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知识图谱:全部
-
报告香蕉生产技术
出版时间:2019香蕉育苗有传统的吸芽育苗和植物组织培养试管苗两类。吸芽苗繁殖,主要是利用褛衣芽、红笋芽进行无性繁殖。秋季至入冬前抽生的吸芽叫褛衣芽;春暖后抽生的吸芽叫红笋芽。吸芽高达40cm以上即可分株。褛衣芽根系较多,定植后先长根,后出叶,生长快,结果快而稳产;红笋芽定植后先出叶,后长根。目前,大部分种蕉区几乎都是种试管苗。优质的试管苗至少有2条以上的白色根,2片绿色的平展叶,浅绿色假茎粗0.3cm,培养基至叶柄交叉点约2.5cm。选择在小气候环境中霜冻不严重,空气流通,地势开阔的地块较为理想。海拔选择在600m以下最好。土层深厚、疏松,并有水源,但不能积水。用平地或水田种植,一定要挖好排水沟。香蕉既怕水淹又怕干旱,如果选用10°以上坡度的地块种植香蕉,必须挖成等高台地,保水保肥、保持水土又方便生产管理。坡向尽量选用向南或东南坡,以减少霜冻。选好地块进行全耕,然后在定植前一个月左右挖好定植穴或种植沟。台地一般掌握台面宽120cm左右。定植穴长、宽、深各为50~60cm即可。定植时间以春植为主。一般计划在12月至翌年2月卖蕉,种植时间掌握在2—3月,甚至还可早一些。种植方式通常有单株植、双株植、三株植等。采用单株或双株种植均可获得较好效益。如果是台地,种植时稍为靠近内侧。株行距掌握在2.5m×3m左右,每667m2种植90~100株。如果采用双株丛植,丛植的两株距离应保持1m左右。在定植前,定植沟或定植穴内施足腐熟基肥,并与碎土充分混合。种植春植蕉时,采用深挖穴、浅填土、深定植、浅覆土的办法,可避免干旱。定植后覆盖细土,稍加踏实,然后灌水;覆盖杂草,减少水分蒸发,提高植株的成活率。定植后应及时补植缺株。香蕉在抽出花蕾时和果实生长的过程中,及时拨开或切掉妨碍花蕾及幼果生长的叶片和叶柄。当花蕾开至中性花或雄性花后,可用利刀断去花蕾,一般保留8格左右比较适宜。断蕾要在晴天午后,不宜在雨天或早雾大时进行。当果实成熟度达到4~5成时,要用木杆或竹竿撑住植株,防止倒伏或折断。在果实即将成熟时,为防止强烈的阳光灼伤果穗,应把果穗梗上的叶拉下来,遮着果穗。香蕉嫩果易受病虫害,在现蕾后应喷药防治。为了保护果实免受病虫害的机械损伤,提高果实的质量,幼果上弯后套上塑料袋。塑料袋的下部任其垂直打开,以排除积水。在套袋前要喷农药防病虫。在断蕾时可用2,4-D、赤霉素、香蕉膨大素、磷酸二氢钾、尿素等对果穗进行壮果。香蕉是以吸芽繁衍后代,继续开花结果,留芽是香蕉栽培上一项技术性较强的措施。留芽不当,可能减产、失收和缩短蕉园的经济寿命。(1)吸芽的选留方法。植株定植后,经过一定时期的生长,重新形成一个新球茎。一般在2—3月定植的香蕉,在5—6月即形成新球茎,同时在旧球茎长出吸芽。目前留芽方法通常有两种方法:1年1造法和2年3造法。①1年1造留芽法:用试管苗春夏植常用此法留芽。一般春夏蕉的卖价较高,第一造和第二造都成为春夏蕉。所以,选留晚秋后出土的吸芽。但是晚秋后长出的吸芽,露头,长势差,以后要加强肥水管理和培土,才能有较理想的产量。②2年3造留芽法:用大吸芽种植的春植蕉,种植密度偏稀,选留6月初出土的头路芽,加强肥水管理。母株在9月中下旬抽蕾,到翌年的2月左右收获。母株采收后,选留的吸芽长到6月开始抽蕾,于10月初采收第二造。到早春抽生的头路芽又可留作第三造的结果母株。第三造在2—3月抽蕾,5—6月可采收。(2)吸芽的去除。香蕉会萌发许多的吸芽。但是每株只能留一个吸芽作为结果株,其他多余的吸芽除去,以免影响母株的生长和结果。吸芽长到15~30cm高时除去较为适宜。吸芽的去除主要是铲除其生长点及地上部分。在3—8月,一般隔15~20d除芽一次,9月以后,由于温度低,湿度小,生长缓慢,约隔一个月检查一次。(3)残茎的处理。香蕉采收后,余留下来的残茎体内还有许多养分和水分可供吸芽利用。所以,采收时在1m左右砍断后留下的残茎要在2个月左右才挖除,为吸芽的生长创造更多的养分,并且有利于根系的生长发育。在进入干旱季节,对香蕉园土壤进行覆盖,有利于调节土壤温度,保持土壤湿度,增加腐殖质含量,对提高香蕉质量和产量有着显著的作用。利用蕉园附近的杂草进行覆盖。(1)香蕉的施肥量。香蕉需肥氮、磷、钾的比例是2∶1∶6,每株每年施尿素290~400g,过磷酸钙600~800g,氯化钾660~750g;专用复合肥每株每年施1.5~2kg。香蕉的施肥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应该根据土壤肥力、天气、植株长势、施肥季节以及蕉农的经济实力灵活掌握。(2)施肥时期及施肥次数。从香蕉的需肥特性来看,营养生长期吸收量占20%左右,孕蕾期吸养分占40%~50%,果实发育期吸收养分占30%。因此,氮肥的施用量在营养生长期施30%,在孕蕾期施40%,在果实发育期施30%。抽蕾期20d左右不要重施氮肥,收获前应控制氮肥。磷肥可以全部作基肥,也可部分作追肥。钾肥在营养生长期施30%,在孕蕾期施45%,在果实发育期施25%。施肥次数根据劳力情况而定,如劳力充足,施肥次数越多越好,达到了勤施薄施的原则。(3)香蕉的施肥方法。在苗期的中后期,用尿素或碳铵等速溶肥料作液肥开沟施。雨季施肥可用尿素、氯化钾、复合肥在靠近蕉头的附近撒施。沟施要离蕉头35~90cm处开深约10cm的弧形小沟,施肥后覆盖薄土,防止流失。基施即用每穴普钙0.25~0.5kg,氯化钾0.15~0.25kg,菜籽饼0.25kg在定植前施于定植穴内作基肥,肥料要与土混合均匀,然后最上面盖一层细土。施肥位置要轮换,以利根系吸收。在植株生长过程中,可在叶片或幼果上进行根外追肥,尤以植株生长后期表现出缺绿时,喷施磷钾液肥及其他微肥。香蕉的水分管理是获得高产优质的重要环节之一。蕉园在11月至翌年4月经常浇灌水分,远比施肥管理重要得多。不具备良好灌溉系统的蕉园,最好是在浇水的同时,对蕉园进行覆盖(建议用杂草覆盖或种植绿肥覆盖),这样保湿效果好,保持时间也长。 -
报告Identification for Resistance of Maize Germplasm to the Two Virus Disseases
出版时间:2007玉米矮花叶病(Maize Dwarf Mosaic)和玉米粗缩病(Maize Rough Dwarf)是近十几年来为害我国玉米生产的两种主要病毒病害[1]。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玉米矮花叶病、粗缩病在山西流行严重[1,2,5],给玉米生产带来很大损失,特别是1994~2000年连续严重发生的玉米矮花叶病和粗缩病,使山西省运城、临汾等地的晚播玉米颗粒无收,夏玉米因病害减产30%以上[2]。1998年全省发病面积45万hm2,占玉米种植面积的52%,全省损失粮食5亿多kg[3]。大面积种植感病品种是病害流行的重要原因。改良山西省常用玉米自交系和杂交种对病毒病的抗性,已成为玉米生产和育种单位急待解决的问题[3,7]。国内外研究表明:不同的玉米自交系和杂交种对玉米病毒病的抗性有明显差异[4]。选育和种植抗病品种是防治玉米矮花叶病和粗缩病最经济有效的措施[3,6,7]。本研究皆在通过田间自然发病初选,人工接种,病圃重复鉴定,筛选出对两种玉米病毒病具有抗性的种质资源。为有效地开展玉米抗病毒病育种提供参考依据。供试玉米种质资源材料共915份,其中常用玉米自交系276份,杂交种及新组合181份,热带改良新选系458份。热带改良新选系由本所种质改良课题组提供,其余的玉米资源由省内有关育种单位和种子公司提供。1.2.1 田间自然发病鉴定初选 田间自然发病鉴定初选:2001年和2002年对全部材料分2年在山西省玉米病毒病发生严重的地区运城、临汾和太谷3个点同时进行。每份材料种植2行,每行50株,行长15m,株行距0.3m×0.65m。以自然发病为主,授粉1~2周后调查病株率,发病率在15%以上的视为不抗病。对这批材料将不进行抗病复选。1.2.2 人工接种重复鉴定复选 2003~2004年,对经过田间初选的抗病材料同时进行矮花叶病人工接种和粗缩病自然重复鉴定。病圃设在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小麦研究所实验场(临汾市区),历年发病较重的固定地块。供试材料田间顺序排列,每份材料种植2行,每行25株,行长7.5m,株行距0.3m×0.6m。玉米矮花叶病人工接种方法:采用蚜虫接种法,设自交系黄早4(R),Mo17(S)为抗、感对照种。玉米粗缩病重复鉴定方法:采用田间自然接种法,鉴定圃四周全部种植冬麦,利用灰飞虱发生规律,调节玉米播期(5月中旬)使幼苗与成虫羽化高峰期吻合,以达到传毒最佳效果,设自交系沈137(R),478(S)为抗、感对照品种。玉米授粉半个月后调查病情。玉米矮花叶病病株分级标准参照吴全安的方法[11]。即:0级全株无症状;1级,植株上部叶片1%~3%显症,有褪绿斑花叶;2级,植株中部叶片,1%~30%显症,植株略矮;3级,植株严重发病,2/3的叶片呈现花斑条纹,果穗弯小或不结实。病情指数按以下公式计算:依据病情指数划分抗病类型,0~5.0高抗(HR);5.1~15.0抗病(R);15.1~30.0中抗(MR);30.0以上感病(S)。玉米粗缩病病害分级标准参照陈巽珍分级标准[8],即:0级,健株,全株无症状;1级,比健株矮1/5,雄穗轴稍短;2级,比健株矮1/2,顶部略丛生,果穗长度为健株的1/2;3级,株高为健株的1/3,顶部叶小,上冲,穗小多畸形;4级,苗株死亡或极矮小,顶叶上冲丛生,绝收。病情指数计算公式同前。依据病情指数,划分抗病类型,0~5.0高抗(HR);5.1~20.0抗(R);20.1~40.0感(S);40.1以上高感(HS)。2001~2002年,对915份玉米自交系和杂交种在重病区进了田间自然发病鉴定初选,淘汰了感病材料208份。2002~2004年,对初选的912份材料(自交系537份,杂交种142个),进行了矮花叶病、粗缩病人工接种,病圃重复鉴定。鉴定筛选结果见表1、表2和表3。种质类型Germplasmtype鉴定数量No高抗highResistant抗Resistant感Susceptible高感HighsusceptibleNo%No%No%No%自交系Inbredlines734253.411816.125334.533846.0杂交种Hybrids181168.96938.15832.03821.0合计Total915414.518720.431134.037641.1Table 1 Results of indentification for resistance of maize inbred lines and hybrids to SCMV-MDB种质类型Germplasmtype鉴定数量No高抗highResistant抗Resistant感Susceptible高感HighsusceptibleNo%No%No%No%自交系Inbredlines734334.512917.634547.022730.9杂交种Hybrids1812916.05128.26636.53619.9合计Total915626.817919.641144.926328.7Table 2 Results of indentification for resistance of Maize inbred lines and hybrids to MRDV种质类型Germplasmtype鉴定数量No双高抗双抗DoublehighNoResistant%DoubleNoResistant%自交系Inbredlines73470.967510.2杂交种Hybrids18195.05027.6合计Total915161.7512613.8Table 3 Results of indentification for resistance of Maize inbred lines and hybrids to SCMV-MDB and MRDV表1表明经过人工接病鉴定:筛选出抗矮花叶病自交系118份,占自交系鉴定总数的16.1%,杂交组合69个,占杂交种鉴定总数的38.1%,优良高抗病自交系有25份,占自交系鉴定总数的3.4%,它们是:选9、齐31、93选2、假B734、选78、选7、选141、选127、选301、选145、选151、选250、5081、改84-2、改99-1、改100-1、改113-1、改100-2、改474-1、改418-1、改377、改403、改426、沈137、99-5。表现为高抗病的杂交种有16个,占杂交种鉴定总数的8.9%,它们是:长单39、长单40、忻抗7号、太早单18号、98-1×5081、并单3号、齐319×98-3、并单4号、422×齐35、B734×93选2、H9-21×临京11-2、农大108、忻玉106、忻单108、晋单36、鲁单50。表2结果表明:供鉴定材料中,抗粗缩病自交系有129份,占自交系鉴定总数的17.6%;杂交种50份,占杂交种鉴定总数的27.6%;高抗病自交系有33份,占自交系鉴定总数的4.5%。它们是:选29、选41、选114、选125、选214、齐31、齐35、93选2、假B734、选331、选78、选184、选159、R选3、选50、选59、选2-2、选11-1、选46-2、选121-1、选132-1、选155-1、R10-2、R49-1、选90-3、海选36、改357-1、改474-1、改418、改408、改427、98-2、98-3。高抗病杂交种29个,占杂交种鉴定总数的16.0%,它们是:B734×93选2、422×齐35、并单4号、陕单971、新陕单1号、鉴35、齐31×98-3、并单3号、陕高农5号、临油1号、忻玉106、长单40、屯9902、同单4号、同早5号、春早单3号、运早1号、FL2、晋玉681、早利26、京单958、太早单20、太早单21、早玉2号、早玉4号、LD981、运单14、H9-2×临京11-2、H9-2×临京11-3。通过表3可以看出:被鉴定材料中,对两种病毒病同时都表现为抗病的自交系有75份,占自交系鉴定总数的11.6%,如:选41、选125、选214、齐35、选331选159、选50、选7、选141、选31、选211、选87、选14、选217、选301、选186、选102、选145、选151、选153、选250、改2-2、改11-1、改132-1、改155-1、R49-1、选90-3、海选36、改15-2、改16-2、改29-2、改50-2、改99-1、改100-1、改102-2、改111-2、改113-1、改116-1、改125-1、改134-2、改170-2、改357-1、改474-1、改418、改408、改427、改377、改403、改426、改404、改476、改406、改407、改416、改419-1、改420、改422、改430、改432、改433、改440等。双抗杂交种51个,占杂交种鉴定总数的29.8%,如:陕单971、新陕资1号、鉴35、陕单931、98-1×5081、4-18、临油1号、忻玉106、选66×308-2、忻5344、忻玉105、长单39、屯单9901、屯9902、屯9906、京玉8号、春早单1号、春早3号、太单早18、太单23、太单32、早利26、协玉2号、运单13号、晋玉681、晋玉751、科试7号、沈单10号、早玉3号、早玉2号、并单1号、太早单20、高油115、忻玉9704、忻抗13、LD981、DH3801、强盛17、并单2号、同单36号等。对两种病毒病同时都表现为高抗的材料共16份,占鉴定总数的1.96%,其中双高抗自交系有选29、齐31、93选2、假B734、选78、改474-1、改418,共7份,占自交系鉴定总数的1.1%。双高抗病杂交种有B734×93选2、422×齐35、并单4号、齐31×98-3、并单3号、陕高农5号、长单40号、H9-21×临京11-2、忻玉106,共计9个,占杂交种鉴定总数的5.3%。杂交种抗矮花叶病的比例为38.1%,自交系的为16.1%;杂交种抗粗缩病的比例为28.2%,自交系的为17.6%;杂交种同时抗这两种病毒病的比例为27.6%,自交系的为10.2%;杂交种同时高抗这两种病毒病的比例为5.0%,自交系的为0.96%;通过对杂交种和自交系材料抗病性比较,可以看出杂交种抗病的比例远高于自交系的。从表4看出被鉴定热带亚热带玉米改良自交系中,对两种病毒病同时都表现为抗病的有59份,占热带改良系鉴定总数的12.9%;对两种病毒病同时都表现为高抗的有5份,占热带改良系鉴定总数的1.1%。而国内温带自交系对两种病毒病同时都表现为抗病的有16份,占国内温带自交系鉴定总数的5.8%;对两种病毒病同时都表现为高抗的仅2份,占国内温带自交系鉴定总数的0.7%。从而可以看出热带亚热带玉米改良自交系抗病比例远远大于国内温带系。种质类型Germplasmtype鉴定数量No双高抗双抗DoublehighNoResistant%DoubleNoResistant%自交系Inbredlines73470.967510.2热带改良系Tropicalinbredlines45851.15912.9国内温带系Chinatemperate'sinbredlines27620.7165.8Table 4 Results of indentification for resistance of Tropical and China temperate's inbred lines to SCMV-MDB and MRDV采用蚜虫接种法,重病区病圃自然发病重复鉴定法,4年来,对816份不同类型玉米种质资源进行了玉米矮花叶病、粗缩病的抗病性鉴定。筛选出同时抗两种病毒病的自交材料75份,杂交种51个;双高抗病优良自交系7份;双高抗病杂交种9个;为玉米抗病毒病育种提供了一批抗病材料,为玉米生产上应用抗病品种提供了科学依据。在鉴定材料中双抗病材料所占比例较小,同时高抗两种病毒病的材料所占比例更小,鉴定材料的抗病性与其来源关系密切,不同的种质材料对两种玉米病毒病的抗病性有明显差异,杂交种和杂交组合的抗病性比例明显优于自交系;不同来源自交系的抗病性差异更大。利用热带、亚热带玉米种质改良的新选自交系,抗病比例远远高于没有热带血缘的常规系,这说明热带、亚热带玉米种质资源中有优良的抗病毒病基因,是改良我国温带玉米种质病毒病抗性的很有利用前景的抗源种质。本研究采用的矮花叶病蚜虫接种法,是我国多年来传统接种的方法,虽然由于养蚜、饲毒等工作量较大,但不失为一种可靠性强的接种方法。粗缩病的抗性鉴定方法国内现在一直采用田间自然发病鉴定方法,试验选择了利于病毒病发生的试验环境,把鉴定点设在山西省发病严重的地块进行,并进行了重复鉴定,使鉴定结果有了更强的可靠性。 -
报告四、案例分析
出版时间:2015某市农药监督抽检工作中,在赵某门市部抽取的“高效氯氰菊酯”产品检出非登记农药成分马拉硫磷,含量为2.4%。根据检测结果,该“高效氯氰菊酯”产品被判定为假农药。该市农药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立案调查,查明赵某门市部购进该批次“高效氯氰菊酯”假农药80瓶,销售40瓶,销售收入400元。对此该市农业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没收假农药高效氯氟氰菊酯40瓶;(2)没收违法所得400元整;(3)并处违法所得6倍罚款2400元整;罚没款合计2800元整。(1)假农药的判定依据为《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农药。下列农药为假农药:(一)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的;(二)所含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的农药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赵某经营的高效氯氰菊酯中添加了马拉硫磷成分,与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的农药有效成分种类、名称不符,因此判定为假农药。(2)处罚依据为《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责任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部门没收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由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有关规定: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农业部公布的典型案件。农业部2014年1月公布的农资典型案件中,其中一起为某省某农化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2013年4月,某省一茶农投诉,称某农化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经某省农业局调查,该公司销售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盐酸”为A省某农化有限公司生产,抽样送检结果为该农药含有未登记成分茚虫威,判定为假农药。茶农因使用该农药造成2.2万千克出口茶叶茚虫威残留超标,无法销售,经济损失20余万元。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A省某农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事拘留。某区农委接到群众举报,该区冯某的农资商店销售的“三唑酮”20%乳油产品销售价格低于其他同类产品,怀疑质量不合格。该区农委农药执法人员前往冯某的农资商店进行调查,查明冯某购进该批次“三唑酮”20%乳油产品32千克,已销售13.12千克,销售收入328元,并当场抽取“三唑酮”样品进行送检。检测结果显示“三唑酮”含量为8%,判定为劣质农药。对此该区农委进行了依法查处。(1)没收劣质农药“三唑酮”18.24千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28元整;(3)处违法所得8倍罚款人民币2624元整。罚没款合计2952元整。劣质农药的判定依据是《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劣质农药。下列农药为劣质农药:(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二)失去使用效能的;(三)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此案中“三唑酮”产品中三唑酮的含量检测为8%,低于产品标准值20%,属于“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因此判定为劣质农药。(2)处罚依据是《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假农药的,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低于产品质量标准30%(含30%)或者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没收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劣质农药在处罚上进行了分类,其第三十八条中规定: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部门,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一)生产、经营假农药的,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低于产品质量标准30%(含30%)或者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没收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生产、经营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低于产品质量标准70%(含70%)但高于30%的,或者产品标准中乳液稳定性、悬浮率等重要辅助指标严重不合格的,没收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生产、经营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高于产品质量标准70%的,或者按产品标准要求有一项重要辅助指标或者二项以上一般辅助指标不合格的,没收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四)生产、经营的农药产品净重(容)量低于标明值,且超过允许负偏差的,没收不合格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某区农业局农药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甲公司销售的“氯虫酰胺”30%水分散粒剂,其标签标称生产企业为A农药生产公司,农药登记证号为LS20070268。经查LS20070268为B农药生产公司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已过期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初步判定该“氯虫酰胺”30%水分散粒剂为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产品。该公司销售“氯虫酰胺”30%水分散粒剂23400袋,销售收入合计11700元。执法人员依法对甲公司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产品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1)责令停止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30%氯虫酰胺水分散粒剂”农药;(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700元整;(3)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人民币23400元整。罚没款合计35100元。(1)该案例违规行为判定依据为《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或者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农药。该“氯虫酰胺”30%水分散粒剂产品假冒了其他生产企业的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其标称的生产企业A农药生产公司涉嫌假冒农药临时登记证号,而甲公司经营该产品构成了“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产品”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2)处罚依据是《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一)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1)《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对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行为的责任与处罚作出如下相关规定: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或者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由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收缴或者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农业部公布的典型案件。农业部2011年8月公布了一批农资典型案件,其中一起为某市农药公司冒证生产农药案件:2011年3月,某市农委查处了某农药有限公司冒证生产农药案。该公司2011年1—3月分别假冒农药登记证号LS20020422、PD20084475及PD20070031生产“3%辛硫磷”等7个农药品种,累计售出470.5吨,货值18.92万元。现场发现约15万只纸包装箱、70万个塑料包装袋、3万条编织袋,初步认定涉案金额360万元。此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公司法人代表被刑事拘留。某区农业局农药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某农资店经营的“大黄素甲醚0.5%水剂”产品标签与登记备案的标签内容不符,属于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农药产品。执法人员随即依法立案调查,调查该农资店已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大黄素甲醚0.5%水剂”产品360瓶,获违法所得1800元。该区农业局依法对此进行了行政处罚。(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3)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3600元。罚没款合计5400元。本案处罚依据为《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核准的标签和说明书,农药生产、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标签内容。需要对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修改的,报农业部重新核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三)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1)《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药产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标签应当紧贴或者印制在农药包装物上。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以及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农药分装的,还应当注明分装单位。(2)常见的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现象主要有:农药标签上擅自扩大农药防治作物或对象的范围、擅自添加商品名称或未经备案的商标、擅自标注未通过备案的其他机构名称、擅自添加宣传广告用语、擅自修改安全间隔期等注意事项,等等。(3)常用农药登记及农药标签查询工具有:①中国农药信息网(http://www.chinapesticide.gov.cn/);②中国农药(微信公众号)。某市在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发现,蔬菜种植户沈某直销的蒿菜甲基对硫磷严重超标,而该农药属于禁止使用的农药。当地农业执法机构于第一时间跟进调查,在沈某的种植现场查获标签标注有“甲基对硫磷”的农药2瓶,同时又对其种植的蒿菜、大白菜进行抽样送检,受检样品也被检出含有甲基对硫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沈某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当地农业部门遂将此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最终,沈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因此,种植户沈某使用禁用农药甲基对硫磷的行为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如下: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1)种植过程中使用限用农药的定罪与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一)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上的物质;(三)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四)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限用农药也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同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2)种植过程中超限量或超范围滥用农药的定罪与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 -
报告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出版时间:2015(1)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2)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1)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2)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1)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禁止冒用前款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志。(2)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1)销售不得销售的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2)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第四十九条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处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对农产品销售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报告二、农药标签解读
出版时间:2015农药标签是紧贴或印制在农药产品包装上直接向用户传递该农药性能、使用方法、毒性、注意事项等内容的技术资料,也是向使用者传递产品有关技术信息、指导安全合理用药的主要说明。农药标签上的名称、产品性能、用途等各项内容都有严格的试验依据,是农药生产企业对试验结果的高度概括和总结。农药标签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产品登记时,产品标签上的内容都必须经过农药登记部门严格审查并获得批准后才允许使用。使用者严格按照标签上的说明使用农药,不仅能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而且能起到保护消费者自身利益的作用。农药产品标签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农药标签必须粘贴在农药产品的包装容器上。(2)一种农药标签只能适用一种农药产品。(3)农药标签标示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药标签标示的内容必须真实,并与农业部核准的备案标签一致。不得擅自修改产品的使用范围、防治对象,不得使用宣传等广告用语,也不能以粘贴的形式修改农药生产日期等标签内容。(4)农药标签标示的内容应科学、准确并通俗易懂,以便于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该产品的性能、特征及正确的使用方法。(5)农药在流通中,标签不得脱落,其内容不应模糊,必须保证用户在购买或使用时,标签上的文字、符号、图形清晰醒目,易于辨认和阅读。(6)农药标签中的重要内容如产品名称、含量、剂型、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毒性标识等,应尽可能配置大的空间或置于显著位置。(7)农药标签必须使用规范的中文简体汉字,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8)分装产品标签必须与原生产企业正式使用的标签内容一致。农药标签是农药产品的身份证,合格的农药标签可以指导农民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农药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重量、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毒性及标识、注意事项、中毒急救措施、贮存和运输方法、农药类别、像形图及其他经农业部核准要求标注的内容。合格农药产品标签示例产品附具说明书的,说明书应当标注前款规定的全部内容;标签至少应当标注农药名称、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重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毒性及标识,并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杀鼠剂产品标签还应当印有或贴有规定的杀鼠剂图案和防伪标识。分装的农药产品,其标签应当与生产企业所使用的标签一致,并同时标注分装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分装登记证号、分装农药的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分装日期,有效期自生产日期起计算。合格的杀鼠剂产品标签示例农药“三证号”是指农药登记证号(用PD或PDN表示)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用LS表示),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用XK或HNP表示),产品标准号(国家标准用GB、行业标准用NY或HG、企业标准用Q表示)。分装的农药产品应同时标注分装登记证号,进口农药产品直接销售的,可以不标注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农药三证号标注示例农药名称由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和加工剂型3部分组成。(1)标签上的农药名称应使用农药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或由2个或2个以上的农药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简称组成的名称。一个农药产品应只有一个产品名称。(2)农药名称要用醒目大字表示,并位于整个标签的显著位置。农药名称标注方式示例(3)在标签的农药名称正下方标注产品中含有的各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的全称、含量及加工剂型等。(4)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通常采用质量百分数(%)表示,也可采用质量浓度(克/升)表示。特殊农药可用其特定的通用单位表示。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通常采用质量分数(%)表示,也可采用质量浓度(克/升)表示,特殊农药也可用特定的通用单位表示。一般来说固体农药产品以质量百分含量(%)表示,如70%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液体产品采用质量百分含量(%)表示,如1.8%阿维菌素乳油,也可采用单位体积质量(克/升)表示,如200克/升百草枯水剂。对于少数特殊农药,根据产品的特殊性,采取其特定的通用单位表示,如寡雄腐霉等产品采用单位质量中含有的活孢子数量(活孢子个数/克)表示。为使人们能够方便阅读农药标签,《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药名称应显著、突出,字体、字号、颜色应当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对于横版标签,应当在标签上部1/3范围内中间位置显著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应当在标签右部1/3范围内中间位置显著标出;二是不得使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三是字体颜色应当与背景颜色形成强烈反差;四是除因包装尺寸的限制无法同行书写外,不得分行书写。以前农药市场上农药商品名称五花八门,经常误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农药。多种农药商品名称不仅给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潜在的为害,而且也极大地破坏了农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针对“一药多名”问题,2007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44号》明文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而改用通用名称。取消商品名、规范农药产品名称是推进农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农民对产品知情权的客观需要,是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的客观需要。取消商品名、规范农药产品名称?是指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全书简称国家商标局。1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的“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注册商标标注TM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是商标,但不一定已经注册。TM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入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商标标签使用商标的,应当标注在标签的“边”或“角”;含文字的,其单字面积不得大于农药名称的单字面积。农药产品毒性分为5级,即: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农药标签上必须标明农药的毒性并按照下列规定分别标注。剧毒农药:用黑框、黑骷髅图样和红字“剧毒”字样表示。高毒农药:用黑框、黑骷髅图样和红字“高毒”字样表示。中等毒农药:用黑框、黑十字标识和红字“中等毒”字样表示。低毒农药:用黑框黑字字样表示。微毒农药:直接用红字“微毒”字样表示。毒性级别与原药的最高毒性级别不一致时,应当同时以括号“(红字)”标明原药的最高毒性级别。农药毒性标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农药类别应当采用相应的文字和特征颜色标志带表示。种类标志带分别由红色、黑色、绿色、蓝色和深黄色区别。红色标志带上应标注“杀虫剂”或“杀螨剂”或“杀虫/杀螨剂”或“杀软体动物剂”;黑色标志带上应标注“杀菌剂”或“杀线虫剂”;绿色标志带上应标注“除草剂”;蓝色标志带上应标注“杀鼠剂”;深黄色标志带上应标注“植物生长调节剂”;不同类别混配的产品应同时标出。农药种类标志带农药在生产企业生产包装之日起到没有降质降效的最后日期,这段时间叫做有效期,也叫保质期。在有效期内农药产品质量不能低于质量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使用者按照农药标签上的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施药浓度等规定应用,应能达到满意的防治效果而且不会产生药害。农药产品有效期一般用以下4种形式中的一种方式标明:(1)生产日期(或批号)和质量保证期。如生产日期(批号)“2013-06-18”,表示2013年6月18日生产,注明“产品保质期几年”。(2)产品批号和有效日期。(3)产品批号和失效日期。(4)分装产品的标签上分别注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其质量保质期执行生产企业规定的质量保质期。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名称是指生产企业的名称,联系方式包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进口农药产品应当用中文注明原产国(或地区)名称、生产者名称以及在中国办事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除本办法规定的机构名称外,标签不得标注其他任何机构的名称。如果农药产品标签上标注了:“××监制”“××技术”“××国家进口”等与本企业无关的单位或部门,则此标签就属于不合格农药标签。农药生产企业标注方式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标签不得标注任何带有宣传、广告色彩的文字、符号、图案,不得标注企业获奖和荣誉称号。如果农药标签上有“优质产品”“农民的首选”“绿色农业”“保证高产”“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好”“最强”“超高效”“超内吸”“特效”“安全”“无毒”“无残留”和“防治效果高达×%以上”等广告宣传用语,那么这种农药标签就属于不合格农药标签。不合格农药标签上的广告语为进一步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完善农药登记制度,《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对农药标签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上不得出现未经登记的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的图案、符号、文字。农药标签内容都是要经过农药管理部门审核的,需要经过登记备案以后才能印在标签上,擅自更改农药标签涉嫌违法。经核准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农药生产、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标签内容。如果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部门擅自以裁剪、粘贴和涂改等方式对农药标签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就违反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农药标签应标明以下注意事项:(1)标明该农药与哪些物质不能混合使用。(2)按照登记批准内容,注明该农药限用的条件(包括时间、天气、温度、湿度、光照、土壤、地下水位、作物和地区等)。(3)注明该农药已制定国家标准的安全间隔期,一季作物最多使用的次数等。(4)注明使用该农药时需穿戴的防护用品、安全预防措施及注意事项等。(5)注明施药器械的清洗方法、残剩药剂的处理方法等。(6)注明该农药中毒急救措施,必要时注明对就医的建议等。(7)注明该农药国家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作物或范围等。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标签上汉字的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为确保更加安全、谨慎地使用农药,标签上应使用有利于安全使用农药的象形图,象形图的种类和含义见图。农药标签上的象形图 -
报告果树苗木的经营管理
出版时间:2015经营是指果树育苗基地的经济运营,是为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而进行的运筹、谋划、决策。其解决的是苗圃的战略问题,包括苗圃的发展方向、苗木生产计划、市场营销策略等。经营的目标是效益,经营状况好坏直接影响着苗圃效益的高低。经营者要对果树苗木市场需求及其变化有客观了解,能够充分认识到自身苗圃的优势和不足,做到扬长避短和优势互补,将自身优势与市场较好地协调和发展,使其生产的苗木产品符合市场需求,做到适销对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管理即是管辖治理的意思,是对苗圃经营过程中的人、财、物、产、供、销,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指挥、监督等各项工作。管理者要在现有的资源条件下,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合理配置和使用各种生产要素,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1.调查内容(1)市场环境调查。主要是对国家和当地果树苗木市场的政策、标准、体制、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社会发展需求等方面的调查。(2)市场需求调查。主要调查各地市场对果树树种、品种或各种规格苗木的供求状况、需求量、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和销售潜力等。(3)购买者的调查。主要包括经济水平、文化水平、发展规模等。(4)苗木产品调查。主要包括不同地区购买者对各种果树苗木的品种、质量和规格等的要求,以及各种果树苗木的市场供求情况、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情况调查。(5)价格调查。主要包括消费者对苗木价格的反应,苗木品种价格的调整,新品种苗木的价格如何定价等。关键是要掌握价格动向,把握自身苗木市场竞争的主动权。(6)同行调查。主要调查同行生产者的数量、分布及基本情况;对同行生产者的实力和所生产的果树苗木的种类、特点及优势等进行全面综合分析。2.调查方法(1)电话或网络访问法。根据调查事项,采用座谈、走访、电话、网络等手段与购买者进行交流、沟通,获取相关的信息。(2)实地观察法。调查者依据调查事项,直接到苗木生产基地或果树苗木市场进行现场观察,最好要进行拍摄记录,以搜集所需资料的方法。(3)产前试验法。就是向市场投入少量本基地所产的果树苗木的新品种,进行试销,根据销售情况来分析决定生产数量和市场前景。通过典型调查、抽样调查、专题调查、市场试销等综合调查方法,集中购买者意向、销售人员意见、专家意见、市场试销情况等信息,结合人们的经验加以综合分析,对果苗及其产品市场作出判断和预测,可有效地规避可能存在的经济风险。对苗木生产基地进行功能分区,其目的在于合理利用圃地面积,便于生产管理和作业实施,提高生产效益。首先要进行实地测量,将生产用地和辅助用地按一定比例描绘在图纸上,要标明各育苗区的所用设施的平面轮廓。同时要注明生产用地中各种植区的面积、培育的果树苗木种类及数量等,同时要考虑苗木的移栽、检验、假植、包装、贮藏和运输等相关环节的安排。首先要做好调研工作,准确把握苗木生产基地自身的栽培技术水平、种源、设备、人力、物力、财力、自身的产品质量、在市场中的地位等背景资料;要依据当地的土壤状况、气候变化规律和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等条件,因地制宜地发展适销对路的果树苗木,并确定适宜的生产方式。其次要根据资金周转、土地状况及当地果树发展需求、种类、数量等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1.制订合理的生产计划包括生产进度安排、时间安排以及一系列技术规范与要求等,并要考虑主要的生产程序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等。2.生产计划的执行和实施生产计划制订后,关键是执行和组织实施。要把计划和任务层层落实,同时要求苗木生产基地各基层单位要做好各个环节的作业计划,并要掌握计划执行的进度,确保苗木生产的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苗木生产任务,提高苗圃的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3.作好生产记录苗木生产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作生产记录,要及时准确记录各个环节和主要生产过程,有助于积累经验,为下周期生产奠定良好基础。技术管理是指对苗木生产、包装、贮存等各项技术的科学组织与管理。加强技术管理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本单位或行业的技术水平,扩大苗木种类和品种,提高苗木产量和品质,节约能耗,降低产品成本等。1.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这是进行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的依据和基础,是标准化生产的重要内容。(1)技术规范。是对各类苗木的质量、规格及其检验方法等作出的技术规定,是企业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行动统一的技术准则,可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部门标准及企业标准。(2)制定技术规程的目的。技术规程是为了保证达到技术规范,对生产过程、操作方法以及工具设备的使用、维修、技术安全等方面所作的技术规定,苗圃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条件,自行制定和执行。2.注意事项制定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应注意以下三方面。(1)要以国家对果树苗木生产的规定和政策、技术标准为依据,同时要因地制宜地结合当地特点和地区操作方法、操作习惯等。(2)要对国内外先进技术的成就和经验结合自身和现有条件加以合理利用,防止盲目拔高或降低标准。(3)要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并结合生产实践多次试行、总结修改后方可批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应随着技术经济的发展及时进行修订,使之不断完善,确保技术规范、规程既严格又可操作性强。生产实践中果树苗木行业的质量管理主要有以下方面。(1)要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果树苗木产品质量检验,进行质量调查分析评价,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其次要建立并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企业或生产单位要实行质量责任制,要设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2)要进行全面质量教育,帮助企业领导、技术人员和员工树立质量意识,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考核、技术竞赛等各种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和长久发展的活动,鼓励职工钻研技术,提高技术水平。(3)要实行综合质量管理,把好各个生产阶段和每一个环节的技术质量关。做好质量信息反馈工作,积极听取消费者意见,及时反馈市场信息,改进和完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果树生产提倡就地育苗、就地栽植的原则。但是因苗木生产需要的周期长,技术含量高或是品种、规格等不能满足当地果树生产发展需要时,就需要从外地购进苗木。首先要考查树种、品种是否具有发展前景和符合当地的适应性,要选择农业科研、推广机构的技术人员、市场销售人员、果树种植户,向他们咨询当前果树的主要栽培品种、市场销路情况,分析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市场的需求。1.看苗木新鲜度新鲜苗木,出圃周期短,叶片、根系新鲜有光泽,没有变色、皱缩、萎蔫、干枯、腐烂现象。如果叶片失绿出现皱缩,枝条产生皱皮,根系失水干枯,多为苗木出土时间长,植株失水多,根系已死亡,栽后很难恢复生长。2.看苗木质量选优质果苗除品种纯正外,还要求枝干粗壮,多分枝,枝叶无病虫损伤,根系发达,主、侧根完整,损伤少,须根多。3.看芽的发育情况不同温度带地区的果树苗木,发芽早晚不同,要根据当地种植时间选购苗木。一般春季仍在休眠的苗木,栽后成活率较高,已萌芽长叶的苗木,栽后根系恢复生长慢,水分营养代谢失调,一般成活率较低。所以,购苗要选择时间,春季已发芽抽梢的苗木不要购买。 -
-
报告四 定植
出版时间:20151 选地 初建温室、简易温室、大棚均须注意选地。甜瓜是喜光作物,应选择背风、向阳、排水良好、土层深厚、肥沃的砂壤土为宜。应在冬季来临之前建好各种类型的棚室,并进行秋翻整地、施足基肥。结合深翻(30~40厘米),亩撒施充分腐热的有机肥2~4立方米,三元复合肥60~100千克,将土壤与肥料耙压、混匀整平后起垄准备定植。温室及简易温室大行距按80厘米,小行距60厘米;春大棚按垄距100厘米顺棚向起垄。垄台高20厘米,待扣棚升温后定植。2 施肥 甜瓜为钾性植物。一般1000千克商品瓜需氮3千克、磷1.5千克、钾5.6千克。而各个生育期对氮、磷、钾的要求也不一样,幼苗期、伸蔓期需氮量最大;开花坐果后需钾量日渐增多,果实膨大期达到最高峰。根据不同生育时期对氮、磷、钾的不同需要,调节好各元素供应比例,是甜瓜夺得高产的关键。氮肥可促进茎叶生长和果实肥大,提高产量,但施用量过多易徒长、晚熟、发病;施用磷肥可促根系发达,植株健壮;施用钾肥可提高品质、增加甜度、提高抗病性。3 定植前提早扣棚升温 设施甜瓜一般都是反季节生产,要求提早扣棚进行升温,使北方冬季冻结的土壤,在定植之前必须化开的同时,地温还要达到12℃以上,才能定植。扣棚时间与定植时间,一般要相距30天以上,以充分暖棚升温后再定植,避免棚里土壤还没有解冻就定植秧苗受冻受寒现象。春棚扣棚后如果要提前定植,常在棚内膜下吊1~3层内幕(膜内含有无滴剂的薄膜),三层内幕之间的距离一般相距14厘米左右,能有效起到保温增温的效果。内吊一层幕的,比不吊幕的可以提早定植10~15天;内吊两层幕的,可以提前定植20~25天;内吊三层幕的,能提早定植30~40天。甜瓜上市期可提前10~20天以上。棚内吊幕这项工作,扣棚后要马上进行,以提早升温。然后及时将吊甜瓜秧子的胶丝绳,拴在甜瓜定植垄上方的铅丝绳上,准备定植后吊秧。4 定植前5~7天进行棚室消毒 方法同育苗棚消毒(注意放风排毒)。开沟、施肥、浇水,在冬前做好的垄台上开15厘米深的浅沟,地力差的亩施三元表复合肥15~20千克,地力好的可不施肥,为防地下害虫可顺垄沟对水浇施50%辛硫磷1千克,然后合垄再浇足水,待水下渗,定植前进行高垄搭台找平,准备定植。高垄栽培可有效防止化肥烧苗和增加土壤的热容量,定植后发根、缓苗快。浇水后白天要注意升温和夜间的保温,封严棚门和各层棚膜,努力创造适宜甜瓜定植及生长的温、湿度环境。连作、重茬地块的土壤处理:如果是在同一块地上,翌年再进行生产的连作地块,由于甜瓜怕重茬和土壤盐渍化的危害,用作底肥的化肥用量要在原来施肥基础上,减少计划用量的1/2或1/3,同时每亩施用海藻菌肥2~3千克激活根系生长活力,对水冲施,在降低化肥用量,节省生产成本的同时,生物菌在土壤里还能还能活化土壤,分解过剩养分在土壤中的残留,固定空气中游离的氮,供作物吸收利用。反季节生产提高地温1~3℃,提高植株的抗寒、抗病能力。1 定植密度 定植密度要根据设施的类型、生产的季节、地力水平以及品种的特性而定。由于冬季生产植株长势较弱,温室及简易温室可适当密植,一般可定植2500~3000。早春大棚定植密度,一般2000株,地力水平差的可提高到2300株。根据品种特性,植株长势旺的适宜稀植,长势弱的可以适当密植。2 定植方法 在做好的垄背上开沟或打孔,采用水稳苗的方法定植,水下渗后封坨。封坨时要注意土坨与垄面持平,不要土坨露出地面太多,嫁接苗的切口切忌不能离地面太近,更不能埋入土中,否则失去嫁接的意义。打孔定植的,覆盖地膜前,进行垄沟表面68%精甲霜灵锰锌水分散粒剂500倍液地面杀菌封闭,以期降低秧苗感染茎基腐病的风险。然后再将地膜覆盖好,再打孔定植。垄背上开沟定植的,也可将营养钵底部穿透直接移栽垄背穴中,这样可以有效防治移栽时茎基腐病的侵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