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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出版时间:2015(1)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2)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1)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2)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1)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禁止冒用前款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志。(2)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1)销售不得销售的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2)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第四十九条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处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对农产品销售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报告四、案例分析
出版时间:2015某市农药监督抽检工作中,在赵某门市部抽取的“高效氯氰菊酯”产品检出非登记农药成分马拉硫磷,含量为2.4%。根据检测结果,该“高效氯氰菊酯”产品被判定为假农药。该市农药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立案调查,查明赵某门市部购进该批次“高效氯氰菊酯”假农药80瓶,销售40瓶,销售收入400元。对此该市农业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没收假农药高效氯氟氰菊酯40瓶;(2)没收违法所得400元整;(3)并处违法所得6倍罚款2400元整;罚没款合计2800元整。(1)假农药的判定依据为《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农药。下列农药为假农药:(一)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的;(二)所含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的农药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赵某经营的高效氯氰菊酯中添加了马拉硫磷成分,与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的农药有效成分种类、名称不符,因此判定为假农药。(2)处罚依据为《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责任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部门没收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由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有关规定: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农业部公布的典型案件。农业部2014年1月公布的农资典型案件中,其中一起为某省某农化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2013年4月,某省一茶农投诉,称某农化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经某省农业局调查,该公司销售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盐酸”为A省某农化有限公司生产,抽样送检结果为该农药含有未登记成分茚虫威,判定为假农药。茶农因使用该农药造成2.2万千克出口茶叶茚虫威残留超标,无法销售,经济损失20余万元。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A省某农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事拘留。某区农委接到群众举报,该区冯某的农资商店销售的“三唑酮”20%乳油产品销售价格低于其他同类产品,怀疑质量不合格。该区农委农药执法人员前往冯某的农资商店进行调查,查明冯某购进该批次“三唑酮”20%乳油产品32千克,已销售13.12千克,销售收入328元,并当场抽取“三唑酮”样品进行送检。检测结果显示“三唑酮”含量为8%,判定为劣质农药。对此该区农委进行了依法查处。(1)没收劣质农药“三唑酮”18.24千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28元整;(3)处违法所得8倍罚款人民币2624元整。罚没款合计2952元整。劣质农药的判定依据是《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劣质农药。下列农药为劣质农药:(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二)失去使用效能的;(三)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此案中“三唑酮”产品中三唑酮的含量检测为8%,低于产品标准值20%,属于“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因此判定为劣质农药。(2)处罚依据是《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假农药的,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低于产品质量标准30%(含30%)或者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没收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劣质农药在处罚上进行了分类,其第三十八条中规定: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部门,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一)生产、经营假农药的,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低于产品质量标准30%(含30%)或者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没收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生产、经营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低于产品质量标准70%(含70%)但高于30%的,或者产品标准中乳液稳定性、悬浮率等重要辅助指标严重不合格的,没收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生产、经营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高于产品质量标准70%的,或者按产品标准要求有一项重要辅助指标或者二项以上一般辅助指标不合格的,没收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四)生产、经营的农药产品净重(容)量低于标明值,且超过允许负偏差的,没收不合格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某区农业局农药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甲公司销售的“氯虫酰胺”30%水分散粒剂,其标签标称生产企业为A农药生产公司,农药登记证号为LS20070268。经查LS20070268为B农药生产公司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已过期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初步判定该“氯虫酰胺”30%水分散粒剂为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产品。该公司销售“氯虫酰胺”30%水分散粒剂23400袋,销售收入合计11700元。执法人员依法对甲公司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产品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1)责令停止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30%氯虫酰胺水分散粒剂”农药;(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700元整;(3)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人民币23400元整。罚没款合计35100元。(1)该案例违规行为判定依据为《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或者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农药。该“氯虫酰胺”30%水分散粒剂产品假冒了其他生产企业的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其标称的生产企业A农药生产公司涉嫌假冒农药临时登记证号,而甲公司经营该产品构成了“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产品”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2)处罚依据是《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一)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1)《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对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行为的责任与处罚作出如下相关规定: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或者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由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收缴或者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农业部公布的典型案件。农业部2011年8月公布了一批农资典型案件,其中一起为某市农药公司冒证生产农药案件:2011年3月,某市农委查处了某农药有限公司冒证生产农药案。该公司2011年1—3月分别假冒农药登记证号LS20020422、PD20084475及PD20070031生产“3%辛硫磷”等7个农药品种,累计售出470.5吨,货值18.92万元。现场发现约15万只纸包装箱、70万个塑料包装袋、3万条编织袋,初步认定涉案金额360万元。此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公司法人代表被刑事拘留。某区农业局农药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某农资店经营的“大黄素甲醚0.5%水剂”产品标签与登记备案的标签内容不符,属于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农药产品。执法人员随即依法立案调查,调查该农资店已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大黄素甲醚0.5%水剂”产品360瓶,获违法所得1800元。该区农业局依法对此进行了行政处罚。(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3)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3600元。罚没款合计5400元。本案处罚依据为《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核准的标签和说明书,农药生产、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标签内容。需要对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修改的,报农业部重新核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三)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1)《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药产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标签应当紧贴或者印制在农药包装物上。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以及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农药分装的,还应当注明分装单位。(2)常见的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现象主要有:农药标签上擅自扩大农药防治作物或对象的范围、擅自添加商品名称或未经备案的商标、擅自标注未通过备案的其他机构名称、擅自添加宣传广告用语、擅自修改安全间隔期等注意事项,等等。(3)常用农药登记及农药标签查询工具有:①中国农药信息网(http://www.chinapesticide.gov.cn/);②中国农药(微信公众号)。某市在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发现,蔬菜种植户沈某直销的蒿菜甲基对硫磷严重超标,而该农药属于禁止使用的农药。当地农业执法机构于第一时间跟进调查,在沈某的种植现场查获标签标注有“甲基对硫磷”的农药2瓶,同时又对其种植的蒿菜、大白菜进行抽样送检,受检样品也被检出含有甲基对硫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沈某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当地农业部门遂将此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最终,沈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因此,种植户沈某使用禁用农药甲基对硫磷的行为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如下: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1)种植过程中使用限用农药的定罪与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一)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上的物质;(三)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四)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限用农药也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同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2)种植过程中超限量或超范围滥用农药的定罪与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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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二、农药标签解读
出版时间:2015农药标签是紧贴或印制在农药产品包装上直接向用户传递该农药性能、使用方法、毒性、注意事项等内容的技术资料,也是向使用者传递产品有关技术信息、指导安全合理用药的主要说明。农药标签上的名称、产品性能、用途等各项内容都有严格的试验依据,是农药生产企业对试验结果的高度概括和总结。农药标签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产品登记时,产品标签上的内容都必须经过农药登记部门严格审查并获得批准后才允许使用。使用者严格按照标签上的说明使用农药,不仅能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而且能起到保护消费者自身利益的作用。农药产品标签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农药标签必须粘贴在农药产品的包装容器上。(2)一种农药标签只能适用一种农药产品。(3)农药标签标示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药标签标示的内容必须真实,并与农业部核准的备案标签一致。不得擅自修改产品的使用范围、防治对象,不得使用宣传等广告用语,也不能以粘贴的形式修改农药生产日期等标签内容。(4)农药标签标示的内容应科学、准确并通俗易懂,以便于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该产品的性能、特征及正确的使用方法。(5)农药在流通中,标签不得脱落,其内容不应模糊,必须保证用户在购买或使用时,标签上的文字、符号、图形清晰醒目,易于辨认和阅读。(6)农药标签中的重要内容如产品名称、含量、剂型、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毒性标识等,应尽可能配置大的空间或置于显著位置。(7)农药标签必须使用规范的中文简体汉字,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8)分装产品标签必须与原生产企业正式使用的标签内容一致。农药标签是农药产品的身份证,合格的农药标签可以指导农民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农药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重量、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毒性及标识、注意事项、中毒急救措施、贮存和运输方法、农药类别、像形图及其他经农业部核准要求标注的内容。合格农药产品标签示例产品附具说明书的,说明书应当标注前款规定的全部内容;标签至少应当标注农药名称、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重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毒性及标识,并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杀鼠剂产品标签还应当印有或贴有规定的杀鼠剂图案和防伪标识。分装的农药产品,其标签应当与生产企业所使用的标签一致,并同时标注分装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分装登记证号、分装农药的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分装日期,有效期自生产日期起计算。合格的杀鼠剂产品标签示例农药“三证号”是指农药登记证号(用PD或PDN表示)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用LS表示),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用XK或HNP表示),产品标准号(国家标准用GB、行业标准用NY或HG、企业标准用Q表示)。分装的农药产品应同时标注分装登记证号,进口农药产品直接销售的,可以不标注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农药三证号标注示例农药名称由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和加工剂型3部分组成。(1)标签上的农药名称应使用农药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或由2个或2个以上的农药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简称组成的名称。一个农药产品应只有一个产品名称。(2)农药名称要用醒目大字表示,并位于整个标签的显著位置。农药名称标注方式示例(3)在标签的农药名称正下方标注产品中含有的各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的全称、含量及加工剂型等。(4)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通常采用质量百分数(%)表示,也可采用质量浓度(克/升)表示。特殊农药可用其特定的通用单位表示。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通常采用质量分数(%)表示,也可采用质量浓度(克/升)表示,特殊农药也可用特定的通用单位表示。一般来说固体农药产品以质量百分含量(%)表示,如70%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液体产品采用质量百分含量(%)表示,如1.8%阿维菌素乳油,也可采用单位体积质量(克/升)表示,如200克/升百草枯水剂。对于少数特殊农药,根据产品的特殊性,采取其特定的通用单位表示,如寡雄腐霉等产品采用单位质量中含有的活孢子数量(活孢子个数/克)表示。为使人们能够方便阅读农药标签,《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药名称应显著、突出,字体、字号、颜色应当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对于横版标签,应当在标签上部1/3范围内中间位置显著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应当在标签右部1/3范围内中间位置显著标出;二是不得使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三是字体颜色应当与背景颜色形成强烈反差;四是除因包装尺寸的限制无法同行书写外,不得分行书写。以前农药市场上农药商品名称五花八门,经常误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农药。多种农药商品名称不仅给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潜在的为害,而且也极大地破坏了农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针对“一药多名”问题,2007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44号》明文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而改用通用名称。取消商品名、规范农药产品名称是推进农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农民对产品知情权的客观需要,是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的客观需要。取消商品名、规范农药产品名称?是指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全书简称国家商标局。1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的“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注册商标标注TM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是商标,但不一定已经注册。TM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入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商标标签使用商标的,应当标注在标签的“边”或“角”;含文字的,其单字面积不得大于农药名称的单字面积。农药产品毒性分为5级,即: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农药标签上必须标明农药的毒性并按照下列规定分别标注。剧毒农药:用黑框、黑骷髅图样和红字“剧毒”字样表示。高毒农药:用黑框、黑骷髅图样和红字“高毒”字样表示。中等毒农药:用黑框、黑十字标识和红字“中等毒”字样表示。低毒农药:用黑框黑字字样表示。微毒农药:直接用红字“微毒”字样表示。毒性级别与原药的最高毒性级别不一致时,应当同时以括号“(红字)”标明原药的最高毒性级别。农药毒性标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农药类别应当采用相应的文字和特征颜色标志带表示。种类标志带分别由红色、黑色、绿色、蓝色和深黄色区别。红色标志带上应标注“杀虫剂”或“杀螨剂”或“杀虫/杀螨剂”或“杀软体动物剂”;黑色标志带上应标注“杀菌剂”或“杀线虫剂”;绿色标志带上应标注“除草剂”;蓝色标志带上应标注“杀鼠剂”;深黄色标志带上应标注“植物生长调节剂”;不同类别混配的产品应同时标出。农药种类标志带农药在生产企业生产包装之日起到没有降质降效的最后日期,这段时间叫做有效期,也叫保质期。在有效期内农药产品质量不能低于质量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使用者按照农药标签上的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施药浓度等规定应用,应能达到满意的防治效果而且不会产生药害。农药产品有效期一般用以下4种形式中的一种方式标明:(1)生产日期(或批号)和质量保证期。如生产日期(批号)“2013-06-18”,表示2013年6月18日生产,注明“产品保质期几年”。(2)产品批号和有效日期。(3)产品批号和失效日期。(4)分装产品的标签上分别注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其质量保质期执行生产企业规定的质量保质期。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名称是指生产企业的名称,联系方式包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进口农药产品应当用中文注明原产国(或地区)名称、生产者名称以及在中国办事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除本办法规定的机构名称外,标签不得标注其他任何机构的名称。如果农药产品标签上标注了:“××监制”“××技术”“××国家进口”等与本企业无关的单位或部门,则此标签就属于不合格农药标签。农药生产企业标注方式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标签不得标注任何带有宣传、广告色彩的文字、符号、图案,不得标注企业获奖和荣誉称号。如果农药标签上有“优质产品”“农民的首选”“绿色农业”“保证高产”“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好”“最强”“超高效”“超内吸”“特效”“安全”“无毒”“无残留”和“防治效果高达×%以上”等广告宣传用语,那么这种农药标签就属于不合格农药标签。不合格农药标签上的广告语为进一步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完善农药登记制度,《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对农药标签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上不得出现未经登记的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的图案、符号、文字。农药标签内容都是要经过农药管理部门审核的,需要经过登记备案以后才能印在标签上,擅自更改农药标签涉嫌违法。经核准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农药生产、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标签内容。如果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部门擅自以裁剪、粘贴和涂改等方式对农药标签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就违反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农药标签应标明以下注意事项:(1)标明该农药与哪些物质不能混合使用。(2)按照登记批准内容,注明该农药限用的条件(包括时间、天气、温度、湿度、光照、土壤、地下水位、作物和地区等)。(3)注明该农药已制定国家标准的安全间隔期,一季作物最多使用的次数等。(4)注明使用该农药时需穿戴的防护用品、安全预防措施及注意事项等。(5)注明施药器械的清洗方法、残剩药剂的处理方法等。(6)注明该农药中毒急救措施,必要时注明对就医的建议等。(7)注明该农药国家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作物或范围等。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标签上汉字的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为确保更加安全、谨慎地使用农药,标签上应使用有利于安全使用农药的象形图,象形图的种类和含义见图。农药标签上的象形图 -
报告葡萄虫害
出版时间:2018绿盲蝽Lygocoris lucorum(Meyer-Dur.),又名花叶虫,属半翅目,盲蝽科。寄主植物多,可为害果树、蔬菜、棉花、苜蓿等多类作物,是棉花上的重要害虫。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葡萄种植面积的扩大,绿盲蝽在葡萄上的为害日益严重,已成为葡萄上的重要害虫之一。绿盲蝽分布广泛,全国各地均普遍发生。国外分布于日本、欧洲、美国等地。绿盲蝽以成、若虫刺吸为害葡萄的幼芽、嫩叶、花蕾和幼果,刺的过程分泌毒汁,吸的过程吸食植物汁液,造成受害部位细胞坏死或畸形生长。葡萄嫩叶被害后,先出现枯死小点,随叶芽伸展,小点变成不规则的多角形孔洞,俗称“破叶疯”(彩图9-1-1);花蕾受害后即停止发育,枯萎脱落;受害幼果粒初期表面呈现不很明显的黄褐色小斑点,随果粒生长,小斑点逐渐扩大,呈黑色,受害皮下组织发育受阻,渐趋凹陷,严重的受害部位发生龟裂,严重影响葡萄的产量和品质。卵:长约1毫米,黄绿色,长口袋形,卵盖奶黄色,中央凹陷,两端突起,无附属物。若虫:若虫共5龄,初孵时绿色,复眼桃红色。5龄若虫全体鲜绿色,触角淡黄色,端部色渐深,复眼灰色。翅芽尖端蓝色,达腹部第4节(彩图9-1-2、彩图9-1-3)。成虫:体长约5毫米,雌虫稍大,体绿色。复眼黑色突出。触角4节丝状,较短,约为体长2/3,第2节长等于第3、第4节之和,向端部颜色渐深,1节黄绿色,4节黑褐色。前胸背板深绿色,有许多黑色小刻点。小盾片三角形微突,黄绿色,中央具1浅纵纹。前翅膜片半透明暗灰色,余绿色。1年发生3~5代,主要以卵在各种果树树皮内、芽眼间、枯枝断面,棉花枯断枝茎髓内及杂草或浅层土壤中越冬。翌年3—4月越冬卵开始孵化,越冬代卵孵化期较为整齐,4月下旬,葡萄萌芽后即开始为害,5月上中旬展叶盛期为为害盛期,5月中下旬幼果期开始为害果粒,5月下旬后气温渐高,虫口渐少。第1、第2、第3、第4代分别出现在6月上旬、7月中旬、8月中旬、9月中旬,世代重叠现象严重,主要转移到豆类、玉米、蔬菜等作物上为害。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产卵越冬。成虫飞翔能力强,若虫活泼,白天潜伏,稍受惊动,迅速爬迁,白天不易发现。主要于清晨和傍晚在芽、嫩叶及幼果上刺吸为害。这就是只看到破叶、看不到虫子的原因。成虫寿命较长,30~40天,羽化后6~7天开始产卵,产卵期可持续20~30天,且产卵一般具有趋嫩性,多产于幼芽、嫩叶、花蕾和幼果等组织内,但越冬卵大多产于枯枝、干草等处。绿盲蝽发生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其喜温暖、潮湿环境,高湿条件下,若虫活跃,生长发育快,雨多的年份,发生较重。气温20~30℃、相对湿度80%~90%最易发生为害。近年来5月上中旬气温、湿度条件适合,是造成绿盲蝽发生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绿盲蝽食性杂,但以前只在牧草、棉花上危害严重,近些年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特别是大面积推广种植转基因抗虫棉以来,由于抗虫棉生长前期抗虫性较好,棉田化学农药使用次数减少,有利于绿盲蝽的发生和繁衍,虫源基数逐年增加,使其逐渐成为葡萄、枣树、苹果及蔬菜等多种作物上的重要害虫。葡萄园内或周围种植棉花、牧草、枣树、豆科作物等喜食植物,对其早春食物衔接、养分补充提供了有利条件,有利于其种群发生。绿盲蝽天敌种类较多,卵寄生蜂有点脉缨小蜂、盲蝽黑卵蜂、柄缨小蜂。捕食性天敌有花蝽、草蛉、姬猎蝽、蜘蛛等。自然条件下对其有较强的控制作用。(1)清理越冬场所。在葡萄越冬前(北方埋土防寒前),清除枝蔓上的老粗皮、剪除有卵剪口、枯枝等。(2)及时清除葡萄园周围棉田中的棉柴、棉叶,清除树下及田埂、沟边、路旁的杂草及刮除四周果树的老翘皮,剪除枯枝集中销毁。减少、切断绿盲蝽越冬虫源和早春寄主上的虫源。(3)葡萄生长期间及时清除果园内外杂草,及时进行夏剪和摘心,消灭其中潜伏的若虫和卵。每4公顷果园悬挂1台频振式杀虫灯,利用绿盲蝽成虫的趋光性进行诱杀。(1)统一防治。绿盲蝽具有很强的迁移性,一家一户防治效果不理想,要根据预测预报发动村民统一防治,有条件的乡(镇)、村要成立机防专业队,做到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统一行动。(2)适宜的防治时机。绿盲蝽具有昼伏夜出习性,成虫白天多潜伏于树下,沟旁杂草内,多在夜晚和清晨为害。所以,喷药防治要在傍晚或清晨进行以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3)注意保护利用天敌。绿盲蝽的自然天敌种类多,在进行化学防治时,要以保护天敌为前提,尽量选用对天敌毒性小的新烟碱类杀虫剂。(4)早春葡萄芽前,全树喷施一遍3波美度的石硫合剂,消灭越冬卵及初孵若虫。越冬卵孵化后,抓住越冬代低龄若虫期,适时进行药剂防治。常用药剂有:吡虫啉、啶虫脒、马拉硫磷、溴氰菊酯、高效氯氢菊酯等。连喷2~3次,间隔7~10天。喷药一定要细致、周到,对树干、地上杂草及行间作物全面喷药,做到树上、树下,喷严、喷全,以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葡萄透翅蛾(Paranthrene regalis Butler),属鳞翅目,透翅蛾科。主要为害葡萄,也可为害苹果、梨、桃、杏、樱桃等,是葡萄生产上的主要害虫之一。葡萄透翅蛾分布较广,国内广泛分布于辽宁、吉林、内蒙古自治区、河北、天津、山西、河南、山东、江苏、浙江、安徽、陕西及四川等葡萄产区;国外分布于日本、朝鲜。幼虫为害葡萄嫩枝及1~2年生枝蔓,初龄幼虫蛀入嫩梢,蛀食髓部,使嫩梢枯死。幼虫长大后,转到较为粗大的枝蔓中为害,被害部肿大呈瘤状,蛀孔外有褐色粒状虫粪,枝蔓易折断,其上部叶变黄枯萎,果穗枯萎,果实脱落(彩图9-2-1)。轻者树势衰弱,产量和品质下降;重者致使大部枝蔓干枯,甚至全株死亡。成虫:体长18~20毫米,翅展30~36毫米,体蓝黑色至黑褐色,触角黑紫色,头顶、颈部、后胸两侧、下唇须第3节橙黄色。前翅红褐色,前缘、外缘及翅脉黑色,后翅半透明,前后翅缘毛均为紫色。腹部有3条黄色横带,分别在第4、第5节及第6节,以第4节横带最宽,第6节后缘次之,第5节上的最细。雄蛾腹末两侧各有1长毛束。卵:长1.1毫米,椭圆形,略扁平,紫褐色。幼虫:体长25~38毫米,全体略呈圆筒形。头部红褐色,胸腹部淡黄白色,老熟时淡紫红色,全体疏生细毛。前胸盾具倒“八”字纹,胸足淡褐色,围气门片褐色(彩图9-2-2)。蛹:体长约18毫米,红褐色。腹部2~6节背面各有2横列刺,7~8节各有1横列刺。末节腹面亦有1横列刺。1年发生1代,以老熟幼虫在被害枝蔓里越冬。翌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幼虫开始活动,在越冬处的枝条里咬一个圆形羽化孔,后吐丝作茧化蛹。蛹期10天左右,5月中旬至6月羽化,一般成虫羽化盛期和葡萄开花盛期相一致。成虫羽化后即可开始交配、产卵,雌雄虫一生只交尾一次。成虫飞翔力强,白天活动。卵多产在直径0.5厘米以上的新梢上,产于叶腋、叶片、果穗、卷须、嫩芽等处,但以叶腋和叶片最多。卵多散产,个别有2~4粒在一处的,1头雌虫一生平均产卵79~91粒,卵期10天。初孵幼虫多从叶柄基部侵入嫩梢,蛀孔处呈紫红色。幼虫蛀入枝蔓后,先向枝蔓先端蛀食,致使蔓梢很快枯死。此后转向枝蔓基部方向蛀食,受害部位呈现膨肿状或形成瘤状突起,受害处上部叶片变黄,果实脱落。幼虫可进行2~3次转移为害,越冬前转移到2年及以上生枝蔓蛀食为害,遇震动或风吹时常造成折断或枝蔓枯死,9—10月以老熟幼虫越冬。随树龄增加株蛀害率加重。因为成虫喜欢在长势旺盛、枝叶茂密的植株上产卵,随树龄增加,主干增粗,枝梢生长旺盛,营养丰富,为害加重。同一品种,不同生育期,受害不同。从萌芽生长期开始为害,以开花期和浆果期受害最重,浆果成熟采收期,为害逐渐减轻。调查发现该虫蛹的寄生蜂有松毛虫黑点瘤姬蜂,幼虫期和蛹期有白僵菌寄生。(1)冬、春季剪除虫枝。修剪时结合冬季修剪,认真剪除虫枝,予以烧毁。春季萌芽期再细心检查,凡枝蔓不萌芽或萌芽后萎缩的,虫枝应及时剪除,以消灭越冬幼虫,降低虫源。(2)生长季节,幼虫孵化蛀入期间,发现节间紫红色的先端嫩梢枯死,或叶片凋萎,或先端叶边缘干枯的枝蔓均为被害枝蔓,及时剪除。7、8月以后,发现有虫粪的较大蛀孔,可用铁丝从蛀孔刺死或钩杀幼虫。(1)药液注射。用注射针筒向幼虫排粪孔内注入80%敌敌畏乳油100倍液或2.5%敌杀死乳油200倍液,然后用湿泥封口。(2)卵孵化高峰喷施化学药剂。种类有:三唑磷、辛硫磷、三氟氯氰菊酯、高效氯氢菊酯等,1年只需施药1次就能消除葡萄透翅蛾的危害。又名远东盔蚧、扁平球坚蚧等。属同翅目,蚧总科,坚蚧科。是果树和林木的重要害虫。主要寄主有桃、杏、苹果、梨、山楂、核桃、葡萄、刺槐、国槐、白蜡、合欢等,其中以葡萄、桃、刺槐受害最重。东方盔蚧在我国分布广泛,主要分布在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青海等葡萄产区。以雌成虫、若虫为害葡萄枝干、叶片和果实(彩图9-3-1、彩图9-3-2)。雌成虫和若虫附着在枝干、叶和果穗上刺吸汁液,并排出大量黏液,招致霉菌寄生,表面呈现烟煤状,严重影响叶片的光合作用,枝条严重受害后枯死,果面被污染,造成树势衰弱,使产量和品质受到严重影响。雌成虫:黄褐色或红褐色,扁椭圆形,体长3.5~6.0毫米,体宽3.5~4.5毫米,体背中央有4纵排断续的凹陷,凹陷内外形成5条隆脊。体背边缘有横列的皱褶排列较规则,腹部末端具臀裂缝。卵:长椭圆形,淡黄白色,长径0.5~0.6毫米,短径0.25毫米,近孵化时呈粉红色,卵上微覆蜡质白粉。若虫:初龄若虫扁椭圆形,长径0.3毫米,淡黄色。触角和足发达,具有一对尾毛。3龄若虫黄褐色,形似雌成虫。越冬2龄若虫体赭褐色,椭圆形,上下较扁平,体外有1层极薄的蜡层,虫体周边锥形刺毛达108条。东方盔蚧在葡萄上每年发生2代,以2龄若虫在枝蔓的裂缝、叶痕处或枝条的阴面越冬。翌年4月葡萄出土后,随着气温升高越冬若虫开始活动,爬至1~2年生枝条或叶上为害。4月上旬虫体开始膨大并蜕皮变为成虫,4月下旬雌虫体背膨大并硬化,5月上旬开始产卵在体下介壳内,5月中旬为产卵盛期,通常孤雌生殖,每雌产卵1400~2700粒,卵期20~30天。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为若虫孵化盛期,若虫爬到叶片背面固定为害,少数寄生于叶柄。6月中旬蜕皮为2龄若虫并转移到当年生枝蔓、穗轴、果粒上为害,7月上旬羽化为成虫。7月下旬至8月上旬产卵,第2代若虫8月孵化,中旬为盛期,仍先在叶上为害,9月蜕皮为2龄后转移到枝蔓越冬。此虫在红玫瑰、金后、红鸡心、龙眼上发生严重。该虫的捕食性天敌有黑缘红瓢虫、小红点瓢虫等,黑缘红瓢虫是其主要天敌,1头黑缘红瓢虫一生可食2000余头东方盔蚧个体。田间寄生蜂的寄生率一般可达10%。(1)杜绝虫源。注意不要采用带虫接穗,苗木和接穗出苗圃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果园附近防风林,不要栽植刺槐等寄主林木。(2)冬季清园。在葡萄埋土防寒前,清除枝蔓上的老粗皮,减少越冬虫口基数。春季发芽前喷3~5波美度石硫合剂或3%~5%柴油乳剂,消灭越冬若虫。(3)保护和利用天敌。少用或避免使用广谱性农药,以减少对黑缘红瓢虫等天敌的杀伤。(4)生长季药剂防治。要抓住两个防治关键:一是4月上中旬,虫体开始膨大时;二是5月下旬至6月上旬第1代若虫孵化盛期。发生严重果园于6月下旬加施一次。常用药剂:吡虫啉、啶虫脒、杀扑磷、苯氧威、吡蚜酮、毒死蜱等喷雾防治。喷药时加入渗透剂,可提高防治效果。据资料记载,为害葡萄的粉蚧类有四种:葡萄粉蚧(Grape mealbug)(Pseudococcus maritimus)、康氏粉蚧(Comestock mealybug)(Pseudococcus comstocki)、暗色粉蚧(Obscure mealbug)(Pseudococcus viburni)、长尾粉蚧(Longtailed mealybug)(Pseudococcus longispinus)。国家葡萄产业技术体系病虫害防控研究室正在对来自全国采集到的标本进行鉴定。以康氏粉蚧、葡萄粉蚧为例,介绍粉蚧类害虫。康氏粉蚧Pseudococcus Comstocki(Kuwana)康氏粉蚧属同翅目,粉蚧科,又名梨粉蚧。食性很杂,除为害葡萄外,还为害苹果、梨、山楂、桃、李、杏、樱桃、梅、板栗、核桃、柿、枣等多种果树及桑、杨、柳及蔬菜等多种植物。国内分布于吉林、辽宁、河北、北京、河南、山东、山西、四川等省、直辖市。以雌成虫和若虫刺吸嫩芽、嫩叶、果实、枝干的汁液。嫩枝受害后,被害处肿胀,严重时造成树皮纵裂而枯死。果实被害时,造成组织坏死,出现大小不同的褪色斑点、黑点或黑斑,为害处该虫所产白色棉絮状蜡粉等污染果实;排泄蜜露到果实、叶片、枝条上,造成污染,湿度大时蜜露上产生杂菌污染,形成煤污病;有煤污病的果实彻底失去食用和利用价值。粉蚧对葡萄造成的伤害不是特别严重,但危害和损失巨大(彩图9-3-3、彩图9-3-4)。成虫:雌成虫体长约5毫米,宽约3毫米,椭圆形,淡粉红色,被较厚的白色蜡粉。体缘具17对白色蜡刺,蜡丝基部粗向端渐细,体前端的蜡丝较短,向后渐长,最后1对最长,与体长接近。眼半球形,触角8节,足较发达疏生刚毛。雄成虫体长约1.1毫米,翅展2毫米左右,紫褐色,触角和胸背中央色淡,单眼紫褐色,前翅发达透明,后翅退化为平衡棒。尾毛较长。(彩图9-3-5)卵:椭圆形,长0.3~0.4毫米,浅橙黄色,附有白色蜡粉,产于白色絮状卵囊内。若虫:雌3龄,雄2龄,1龄椭圆形,长约0.5毫米,淡黄色,眼近半球形,紫褐色,体表两侧布满纤毛;2龄体长约1毫米,被白色蜡粉,体缘出现蜡刺;3龄体长约1.7毫米,与雌成虫相似。雄蛹:长约1.2毫米,淡紫褐色,裸蛹。茧体长2.0~2.5毫米,长椭圆形,白色絮状。康氏粉蚧1年发生3代,主要以卵在树体各种缝隙及树干基部附近土石缝处越冬,翌春葡萄发芽时,越冬卵孵化,爬到枝叶等幼嫩部位为害。第1代若虫盛发期为5月中、下旬,第2代为7月中、下旬,第3代为8月下旬。该虫第1代为害枝干,第2、第3代以为害果实为主。若虫发育期雌虫为35~50天,蜕皮3次即为雌成虫,雄虫为25~37天,蜕皮2次后化蛹,雄成虫羽化的时期,正值雌虫蜕第3次皮而为雌成虫,雌雄交尾。交尾后雄虫死亡,雌虫取食一段时间爬到枝干粗皮裂缝间、树叶下、枝杈处、果实上分泌卵囊,而后将卵产于卵囊内。每雌虫产卵200~400粒,以末代卵越冬。康氏粉蚧喜在阴暗处活动,套袋内是其繁殖为害的最佳场所,因此,套袋果园,树冠郁闭、光照差的果园发生较重。(1)冬春防治。果实采收后及时处理果园,将虫果、旧纸袋、落叶等集中烧毁或深埋。葡萄埋土防寒前(或出土上架时),清除枝蔓上的老粗皮,减少越冬虫口基数。春季发芽前喷3~5波美度石硫合剂或3%~5%柴油乳剂,消灭越冬卵和若虫。(2)生长季防治。生长期应抓住各代若虫孵化盛期,花序分离到开花前是防治第1代康氏粉蚧的关键时期,这是最重要的一次防治,因此要根据虫口密度适时用药1~2次。套袋前的防治非常重要;套袋后,康氏粉蚧有向袋内转移为害特点,所以套袋后3~5天是防治该虫的第3个最佳时期。药剂种类和用法同东方盔蚧。(3)土壤处理防治。在卵孵化期,根际施药,包括颗粒剂、片剂或药液土壤泼浇等。药剂一般使用具有内吸性的,如吡虫啉等。叶蝉是葡萄上的重要害虫,国内各葡萄产区普遍发生。为害葡萄的叶蝉主要有两种,即葡萄斑叶蝉Erythroneura apicalis(Nawa)(又名葡萄二星叶蝉或葡萄二点叶蝉)和葡萄二黄斑叶蝉Erythroneura sp.。属同翅目,叶蝉科。两种叶蝉在葡萄上常混合发生,除为害葡萄外,还为害桃、梨、苹果、樱桃、山楂等果树。葡萄斑叶蝉和葡萄二黄斑叶蝉主要分布在我国辽宁、北京、河北、山东、河南、湖北、安徽、江苏、浙江、陕西、甘肃、新疆等葡萄产区,尤其是管理粗放的果园发生严重。两种叶蝉在葡萄的整个生长期都能为害,以成、若虫群集于叶片背面刺吸汁液为害。一般喜在郁闭处活动取食,故为害时先从枝蔓中下部老叶和内膛开始逐渐向上部和外围蔓延。叶片受害后,正面呈现密集的白色失绿斑点,严重时叶片苍白、焦枯,严重影响叶片的光合作用、枝条的生长和花芽分化,造成葡萄早期落叶,树势衰退。所排出的虫粪污染叶片和果实,造成黑褐色粪斑,影响当年以至第2年果实的质量和产量。卵:初为乳白色,后变为黄白色,长椭圆形,稍弯曲,长约0.6毫米。若虫:体形似成虫,初为乳白色;老熟时黄白色,体长约2.0毫米(彩图9-4-1)。成虫:体长至翅端3.0~4.0毫米,体淡黄白色。头顶有2个明显的圆形黑色斑点,复眼黑色。前胸背板前缘有3个小黑点。小盾片前缘左右各有近三角形的黑色斑纹1个。前翅半透明,黄白色,有不规则的淡褐色斑纹。卵:和葡萄斑叶蝉卵相似。若虫:末龄若虫体长约1.6毫米,紫红色,触角、足体节间、背中浅淡黄白色。体略短宽,腹末几节向上方翘起。成虫:体长至翅端约3.0毫米。头顶前缘有2个黑褐色斑点,复眼黑或暗褐色。前胸背板中央具暗色纵纹,前缘有3个黑褐色小斑点。小盾片淡黄白色,前缘左右各有较大的黑色斑点1个。前翅表面暗褐色,后缘各有近半圆形的黄色斑纹2个,两翅合拢后在体背形成2个近圆形黄斑。成虫颜色有变化,越冬前为红褐色(彩图9-4-2)。(1)葡萄斑叶蝉。每年发生3~4代,以成虫在葡萄园的落叶、杂草下及附近的树皮缝、石缝、土缝等隐蔽处越冬。在华北地区,翌年成虫于3月中旬至4月上旬开始活动,先在园边发芽早的植物上为害,如苹果、梨、桃等,待葡萄展叶后即开始为害葡萄叶片。越冬成虫于4月中下旬产卵,5月中下旬若虫盛发。第1代成虫期在5月底至6月,第2、第3代成虫分别发生于6月下旬至7月、8月下旬至9月,后期世代重叠,10月下旬以后成虫陆续开始越冬。成、若虫多在叶背为害。雌成虫喜欢在成熟未老化的叶片上产卵,卵多产于叶背的叶脉上。在早晨、傍晚温度较低时,多潜藏于叶背面不活动,但中午阳光强烈时隐伏于叶背面避光处,活动取食高峰为7:00—9:00和18:00—20:00。成虫趋光性强,善飞蹦,受惊扰后即飞往他处。若虫受惊,则迅速爬行。(2)葡萄二黄斑叶蝉。生活史及习性和葡萄斑叶蝉相似。冬季气温偏暖对其越冬存活较为有利,春季开春早,气温回升快,夏季高温、干旱,极利于该虫繁殖。但葡萄园环境过于干旱,或植株叶片老化,可促使其迁飞扩散,种群数量下降。葡萄园内或周围种植杏树、桑树、杨树、榆树等,对其越冬及早春及时补充养分提供了有利条件,有利其种群发生。不同葡萄品种其发生为害程度也不同,一般叶片绒毛多的葡萄品种受害较轻,绒毛少的品种则受害重。该虫喜欢隐蔽的环境,一般通风透光差,修剪不好的葡萄园叶蝉为害较重。据调查,通风透光好的葡萄园百叶虫量最高为616头,通风透光差的葡萄园百叶虫量最高可达2390头。园内管理粗放,园内杂草丛生,有利其越冬及早春养分补充,为害严重。生长期有多种捕食性天敌,捕食能力强的主要为蜘蛛类,如丁纹豹蛛对葡萄斑叶蝉的日平均捕食量达5~7头。寄生性螨对葡萄斑叶蝉1、2龄的低龄若虫致死性较强。生长后期斑叶蝉卵常被寄生蜂寄生,寄生率可高达60%以上。(1)避免果园郁闭。合理修剪,改善架面通风透光条件及合理负载。生长期及时除萌、抹芽和打副梢,减少下部叶片,使葡萄枝叶分布均匀,通风透光,可减少叶蝉发生为害。(2)树种合理布局。果园内部和周围不种桃、梨、苹果、樱桃、山楂等果树及桑树、杨树、榆树等林木,以减少生长季节和越冬期的中间寄主。(3)清洁田园。生长期及时清除杂草,创造不利于其发生的生态条件。秋后彻底清除田间地头落叶和杂草,集中烧毁或深埋,消灭其越冬场所,能显著减少虫害基数。该虫对黄色有趋性,可设置黄板诱杀。方法:20~24厘米佳多黄板,用专用粘虫胶涂均匀,按20~30块/亩置于葡萄架上。当葡萄斑叶蝉粘满板面时,需要及时重涂。目前有两种粘虫胶,一种10天左右需要重涂一次,另一种为30天左右重涂一次(适合刮风较少的地方和温室等地使用)。(1)防治时期。防治葡萄斑叶蝉全年要抓住两个关键时期,即发芽后,是越冬代成虫防治关键期;开花前后是第1代若虫防治关键期。另外,幼果期根据虫口密度使用药剂,落叶前1个半月左右注意防控越冬成虫。(2)防治用药。可选用噻虫嗪、吡虫啉、多杀菌素、甲氰菊酯、溴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辛硫磷等药剂喷雾。要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全面;同时注意喷防葡萄园的杂草及周围的林带、杂草。葡萄虎天牛(Xylotrechus pyrrhoderus Bates),属鞘翅目,天牛科。又名葡萄天牛、葡萄枝天牛。它是蛀食葡萄枝蔓的主要害虫之一。葡萄虎天牛在我国东北、华北、华中及陕西、湖北、四川等葡萄产区均有发生。主要以幼虫为害枝蔓,初龄幼虫先在表皮下纵行蛀食,被害枝蔓的表皮稍隆起变黑,虫粪排于隧道内,不排出,所以不易被发现。幼虫蛀入木质部后,常将枝横向切断,造成枝条枯死,遇风容易折断,严重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彩图9-5-1)。成虫:体长约15毫米,体近圆筒形,大部黑色,头部有深而粗的刻点,触角短小,11节,仅伸到鞘翅基部。前胸背板、前、中胸腹板和小盾片深红色。前胸背板球形,长略大于宽,布有颗粒或刻点。小盾片半圆形,后端有少量黄毛。鞘翅黑色,两翅合并时,基部有“X”形黄白色斑纹,近端部有一黄白色横纹,端缘平直,外缘角极尖锐呈刺状。后胸腹板和第1、第2腹节后缘有黄色白绒毛,形成3条黄白色横纹。雄虫后足腿节长超过腹部末端,雌虫的短,仅至腹部末端(很少超过)(彩图9-5-2)。卵:椭圆形,长约1毫米,乳白色。幼虫:体长13~17毫米,淡黄白色,头小,无足。前胸宽大、淡褐色,后缘有“山”字形细凹纹;中胸至第8腹节背、腹面具肉状突起。蛹:长约15毫米,初淡黄白色,后逐渐加深为黄褐色。每年发生1代,以低龄幼虫在葡萄蔓内越冬,翌年春季葡萄发芽后开始活动,随龄期增大,可把枝条蛀空,使其充满虫粪、木屑,有时将枝条横向蛀断,使枝枯死,枝头脱落。7月间幼虫老熟在接近断口处化蛹,蛹期10~15天。8月羽化出现成虫,并产卵于芽鳞缝隙内或芽腋、叶腋缝隙处,卵散产,经5~6天孵化为幼虫,即由芽部蛀入茎内,粪便排于枝内,故从外部难以发现虫道。落叶后在节的附近,被害处表皮变黑,易于识别。结合冬季修剪,剪除节附近表皮变黑的虫枝,予以烧毁。春季萌芽期再细心检查,凡枝蔓不萌芽或萌芽后萎缩的,多为虫枝,应及时剪除。生长期随时检查,发现受害枝蔓及时剪除并深埋销毁或用铁丝插入蛀孔内刺杀幼虫。利用成虫迁飞能力弱的特点,人工捕捉成虫,一般可在8、9月早晨露水未干前进行捕捉,效果好。在8月成虫羽化期,利用其补充营养习性,可用敌敌畏、辛硫磷等喷雾。幼虫蛀入枝蔓后,在葡萄采收后喷施内吸性杀虫剂,或80%的敌敌畏乳油100倍液注射蛀孔并严密封堵。葡萄蓟马(Thrips tabaci Lindeman),属缨翅目,蓟马科。又称烟蓟马、葱蓟马、棉蓟马。在我国各葡萄产区均有分布。寄主广泛,除为害葡萄外还为害苹果、李、梅、柑橘、草莓、菠萝、烟草等多种植物。若虫和成虫锉吸葡萄幼果、嫩叶、枝蔓和新梢的汁液。幼果受害初期,果面上形成纵向的黑斑,使整穗果粒呈黑色。后期果面形成纵向木栓化褐色锈斑,严重时会引起裂果,降低果实的商品价值。叶片受害后先出现褪绿黄斑,后变小,发生卷曲,甚至干枯,有时还出现穿孔(彩图9-6-1)。成虫:体长0.8~1.5毫米,淡黄色至深褐色,体光滑,复眼紫红色,单眼3个,其后两侧有一对短鬃。两对翅狭长,透明,前翅前缘有一排细鬃毛,前脉上有10~13根细鬃毛,后脉有14~17根细鬃毛。腹部第2~第8节背片前缘有一黑色横纹。触角6~9节,略呈珍珠状。卵:长约0.3毫米,淡黄色,似肾形。若虫:体长0.6~1.0毫米,初为白色透明,后为浅黄色至深黄色,与成虫相似(彩图9-6-2)。一年发生6~10代,多以成虫和若虫在葡萄、杂草和死株上越冬,少数以蛹在土中越冬。来年,葱、蒜返青开始恢复活动,为害一段时间后,便飞到果树、棉等作物上为害繁殖。在葡萄初花期开始发现有蓟马为害幼果的症状,6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副梢二次花序上发现有若虫和成虫为害。7—8月间,几种虫态同时为害花蕾和幼果。至9月份虫口逐渐减少。10月早霜来临之前,大量蓟马迁往果园附近的葱、蒜、白菜、萝卜等蔬菜上进行为害。农业防治:清理葡萄园杂草,烧毁枯枝落叶,保持园内整洁。初秋和早春集中消灭在葱、蒜上为害的蓟马,以减少虫源。化学防治:蓟马为害严重的葡萄园需要药剂防治,喷药的关键时期应在开花前1~2天或初花期。可使用的药剂有吡虫啉、功夫等药剂。生物防治:保护、利用小花蝽、姬猎蝽等天敌,对蓟马发生有一定的控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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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五 田间管理
出版时间:2015在定植好秧苗的基础上,做好定植后每个环节的正确管理,是确保甜瓜稳产、高产,实现甜瓜高效益的技术保障。这就要求调控好每个生产环节的温度、光照、水分、养分,以及放风时间、放风口的位置、放风口大小的调控等。1 定植到缓苗期间 白天气温30~35℃,夜间一般不低于15℃利于缓苗。在特殊天气条件下,短时间内温度也不应低于8~10℃。如果外界气温过低的话,可以采取如下保温、增温措施。◎ 棚室的外围,围靠一层草苫;◎ 在秧苗的垄台上方搭建临时小拱棚,白天揭掉,晚上盖好保温;此期的管理重点是:以增温、保温为主。在温度管理上要以早晨凌晨6点的温度指标为基准,摸清楚棚室的增温、保温性能,调控好白天棚室内的温度指标。如果白天温度在正常管理的情况下,不能满足夜间植株生长发育的温度指标时,白天温度可以提高到40~45℃。◎ 如果棚室内温度过低的话,就应该考虑临时升温错施了,可以设置暖风炉、空气加热线、点燃远红外线煤气灶、搭建临时升温火炉、或者用燃烧酒精来升温等措施,均有一定的增温效果。但一定要注意电路安全、预防火灾、人在棚室里作业棚室封闭过严缺氧、一氧化碳中毒等现象的发生。需要注意的问题是白天进行高温管理,只适用于夜间温度不能满足秧苗正常成活和秧苗最低温度生育指标8~10℃时,且要求土壤、空气必须具备较高的湿度,此温度管理方法只适用于定植后短时间内的温度管理。如果温度达到的生长指标则不需要白天进行高温调控。2 缓苗后到瓜定个前 白天气温25~30℃,夜间不低于12℃,有利于壮秧,早出子蔓,早坐瓜,膨瓜快。此期温度的管理重点是:注意夜间不要温度过高,防止秧苗徒长。对于长势过快,不发子蔓的棚室,应加大昼夜温差的管理,夜里短时间内的最低温度可调控到10℃左右;或用控旺药剂5毫升对水15升喷洒生长点1~3次,控制秧苗旺长。待子蔓发出,看到瓜胎时,温度再转入正常管理。对于定植后,由于棚室温度低,秧苗长势弱的,要调高白天和夜间的温度,一般要以夜间凌晨6点(最低温时间段)温度为标准,在正常温度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3℃,待植株恢复正常生长后,再将温度转入正常管理。3 坐瓜期温度调控 白天气温25~35℃,夜间尽量保持13℃以上,以利甜瓜的糖分积累和早熟。此期春棚的温度环境是越来越好,温度的管理重点应该是:不要为了快膨果和为了果实快速成熟,进行高温管理,温度过高,虽然膨果较快、成熟较早,但容易导致植株根系老化,地上部早衰,影响第二、第三茬瓜的正常生长,甚至于造成生理障碍等情况发生。棚膜选择:日光温室选择透光率好、保温效果好的聚氯乙烯无滴膜;春大棚膜易选择三层、保温、防老化、无滴效果好,透光率高的EVA薄膜。内吊的1~3层内幕,也要求选择含有无滴剂和EVA的薄膜。在生产过程中,注意经常擦净吸附的土尘和其他赃物,保持棚膜面的干净,提高透光率。在能够保持温室内温度的情况下,尽可能早揭晚盖草苫等保温覆盖设施,以增加光照时间。春大棚,在能够保证棚内温度的条件下,要及时逐层撤掉棚内吊挂的内幕,以保证较强的光照强度。1 缓苗水 定植后7天左右,浇一次缓苗水,这次水一定要浇足,标准一般要求上垄台,以利扎根、发苗和培育壮秧。这次透水,对定植之前浇水不足地块尤为重要,它直接影响根系下扎的深度和根量的多少,坐瓜后植株的长势和早衰程度。此水,一般不需要带肥。但在遇到低温障碍,根系发育不良时,可适当喷施一些叶面肥。2 花前肥水 是指甜瓜在开花(早春为了促进坐瓜可以考虑雄蜂授粉或激素处理瓜胎)前,施用的一次肥水。此次肥水的施用,要根据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地力水平和植株的长势而定。如果这次肥水不及时浇灌的话,到催瓜肥水再追施时,土壤湿度、养分供应、植株长势,将直接受到影响,这次肥水可适当给予少量施用。此次肥水的施用方法:一般不宜过大,可采取隔垄浇灌的方法,每亩随水冲施水溶性冲施肥三元素复合肥8~10千克。3 膨瓜肥水 这次肥水一般是在坐瓜后,当大多数瓜长至核桃—鸡蛋大小时施用的肥水,叫膨瓜肥水。一般亩施水溶肥氮钾复合肥25~30千克,对于种过蔬菜、甜瓜的重茬地块,每冲施1~2次冲施复合肥后,冲施一次海藻菌肥或生物钾肥3~6千克。以期改善根系活性增加根系吸收能力。在节省化肥50%以上的同时,还能够有效改良土壤微生物群落,解决土壤盐渍化的问题,提高产量和瓜品质量。从膨瓜到成熟,和第二、第三茬瓜的肥水管理,要根据土壤墒情、植株长势,可参照第一次膨瓜肥水的管理,适量追肥、浇水。此期的管理重点是:要经常保持一定的土壤湿度,在湿度管理上,既要照顾第一茬瓜的正常成熟和品质,又要兼顾第二、第三茬瓜的膨瓜对肥、水的需求,土壤切忌旱涝不均,以防裂瓜。每次浇水前,都要参考近期天气变化,选择晴天上午浇水,浇水后3~5天没有气象变化时进行,浇水后1~3天上午密闭防风口,将棚、室温度提高正常管理温度的3~5℃,有利于棚、室内的湿度高度气化,再打开防风口,进行排湿,然后再转入温度的正常管理。此法既能解决浇水后地温下降,尽快回升的问题,又能防止棚、室内空气湿度过大,导致病害的发生。一般深冬和早春的放风时间在中午前和中午,要求在打开放风口以后,棚室内的温度能够保持不升不降,温度指标控制在适宜植株生长的范围之内即可。但这个温度指标的掌握,需要自己摸索棚室温度的变化规律,根据温度的变化规律确定出自己棚室的具体放风时间,同时注意早春及时排湿防灰霉病。风口与温度的调控:要根据植株的长势调控放风量的大小及温度高低。植株长势过旺茎节间在13厘米以上,叶片直径20厘米左右或更大、生长点长势过快、茎秆表现过嫩、只长秧子不发子蔓,生长过旺的瓜秧,或经过观察有旺长趋势时,就应该调低正常管理温度指标1~3℃;反之,就应该将温度指标调高1~3℃。待植株正常生长后,再按不同生育时期的温度标准管理。风口管理的注意事项:如果棚室不同位置的温度不一致时,应该先从高温部位放风,后放低温部位。防风时,防风口应该由小到大;关风口时,应该是由大到小。不要一次性开放风口和关放风口,更不要盲从别人的开、关放风时间和放风口大小。吊蔓整枝:定植后5~7叶时,用胶丝绳将主蔓吊好,并随着植株的不断生长,随时在吊线上缠绕。吊蔓整枝方法有两种。1 主蔓单秆吊蔓一次掐顶 即将主蔓一直缠绕到接近吊蔓胶丝绳顶部时,一次性掐顶的方法。此方法适宜于植株不徒长,子蔓发得好,生长正常的管理。该掐顶法,第一茬瓜比两次掐顶的膨瓜速度略慢,但第二、第三茬瓜做瓜较早,植株不易发生老化现象。2 主蔓单秆吊蔓两次掐顶 首先,在主蔓长至13片叶左右时为控制植株旺长,促其子蔓(侧蔓)早发、早结果、早膨果进行的第一次掐顶,然后再用顶部第一或第二叶叶腋生出的一个子蔓,作为龙头(主蔓),继续在胶丝绳上缠绕,其他子蔓留一片叶掐尖,待新龙头长至接近吊蔓胶丝绳的顶部时进行第二次掐顶。此方法的第一次掐顶,最晚必须掌握在发出的子蔓上刚刚见到瓜胎时进行,如果瓜胎过大时再掐顶,由于养分主要供给瓜胎的发育,上部节位的子蔓,就不能萌发,将导致地下部根系老化,植株早衰,直接影响第二、第三茬瓜的生产。一般第4片以下长出的侧蔓全部去掉,从第5~10片真叶叶腋长出的子蔓(侧蔓)上留瓜,一个侧蔓留一个瓜,幼瓜后面留下一叶片后其他叶片与子蔓生长点一起去掉。留瓜子蔓(侧蔓)位置的确定,要根据植株根量(长势强弱)来确定坐果节位的高低和坐果数量。如果定植后瓜秧根量少、长势弱,坐果节位需要高一些,待长势旺盛一些后再留子蔓和留瓜,或少留瓜。整理子蔓时,长势弱时,坐瓜节位以下的子蔓(侧蔓),可以适当晚去掉或留一子蔓,防止根的老化。瓜秧掐掉生长点的高度,一般主蔓长至25~30片真叶接近吊瓜秧胶丝绳的高度时,去掉生长点,以促瓜控秧。一般腰节第11~20节位不留瓜,但生出的侧蔓可留1片叶掐尖。在子蔓(侧蔓)、孙蔓(子蔓上生出的蔓)的管理上,如果每茬座瓜后,可将空蔓用剪子剪掉,以防子蔓太多,瓜秧长势太乱,影响通风透光。如果发生病害,叶片光合作用面积不够,可适当留些子蔓,长出新叶,作为功能叶片,补充光合作用叶片面积的不足。1 瓜茬数与留瓜数量 第一茬瓜可用药剂喷花和处理瓜胎5~6个,留瓜3~4个,待第一茬瓜坐住并膨大时,上部节位生出的子蔓瓜胎容易坐瓜时,可进行人工处理第二茬瓜胎,第二茬处理瓜胎3~5个,留瓜2~3个。第三茬一般在孙蔓上处理瓜胎3~5个,留瓜2~3个。2 保瓜措施 设施甜瓜栽培,一般开花坐果期很难满足其环境条件的要求,坐瓜比较困难,所以,对瓜胎必须采取激素处理的方法,作为保瓜措施。处理瓜胎法花前喷雾法:可采用高效坐瓜灵喷瓜胎,此激素为0.1%的吡效隆系列,一般每袋(5毫升)对水1升(参照说明书使用),当第一个瓜胎开花前一天用小型喷雾器从瓜胎顶部连花及瓜胎定向喷雾。注意最好用手掌挡住瓜柄及叶片,以防瓜柄变粗、叶片畸形。喷瓜胎时,一般一次性处理花前瓜胎2~3个(豆粒大小的瓜胎经处理均能坐住),这样一次性处理多个瓜胎,坐瓜齐,个头均匀一致。为防止重复处理瓜胎而出现裂瓜、苦瓜、畸形瓜现象,可在药液中加入含有色素的2.5%咯菌腈悬浮剂即防治了早期灰霉病的侵染又做了喷花标记。此法较简单,易操作。但是,如果瓜胎受药不均时,易导致偏脸瓜的发生。浸泡法也是采用0.1%的吡效隆系列产品,用同样的药液浓度和同样瓜胎生育指标,将瓜胎垂直浸入配好的激素药液里,深度达到瓜胎的2/3即可。如果浸入过深,接近瓜柄,会导致瓜柄变粗,影响商品性。喷花处理法此方法就是在甜瓜开花后的当天或第二天,用小型喷雾器将药液直接喷向柱头的方法。喷花的时间要掌握在10点以前,或15点以后,以防止高温时间段处理,药液浓度过高,引起裂瓜和苦味瓜的形成。常采用的药剂为2,4-D,施用浓度一般10~20毫克/千克(参照说明书使用),为提高坐瓜率,最好根据棚温的高低,做好试验后再大面积应用。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激素和那种处理瓜胎的方法,都要根据药剂的性能、棚室内的温度指标,调整好药液浓度,尽可能的避开高温时间段对瓜胎进行处理,以防高温时间段处理,药液浓度过高,容易引起裂瓜。蘸花后,如瓜胎上面附着药液过多,及时用手指弹一下瓜蔓,去掉多余药液,减少裂瓜机会。药液要随配随用,这样可以准确掌握药液浓度,保证坐瓜效果。3 疏瓜 疏瓜时间应选择在大多数瓜胎长至核桃—鸡蛋大小时,进行1~2次疏瓜。根据植株的长势和单株上下瓜胎大小的排列顺序、瓜胎生长正常程度进行,疏掉畸形瓜、裂瓜及个头过大、过小的幼瓜。保留个头大小一致、瓜形周正的幼瓜。一般第一茬瓜留3~4个,第二或第三茬瓜留2~3个。疏瓜时,要在膨瓜肥水施用后,坐瓜稳定,植株没有徒长现象时进行,这样能够有效防止疏瓜后植株徒长,导致化瓜现象的发生,确保第一茬瓜的适宜上市期,并获得高效益。在寒流、阴雪天、连阴天等天气的情况下的采取如下措施。◎ 采取严格的保温、增温措施:白天减少进出棚室的次数,棚门口加长挡风保温棚膜,夜间封严,覆盖好保温覆盖物。如夜间温度可能将至植株生育的临界温度指标时,可采用临时加温设施,如热风炉、空气加热线、临时火炉等,但使用时一定要注意生产安全。◎ 注意采光管理:尽可能让植株多见散射光,可以考虑增加后墙反光膜。揭开保温覆盖物,隔苫揭帘。持续阴天后突遇晴朗天气,切忌全部揭苫,要陆续见光,逐渐揭苫,以防瓜秧突见强光环境下萎蔫。此时因根系功能没有恢复正常,叶片脱水,营养供应不足,可喷施一些叶面肥作为养分的补充。◎ 下雪时及时清扫积雪,以防压坏棚架。◎ 连阴天来临前,叶面喷施抗寒剂碧护4000倍液和防病杀菌药剂25%嘧菌酯悬浮剂1500倍液喷施或灌根,可以预防大多数真菌病害,或85%疫霜灵可湿性粉剂600倍液,或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600倍液。一般冬早春栽培病害防控采取一次性灌根施药阿米西达技术,对后面因阴天棚室内空气湿度过大,空气熏烟剂易造成叶片枝蔓老化的病害防除效果好很多。甜瓜以九成熟时采收最好,这时甜瓜色泽好、口感最甜、香味浓郁,商品价值高。成熟判断,可观看瓜的转色情况,即是否与种子包装袋上瓜的颜色相似。相似时说明已经成熟,即可采收上市。此时采收,一般适宜近距离销售。若远距离销售的话,要根据外界的气温高低和路途远近,做好调整,一般七八成熟就可以采收上市。 -
报告五、黑松枝枯病的防治技术
出版时间:2015调查前海一线黑松,查明黑松生长衰弱的原因后,研究以黑松复壮为主的综合防治技术,采取地上与地下共同治理技术。“树上生长看树下”,只有树下根系生长好了,才能给树上部分提供营养元素,使其健康生长。2009年3月在鲁迅公园进行试验示范性研究,观察分别施用含微量元素的有机肥、根外菌根剂、更换土壤并使用含微量元素的有机肥3种方法对黑松生长势的影响。经过一个生长周期后,从实验点采取复壮措施的黑松中随机选取30株作为实验对象,周边不采取任何措施的黑松作为对照,详见表2~表5。(1)施用有机肥 在每株黑松树冠投影垂直约2/3处即距主干1.5~2m处环绕树体挖复壮沟3处,宽度30~40cm,深度为40~60cm,每株施“八福仙”牌高级动植物有机肥料(动植物有机质占30%以上,含有30%以上的氮、磷、钾大量元素,还含有钙、镁、锌、硼等多种微量元素及微生物菌群,土壤有益菌≥2亿/g)5~10 kg与挖出的表土混匀,培土浇水,施肥1 000株。为防止一次性伤根过多,每棵树分3年完成。并在相邻区域选取生长状况相近10株黑松作为对照。(2)使用菌根菌制剂 对部分生长衰弱的黑松接种中国林科院生产的菌根菌制剂——丰林菌根菌衣剂(是一种由菌根真菌菌体为主,吸水剂、黏着剂、膨胀剂、稳定剂和湿润剂组成的具有黏着和包裹植物材料特性和促进植物生长作用的菌根菌制剂),将该制剂稀释1 000倍,与上述土壤快速而平稳地混合1~2min,每株施用100 g,挖到黑松的毛细根处灌根,最好涂抹在毛细根处,处理100株。并在相邻区域选取生长状况相近10株黑松作为对照。(3)砌筑鱼鳞坑 对坡度较大的鲁迅公园部分黑松在坡地上砌筑“鱼鳞坑”,大约1~1.5m3,添加种植土与八福仙”牌高级动植物有机肥(混合比例5 ∶ 1),处理120株。并在相邻区域选取生长状况相近10株黑松作为对照。新发枝条越长,黑松的生长越旺盛;针束是黑松主要的光合作用器官,松针越长越多对植物的光合作用越有利,越利于促进植物的生长势;根系是黑松吸收水分和养分的主要器官,单位面积的根系越多其吸收作用越强,越有利于黑松生长状况的改善。故从新发枝条、新生针叶长度、黑松根干重3个方面调查黑松生长势的变化,黑松生长势变化与黑松枝枯病的相关性。表2 新发枝条的长度 (单位:cm)表3 新生针叶长度 (单位:cm)表4 黑松根干重 (单位:g)表5 黑松枝枯病的发病情况表2~表5表明,采取复壮措施后,黑松新梢的生长量、针束长度、单位面积的根干重都比以前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建鱼鳞坑(图61-1 已建成的鱼鳞坑)换土掺加有机肥料复壮效果最好,但费用是3种复壮措施中最高的,主要适用于坡度大、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换土与“八福仙”牌高级动植物有机肥料混合施用比单一采用一种复壮措施更有利于恢复黑松长势的结果显示,有机肥料与菌根肥结合施用或换土、有机肥料与菌根肥三者混合施用将比单独采用一种复壮措施效果要好得多。3种不同的复壮措施均能产生一定的防治效果,平均病情指数下降37.5~50.1,相对防效在71.0%~94.9%(图61-2 关于黑松施基肥的报道)。图61-1 已建成的鱼鳞坑图61-2 关于黑松施基肥的报道在八大关、栈桥、东海路绿地等前海一线黑松林推广使用复壮沟时发现,土壤板结重的区域在雨季复壮沟易成为积水沟,反而导致黑松根部受损。由于青岛为丘陵地区,土层浅,复壮沟大部分仅能挖到30~40cm,再往下沙石较多,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更多,成本比较高,难应用于黑松的日常养护中。听过北京植物园熊德平博士的讲座后,认为其复合渗水透气井理念比较适合青岛地区,操作简单,多用途(可以是透气孔、深层浇水孔、施肥孔、注药孔等),成本较低,污染小,应用前景广阔。我们根据青岛的地形地质特点对复合渗水透气井进行改良,打孔深度随地形地质灵活掌握,一般控制在50~80cm,复合渗水透气井设计高度分为4种型号,50cm、60cm、70cm、80cm(图62~图63复合渗水透气井的结构与原理)。专用基质的配方:有机羊粪(来自内蒙古大草原天然羊厩肥)、松针土、发酵过的树叶(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外生菌根(外生菌根存在于健康松林下的新鲜腐殖土中,当天采集的菌根土,掺加一定量的玉米面有利于外生菌根的繁殖)、功能菌群(芽孢杆菌、酵母菌群、乳酸菌群、双歧杆菌、革兰氏阳性放线菌群、光合菌群、丝状菌群、硝化细菌等)(图64~图67 专用基质混配)。2014年11月~12月在百花苑公园进行试验研究,使用地钻和洛阳铲在每棵树的树冠投影附近打孔4个(图68~图76 复合渗水透气井的应用),观察复合渗水透气井对生长虚弱的黑松影响。结合黑松休眠期使用3~5波美度的石硫合剂2次,2015年4月10日通过复合透气井灌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300倍液1次。经过一定生长期后,从实验点采取复壮措施的黑松中随机选取8个复合透气井的根系,观察不同土层根系的生长状况,测定复合渗水透气内土壤。详见表6和表7。图62 复合透气井结构与原理解析 (摄于熊德平讲座)图63 复合透气井结构图64 功能菌群图65 玉米面填加剂图66 采集健康松林下的根外菌根图67 功能菌、玉米面、根外菌根与发酵过的落叶混合为基质图68 打孔机图69 洛阳铲图70 打孔机打孔图71 洛阳铲破砂砾层图72 孔内土层黏重少根图73 打好的孔图74 向复合透气井内填充基质图75 捣实基质图76 清理现场表6显示,根茎径级越大,根越少,毛细根(根直径0.1~0.2mm)较多,占测量根系43.09%,黑松吸收养分和水分的能力加强了。表6还说明根量随着深度的增加而增加,说明通过增加复合渗水透气井达到了纵向深层引根的效果。表7与表1比较,说明复合渗水透气井基质可改善周边土壤的营养成分,加入的功能菌改善土壤结构,进而促进根系的健康生长。采取治疗与复壮相结合的措施,平均发病率为3%,平均病情指数为0.1,病情指数下降了52.7,相对防效高达99.8%。表6 黑松不同地表深度和根茎径级内根系数量 (单位:根)表7 黑松复合透气井专用基质测定结果在鲁迅公园、东海路公共绿地选取黑松集中的地块,2009年4月10~15日分别疏密、修枝、间伐和剪除被害干梢、虫果,及时清理枯枝落针。修枝强度以树冠长度与树高之比作为修枝强度指标,初次修枝强度不要超过树高的1/3。间伐本着留优去劣、留大砍小、留稀去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病虫为害严重和枯死木应首先作为间伐首选对象。处理100株,随机选取30株标记观察,对照区设在距防治区500m外,不采取任何措施,于2010年春季4月20日调查发病率(表8)。表8 黑松枝枯病疏密与修枝防治效果相关调查结果表明,黑松及时修剪病枯枝、轮生枝、过密枝等措施,增加通光透气和减少黑松枝枯病的菌源也是一种有效的防治措施,病情指数下降了11.3~24.4,相对防效达到40.5%~87.5%(图77~图79 黑松疏枝、修枝、清理落针)。图77 黑松疏枝图78 清除黑松枯枝图79 清理黑松枯枝落针在八大关黑松枝枯病暴发的3~4月,在2009年4月2日、4月12日、4月22日,喷药3次,间隔10天。随机选取90株黑松,在第一次喷药后4月29日(即第27天)对不同药剂进行防效调查,对照区设在距防治区800m外,不采取任何措施(表9)。表9 黑松枝枯病化学药剂防治效果表9表明,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500倍液防治效果较好,相对防效为88.2%。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500倍液与0.3%尿素混合喷洒防治效果更好,相对防效为90.1%,也可与0.2%磷酸二氢钾混合,即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500倍液与0.3%尿素或与0.2%磷酸二氢钾交替喷洒。同样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500倍液也可以用7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1 000倍液交替与叶面喷肥混合喷洒,防治效果明显。由于黑松林郁闭度较大(58%~100%),栽植常绿草坪生长虚弱,越来越多的黑松林下改种丹麦草、扶芳藤、常春藤、小蔓长春花等,避免了常绿草坪生长期经常浇水,黑松根系生长不良的弊端(图80~图82 黑松林下植被)。图80 常春藤图81 小蔓长春花图82 丹麦草地被黑松地势低的区域需逐年撒土抬高地势,雨季及时排水,防止黑松树穴周边积水。 -
报告一、病原
出版时间:2015黑松枝枯病,又名黑松枯梢病、垂枝病和软枝病,病原经鉴定为铁锈薄盘菌(Cenangium ferruginosum),属于子囊菌亚门盘菌纲柔膜菌目盘菌科薄盘菌属。病菌子实体先在树皮下埋生,成熟后破裂而出,杯状,无柄,成簇状堆在一起,直径1mm左右,外缘具短毛,初期为黄褐色,后期颜色加深呈茶褐色至黑褐色,风干后子囊盘向外卷曲,干后皱曲;子囊棍棒形,无色,内含8个子囊孢子;子囊孢子单胞无色,椭圆形,具2个油球,在子囊内单行排列;侧丝线形,无色,顶端粗,密生于子囊之间(图8为黑松枝枯病病原子实体)。图8 黑松枝枯病病原子实体由于研究人员过去对黑松枝枯病病菌在病害流行中的作用机制认识不足,往往认为该病菌在林中普遍存在,寄生性较弱。近年研究发现,林分中病菌的存在与否及其累计数量对病害的发生与流行也有重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