄氨基嘌呤、羟烯腺嘌呤、烯腺嘌呤、芸薹素内脂、胺鲜酯。另外,复硝酚钠(钾)、三十烷醇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促进作物的茎叶生长。能诱导作物抗逆性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有芸薹素内脂、复硝酚钠、吲哚乙(丁)酸、萘乙酸、S-诱抗素、超敏蛋白等。这些产品使用后,能诱发植物的抗逆潜能,达到抗旱、抗寒、抗病等目的。例如,小麦苗期、扬花期和齐穗期,喷施芸薹素内脂,可提高小麦抗逆能力,增加产量。在大豆幼苗期、初花期用芸薹素内脂叶面喷雾,可提高抗逆性。另外,矮壮素、多效唑、烯效唑等植株矮化剂及氯吡脲也有一定的提高抗逆性作用。矮壮素、多效唑、烯效唑、调环酸钙、甲哌嗡、氟节胺、抗倒酯等生长延缓剂能抑制植物亚顶端分生组织,可抑制节间伸长而不抑制顶芽生长,有控制植物株高、缩短节间、增加茎粗,起到防止植物倒伏、调节株型的作用。能促进植物发芽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有赤霉酸、吲哚丁酸、萘乙酸、苄氨基嘌呤、单氰胺等,抑制植物发芽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有氯苯胺灵、抑芽丹、仲丁灵、二甲戊灵、氟节胺等。常见可以促进坐果或疏果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有萘乙酸、2,4-D钠盐、赤霉酸、氯吡脲、复硝酸钠、三十烷醇等。这些植物生长调节剂在使用时需按照农药标签的要求,严格控制施药时期、施药浓度和选择适宜作物及品种。否则起不到坐果与保果作用,反而可能会造成减产。不是所有的蔬菜、水果都需要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根据作物的生长发育、器官形成及采后贮藏运输的需求,可将蔬菜、水果分为需要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和可不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两种类型。在生菜结球拳头大小时,把1克赤霉素粉剂分成6份,用酒精溶解后1份对水15千克均匀喷雾,可增产10%以上,并可提早成熟1周。注意结球不平均地块不要使用。不可以。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作用机制不同,植物生长调节剂对植物有调节作用,调节作用是双向的,既可以是促进作用,也可以是抑制作用,而肥料对植物主要是促进作用,是单向的。水溶性肥料随意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一方面,可能造成有效成分之间的相互作用,降低药效或加重药害;另一方面,植物生长调节剂与肥料一起使用,其浓度很低,起不到应有作用,如果加大用量,会造成肥料浪费;而且使用方法和时间若不合适,不仅效果差,甚至产生相反效果或药害等问题。农业部规定,水溶肥料生产企业在申请肥料登记时,应书面承诺申请登记的水溶肥料产品没有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成分;禁止在水溶肥料标签上标注具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功效、夸大宣传产品功能等内容。对发现违规的,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严肃查处。喷施活孢子生物制剂要注意水的温度、环境温度和湿度,以及用药前后化学杀菌剂使用的间隔期等因素。温湿度不合适,会影响孢子活性,抑制其萌发;喷施时间离化学杀菌剂间隔太近,化学药剂会杀灭活性孢子。冬小麦中后期“一喷三防”是指将杀虫剂、杀菌剂及叶面肥等混合后对水进行喷雾,该技术可通过一次施药达到防治病害、防治虫害、防早衰等多重目的,是一项经济有效的实用技术。根据华北地区冬季、春季干旱少雨、温度略偏高的气候特征,“一喷三防”着重以防白粉病、麦穗蚜及防止干热风为主。当小麦抽穗至灌浆期,当小麦孕穗期至抽穗期,白粉病病株率达20%或病情指数达10以上,百株蚜量达500头以上,小麦就可以实施小麦“一喷三防”技术。冬小麦中后期“一喷三防”有以下3种配方:(1)亩用15%三唑酮可湿性粉剂50~70克+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0~30克+磷酸二氢钾100克。(2)亩用15%三唑酮可湿性粉剂50~70克+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0克+80%敌敌畏乳油50毫升+磷酸二氢钾100克。(3)亩用30%己唑醇悬浮剂5克+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0~30克+天达2116叶面肥50克。受药害的作物,按症状不同可分为急性药害、慢性药害和残留药害3种。(1)急性药害症状:急性药害发生很快,一般在施药后2~5天就会出现,表现为:烧伤、凋萎、落叶、落花、落果、卷叶畸形、幼嫩组织枯焦、失绿变色或黄化、矮化、发芽率下降、发根不良等。(2)慢性药害症状:农药施用后药害不马上出现,症状不明显,主要是影响农作物的生理活动。大多数表现为光合作用减弱、生长发育缓慢、延迟结果、着花减少、颗粒不饱满、果实变小畸形、产量降低或质量变差、色泽恶化等。鉴别慢性药害一般应与健康作物进行比较。(3)残留药害症状:是由残留在土壤中的农药或其分解产物引起的。这一类的药害,主要是因为有些农药残留期较长,影响了下茬作物的生长。农作物产生药害主要由于以下几方面原因:(1)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包括在农药中添加国家禁用农药、未登记农药成分、农药有效成分含量或主要技术控制项目不合格,或农药产品中混有有害杂质等。(2)未按规定使用农药。如将灭生性除草剂用于农作物,或将农药施用于敏感作物上等;此外,擅自加大药量或重复施药、农药使用中飘移、喷雾器未清洗干净都可以导致药害的发生。(3)气候环境影响。如果农药使用过程中未考虑气温、土壤水分、农作物生长状态等因素,就有可能发生药害。(4)农药标签不规范。少数农药生产企业擅自扩大农药使用范围,在未经试验、示范的情况下大规模使用容易造成作物药害的发生。(5)残留期长的除草剂容易造成下茬作物药害。任何作物对除草剂都不具有绝对的耐性或抗性,而所有除草剂品种对作物与杂草的选择性也都是相对性的,在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与正确的使用技术时,才能显现出选择性而不伤害作物。在除草剂大面积使用中,作物产生药害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有的是可以避免的,有的则是难以避免的。(1)挥发与飘移:高挥发性除草剂(如2,4-D丁酯)在喷洒过程中,小于100微米的药液雾滴极易挥发与飘移,致使邻近的敏感作物及树木受害。而且喷雾器压力愈大,雾滴愈细,愈容易飘移。(2)土壤残留:有些除草剂在土壤中持效期长、残留时间久。这些除草剂易对轮作中敏感的后茬作物造成伤害,如玉米田施用莠去津,对后茬大豆、甜菜、小麦等作物有药害;大豆田施用甲氧咪草烟、氟乐灵,对后茬小麦、玉米有药害;小麦田施用氯磺隆,对后茬玉米、黄豆等作物有药害。(3)混用不当:不同除草剂品种间以及除草剂与杀虫剂、杀菌剂等其他农药混用不当,也易造成药害。此类药害,往往是由于混用后产生的加成效应或干扰与抑制作物体内对除草剂的解毒系统所造成的。(4)用药时期掌握不当:如在小麦3叶前或拔节后使用2,4-D丁酯,小麦容易出现药害;在玉米5叶期后使用烟嘧磺隆药害风险加大,等等。(5)用药量不当:除草剂应严格用量,药量少了,除草效果受到影响,药量大了容易出现药害。所以,当除草剂使用前应向植保技术人员或厂家技术人员咨询,确认无误后再使用,不要随意增加或减少用量。(6)药械性能不良或作业不标准:如多喷头喷雾器喷嘴流量不一致、喷雾不均匀、喷幅连接带重叠、喷嘴后滴等,造成局部喷液量过多,使作物受害。(7)误用:过量使用、使用时期不当或使用的除草剂品种不对都易产生药害,如在小麦拔节后使用百草枯或2,4-D丁酯,往往会造成严重药害。(8)除草剂降解产生有毒物质。(9)异常不良的环境条件(高温、低温、光照、土壤环境等)也可诱发药害发生。(10)人为破坏。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不当会产生药害。一般超量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极易对作物造成药害,在不合适的时机或不利的环境条件下用药有时也会导致作物药害,此外,在没有登记的作物上使用,也极易产生药害。因此,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登记作物、生长时期和使用方法施用,尤其不要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植物生长调节剂因种类和作用方式不同,产生的药害症状也是千差万别。常见的症状有根茎尖端膨大、新叶卷曲畸形、根茎叶生长停滞、果实畸形或裂果、落花落果等,重者影响作物产量、营养品质及口感风味。如缩节胺等使用不当,就会造成矮化;膨大剂使用不当,会造成果实品质下降,贮存期或货架期缩短。注意以下事项有助于避免药害发生:(1)坚持先试验后推广应用。(2)严格掌握农药使用技术。合理选用农药、称准农药剂量、配准农药浓度、掌握好施药时期、采用恰当的施药方法。(3)喷雾器专用。用过后彻底清洗喷雾器。(4)对某些蔬菜敏感的药剂要记清楚。农作物发生药害初期,可采取如下方式进行补救:(1)喷水淋洗。药害发生初期应喷洒清水2~3次,尽量把植株表面上的药物洗涮掉。同时由于大量用清水淋洗,使植物吸收水分较多,可以对作物体内的药剂浓度起到一定的稀释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轻药害的作用。(2)施肥补救。对于产生叶面药斑、叶缘枯黄或植株黄化等症状的药害,应迅速追施速效肥料增加养分,加速作物恢复能力。(3)喷药补救。针对导致发生药害的药剂,喷施能缓解药害的药剂。如喷洒植物细胞分裂素,可一定程度缓解因喷洒抑制或干扰植株生长的除草剂而产生的药害。产生抗药性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1)有害生物方面。当受到一定剂量农药作用后有害生物有的死亡,其中不敏感的个体则存活下来并繁殖后代。当农药施用剂量增加后,大多数不敏感的个体又致死,存活下来的就是很不敏感的个体,并繁殖后代,这样的后代抗药剂就更强了。留下的抗药性后代产生的抗性可能是天生的,也可能是后天的,这些个体就繁殖了强抗药性的新种群。(2)农药使用技术方面。农药的使用剂量和浓度增加,直接影响抗药性增强;农药的剂型不适合,会降低药效,易使个体诱发产生抗药性;农药在菜上沉积、分布状况不均匀也会产生抗药性。有效避免或延缓病虫产生抗药性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实行综合防治,减少化学防治次数。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利用天敌生物;加强虫情预测预报,适时防治。把农业技术措施、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有机地结合起来,改变单纯依赖化学农药防治的作法。(2)改换农药品种。害虫已经对某种农药产生了抗性,如果继续使用,不仅防治效果降低,加大用量提高防治成本,还会使害虫的抗药性进一步增强,而且会延误防治时机,造成更大的损失。这时最好的方法是停用原用农药,改换农药品种。改换的农药品种和原用的农药品种的作用机制必须有所不同,没有交互抗性。改换农药品种是克服抗药性的一个有效办法,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改换后的农药品种连续单一使用也会使害虫产生抗药性,因此必须注意适时更换农药品种。(3)农药的交替使用。在一个季节或一两年内使用一种或一类农药,然后再换用另一种或另一类杀虫(病)原理不同,没有交互抗性的农药。这样,两种(类)或两种(类)以上的农药轮换使用,就克服了单一、连续使用容易产生抗性的弊病。(4)农药的混合使用。把两种或两种以上有不同杀虫(病)原理的农药混合使用,或再加入少量增效剂,既能提高农药的防治效果,又能克服或延缓抗药性的产生。防止害螨对杀虫剂产生抗药性应采取以下措施:(1)选用对螨的各个生育期都有效的杀螨剂。成螨、若螨和卵往往同时存在,而卵的数量大大超过成螨,选择无杀卵作用的杀螨剂,害螨数量短时虽有下降,但不久群体数量又会回升,需再次施药。一种药剂连续多次使用,宜诱发害螨产生抗药性。(2)选在害螨对药剂最敏感的生育期施药。(3)选在害螨发生初期,种群数量不多时施药,以延长药剂对螨的控制时间,减少使用次数。一般持效期长的杀螨剂品种,1年内尽可能使用1次。(4)防治时不可随意提高用药量或药液浓度,以保持害螨种群中较多的敏感个体,延缓抗药性的产生和发展。(5)不同杀螨机制的杀螨剂轮换或混合使用。农药生产性中毒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1)配药不小心,药液污染手部皮肤,又没有及时清洗;下风配药或施药,吸入农药过多。(2)施药方法不正确,如人向前行左右喷药,打湿衣裤;几架药械同时喷药,未按梯形前进和下风侧先行,引起相互影响,造成污染。(3)不注意个人防护,如不穿长袖衣、长裤、胶靴,赤足露背喷药;配药、拌种时不戴橡皮手套、防毒口罩和护目镜等。(4)喷雾器漏药,或在发生故障时徒手修理,甚至用嘴吹堵在喷头里的杂物,造成农药污染皮肤或经口腔进入人体内。(5)连续施药时间长,经皮肤和呼吸道进入的药量过多;或安排劳力不当,在施药后不久的田内劳动。(6)喷药后未洗手、洗脸就吃东西、喝水、吸烟等。(7)施药人员不符合要求。(8)在科研、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防护不严而发生中毒。施药人员农药中毒应遵循以下原则处理:(1)农药溅到皮肤上,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更换污染物。如溅到眼里,至少用清水冲洗10分钟。(2)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施药,保持冷静,离开现场转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脱掉防护用品,用肥皂水冲洗污染部位,必要时携带农药标签就医。(3)如果当事人已经昏迷,旁人要协助急救。将病人侧卧,头向后,拉直舌头,使呕吐物顺利排出,保存农药标签并及时电话联系医院急救。当事人恢复后数周内不能使用农药,以防发生更严重的症状。中毒咨询电话:010-83132345(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服务电话);急救热线:所在地的120。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农药而发生的中毒叫非生产性中毒,造成非生产性中毒的主要原因包括:(1)乱用农药。如用高毒农药灭虱、灭蚊等。(2)没有妥善保管农药。如把农药与粮食混放,吃了被农药污染的粮食容易中毒。(3)用农药空瓶装油、酒或用农药包装品装食物等。(4)食用近期施药的瓜果蔬菜、拌过农药的种子或农药毒死的畜禽、鱼虾等。(5)施药后田水遗漏或清洗药械,污染了饮用水源。(6)有意投毒或因寻短见服农药自杀等。未用完的农药须遵循以下原则处理:(1)对没有用完的农药一定要单独放在闲置的房间里,并加锁保管好,远离儿童,切勿随心所欲地丢在一边。特别是不可与食物放在一起,因为如果瓶盖拧得不紧,有些液体农药极易挥发,会污染食物,引发食物中毒事件。(2)防止农药混放,防止药、肥混放。农药有的为碱性,有的为酸性,二者不宜放在一起。有的农民朋友把没用完的几种农药倒在一个瓶内,如果是性质不同的农药就会起化学反应,变质失去原来的药效。农药不要和碳铵放在一起,因为碳铵受热后起化学反应成为氢氧化铵,一遇农药,就会导致农药失效。存放农药还要把瓶子的盖盖好拧紧,妥善存放。(3)农药不得受潮和暴晒。农药应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液体农药受潮后,易成固体沉淀失效,粉剂状农药逐渐形成块而变质。农药也不可在阳光下暴晒,暴晒后可能引起爆炸。(4)对用不完的农药,一定要注意保质期,到保质期的不宜再存放。我国目前已禁止使用的杀鼠剂有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强、甘氟和灭鼠硅。目前我国批准登记允许使用的杀鼠剂中磷化锌为急性杀鼠剂;杀鼠灵、氟鼠灵、杀鼠醚、敌鼠钠盐、溴敌隆、溴鼠灵6种抗凝血杀鼠剂为慢性杀鼠剂;生物型杀鼠剂C型肉毒梭菌毒素和D型肉毒梭菌毒素介于急性与慢性之间。老鼠在自然界生存中生物习性最狡猾。一般在取食时先由低等鼠(体弱鼠)试吃,确认没有危险后高等鼠(大部分鼠)才开始取食。在灭鼠工作中人们往往有急于求成的心里,不顾鼠类的生物习性和家畜、人身的安全,人为选用剧毒鼠药。当低等鼠(体弱鼠)吃后马上死去,这就警告了大部分鼠不吃药饵,从而造成杀鼠效率低。此外,使用剧毒鼠药,当死鼠被家畜、猫、狗吃后也会产生二次中毒现象。因此,高效、安全、适口性好、无二次中毒的抗凝血杀鼠剂(溴敌隆等)便成为当前灭鼠的首选杀鼠剂。需要灭鼠的朋友,在购买鼠药时一定要到有经营杀鼠剂农药资格的农药经营部门去购买,在购买时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并认准是否属于国家批准使用的鼠药。切不可购买集贸市场上摊贩销售的鼠药,更不能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剧毒鼠药。科学灭鼠TBS灭鼠技术即围栏捕鼠系统,通过设置在围栏下的捕鼠桶捕获害鼠,它是一种纯物理灭鼠方式,可起到持续控鼠的作用,适用于不同环境农田。TBS灭鼠可采用封闭式围栏和篱壁式两种方式,北京市目前主要采用篱壁式布放方式。在地边设置篱壁式金属围栏(孔径小于1厘米),围栏地上部分45厘米,埋入地下部分15厘米,间隔5米埋设1个捕鼠桶,捕鼠桶上方围栏剪宽约5厘米孔。捕鼠桶内的害鼠要及时清理,以免影响捕鼠效果。毒饵站灭鼠技术是将毒饵投放在有开口的容器中,防止非靶标动物误食的一种安全灭鼠技术。毒饵站灭鼠具有安全、高效、持久、环保、经济五大优点,适于北京市农区所有环境应用。具体的投放方法如下。白地、露地、菜田:采用药带式布放方式,即沿地边、沟渠顺向布放毒饵站,毒饵站间隔20米,每个毒饵站投饵10~15克,相邻药带间隔30米。麦田:采用环状药带布放方式,沿地边10米、30米呈分别进行环状布放,毒饵站间隔20米,每个毒饵站投饵10~15克。林地、果园:采用环状药带布放方式,沿林地、果园周边环状布放毒饵站,毒饵站间隔20米,每个毒饵站投饵10~15克。山区、坡地:采用药带式布放方式,即每个沿坡坎底边顺向布放毒饵站,每个毒饵站投饵10~15克,毒饵站间隔20米。设施保护地:封闭园区采用环状和平行条带式相结合的布放方法。设施区采用平行条带布放方式,即沿设施后墙墙根带状布放毒饵站。办公区的厨房、厕所、库房采用环状布放毒饵站,沿厨房、厕所、库房内外墙根各布放一圈毒饵站,园区四边内沿墙根环状布放毒饵站,毒饵站间隔10~20米,每个毒饵站投饵10~15克;开放式园区采用平行条带式布放方式,即沿设施两个长边外缘各布放两排毒饵站,间隔10~20米,每个毒饵站投饵10~15克。减量控鼠技术是在保证防效的前提下,依据鼠害发生实际,通过改变投饵方式、增加毒饵间距和单堆投饵量以适当下调亩投饵量灭鼠技术,适用于低密度下药物灭鼠方式。减量控鼠技术的投饵方式是从均匀条带式投饵改变成现在的重点区域投饵,每亩投饵量已从原来100~150克小调到25~50克,减少了不必要的浪费和环境污染。具体的投放方法如下。白地、露地菜田:采用药带式投饵法,即沿沟渠两侧顺向按5米间隔成堆布放毒饵,每堆投饵2~4克。麦田:采用环状药带投饵法,沿地边10米、30米布放2条环状药带,堆距5米,每堆投饵2~4克。林地、果园:采用环状药带投饵法,沿林地、果园周边布放一条环状药带,堆距5米,每堆投饵2~4克。山区坡地:采用药带投饵法,即沿每个坡坎底边投放一条药带,堆距5米,每堆投饵2~4克。设施保护地:封闭园区采用环状和平行条带式相结合的投饵方法。设施区采用平行条带投饵方式,即沿设施后墙墙根布放一个药带。办公区的厨房、厕所、库房采用环状投饵方式,厨房、厕所、库房内外沿墙根各布放一个环状药带;园区四边内沿墙根布放一个环状药带,堆距5米,每堆投饵4~8克;开放式园区采用平行条带式投饵方式,即沿设施两个长边外缘各布放一个药带,堆距5米,每堆投饵2~4克。农药废弃包装物主要包括农药箱、瓶、桶、罐、袋等。这些农药废弃包装物如果随意丢在田间地头,就会造成以下为害:(1)废弃农药包装中含有残留农药,一方面随着蒸发,残留农药会进入空气,对大气形成一定污染;另一方面随着雨水的冲刷,废弃农药包装物中的残留农药也会直接进入土壤和农作物,对环境生物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长期的和潜在的为害。(2)目前农药废弃包装中主要以玻璃瓶、塑料瓶、塑料袋、铝箔袋为主,这类农药包装废弃物在自然环境中很难降解,长期积累废弃农药包装物容易在土壤中形成阻隔层,造成土壤通透性和通气性差,影响农作物根系的生长扩展。由于阻隔层阻碍了植株对土壤养分和水分的吸收,废弃农药包装物就会间接导致田间农作物减产。(3)废弃农药包装物长期散落田间、地头,不仅会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而且农药玻璃瓶的碎片也容易导致作业人员和牲畜受到伤害。正确使用农药,可以有效防治农业病虫害,促进农业增产增收,但在农药使用过程中,也不要忽视废弃农药包装物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乃至公共安全存在隐患。在大力提倡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今天,人们在享受农药给病虫害防治方面带来巨大成果的同时,必须想办法避免废弃农药包装物导致的各种为害。农药用完后,盛药的空瓶、空桶、空箱及其他包装物上一般都会沾有农药,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中毒事故。因此农药废弃包装物一定严禁他用,特别注意不要用盛过农药的容器装食物或饮料,也不要随地乱扔或长时间露天堆放。有些农药包装物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再利用,这些包装物可以由经营部门或生产企业统一回收;对回收价值不高的,要远离村庄处集中焚烧,焚烧时人不要站在火焰产生的烟雾中。目前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统一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使用者应把它们集中放在安全的地方保存,分批移送处理部门。处理部门会将农药废弃包装物送到指定单位,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使用农药发生纠纷时,所用农药的检验结果,对责任认定非常重要,因此送检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同时必须注意:未向有关部门投诉、使用者自行送检的,所送样品必须经过销售者认可、双方共同封样;或者自行送检的,所送样品必须经过销售者认可、双方共同封样,或者共同送样。已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应由受理投诉的单位取样送检,所送检的样品必须与使用的样品生产批次相同。应根据使用产生问题的不同,确定检测项目。防效不好的,应重点检测有效成分含量。产生药害的,除有效成分外,还要测定农药辅助指标并同时分析该药剂是否含有导致药害的有害物质。投诉、举报违法经营或使用农药,应注意以下事项:(1)注意投诉一定要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我国的法律规定,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1年的,其申请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2)注意做好农药评判工作。由于农药是特殊的商品,在自己认为其购买的农药有问题时,在投诉前应当向当地农药管理机构申请判定农药标签是否合格。如怀疑农药质量有问题,可向农药检测机构申请农药质量检测,鉴定结果确实为假劣农药时,方可投诉。(3)举报人可通过来人、来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农业、工商等职能部门举报违法经营、使用农药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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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三、
农药 生产须知出版时间:2015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设立的条件和审核或者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2)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厂房、生产设施和卫生环境;(3)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和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4)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5)所生产的农药是依法取得农药登记的农药;(6)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且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农药生产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剂型加工和分装)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同时农业部负责农药产品的登记工作,每一个生产企业在生产一种农药前都要先进行农药登记,确定防治范围和适用作物。农药登记就像是农药的一个“身份证”,既便于农业监管部门进行市场监管,同时也有效防止其他企业假冒、伪造此种农药产品。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分为田间试验阶段、临时登记阶段和正式登记阶段3个阶段。田间试验阶段的农药是由研制者提出田间试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田间试验,用“SY+数字”来表示,田间试验阶段农药产品是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流通的。临时登记阶段是指田间试验后由其生产者申请临时登记,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农药临时登记证后,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田间试验示范、试销,用“LS+数字”表示,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可以续展,累计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正式登记阶段是指经田间试验示范、试销后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农药,申请正式登记后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农药登记证后方可生产和销售,用“PD+数字”来表示,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可以续展。另外,用作卫生用杀虫剂,如杀虫气雾剂、蚊香液、蚊香片等,也属于农药产品。卫生用杀虫剂也分为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临时登记用“WL+数字”表示,正式登记用“WP+数字”表示。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药生产企业不许可生产下列农药产品:(1)不得生产无证农药产品;(2)不得生产标签不合格的农药产品;(3)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分装生产农药产品;(4)不得生产过期农药产品;(5)不得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剧毒、高毒农药产品;(6)不得生产假冒伪劣农药产品;(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产品。《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对农药有效成分含量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1)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按相应标准规定有效成分含量。(2)尚未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按下表规定有效成分含量。标明含量是生产者在标签上标明的有效成分含量;允许波动范围是客户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产品有效期内按照登记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时,应当符合下表的含量范围。固体制剂的有效成分含量以质量分数(%)表示。液体制剂产品应当在产品化学资料中同时明确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以克/升和质量分数(%)表示的技术要求,申请人取其中的一种表示方式在标签上标注。特殊产品可以参照下表,制定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标明含量X(%或克/100毫升,20℃2℃)允许波动范围X≤2.5±15%X(对乳油、悬浮剂、可溶液剂等均匀制剂)±25%X(对颗粒剂、水分散粒剂等非均匀制剂)2.5<X≤1010%X10<X≤256%X25<X≤505%XX>502.5%或2.5克/100毫升表 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以前我国不同农药生产企业往往对同一产品开发多个含量并且差别较小,导致企业间恶性竞争,扰乱了农药市场,使用者选择困难。为了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农业部 2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全书简称农业部。、国家发改委 3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书简称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12月12日联合发布了946号公告,就农药有效成分做出如下管理规定: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农药产品(包括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剂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设定的梯度不得超过5个。农药产品的生产日期是可以印制在瓶盖(或瓶底)上的,但标签上应标注生产日期见瓶盖(或瓶底);同时生产日期应严格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的格式进行标注,即生产日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分别用两位数表示。如果农药产品包装尺寸过小、标签无法标注《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内容的,应当附具相应的说明书。说明书应当放置在农药包装箱内。包装箱内说明书的数量应当不少于最小包装单元的数量。农药经营者销售时,随每一个最小包装单元配发一份说明书。农药产品标签上可以标注多个注册商标。但标注的注册商标必须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一个农药产品只有一个登记核准标签。包装规格不同的同一产品,除净含量按有关规定标注外,其他内容应与登记核准标签内容一致,并按《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设计。经登记核准的标签,农药生产、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其内容。需要对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农业部重新核准。农业部根据农药产品使用中出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可以要求农药生产企业修改标签和说明书,并重新核准。企业申请变更核准标签时,应提交如下资料到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办理。(1)备案标签变更的申请报告,要阐明修改标签的理由,指出需要修改的地方,必要时须提交修改标签依据的相应试验报告。新设计的标签样张,应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要求。(2)原已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登记审批专用章的核准标签(原件)和农药临时登记证或农药登记证复印件。(3)与变更内容有关的资料。检查农药登记情况需要检查以如下内容:(1)是否标注了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2)所标注的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是否与农业部批准的指定企业中指定产品相符;(3)所标注的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是否在有效状态。如果不在有效状态,农药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否在登记证的有效期以内。农药质量抽检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1)检查农药产品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除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和相关的辅助技术指标外,还包括对农药杂质、限制性成分管理。(2)检查产品的净含量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含量一致。(3)检查产品所含农药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农药标签或说明书上注明的种类、名称是否一致,包括是否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有效成分。(4)检查产品中是否含有其他导致药害等的有害成分。农药产品需要明确安全间隔期的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与农作物每个生长周期最多使用次数。对于一些特殊产品,如用于非食用作物(饲料作物除外)的农药、低毒或微毒种子处理剂(包括拌种剂、种衣剂、浸种用的制剂等)、用于非耕地的农药(畜牧业草场除外),可以不标注安全间隔期与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及其他媒介发布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国家工商局 4① 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全书简称国家工商局。和农业部共同发布了《农药广告审查办法》。《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五条规定,通过重点媒介发布的农药广告和境外生产的农药的广告,需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农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后,方可发布。其他农药广告,需经广告主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对违法发布农药广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应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