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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九、草莓病虫害
出版时间:2015(1)症状:主要为害花、叶和果实,也侵害叶柄。发病多从花期开始,病菌最初从将开败的花或较衰弱的部位侵染,使花呈浅褐色坏死腐烂,产生灰色霉层。叶多从基部老黄叶边缘侵入,形成”V”形黄褐色斑,或沿花瓣掉落的部位侵染,形成近圆形坏死斑,其上有不甚明显的轮纹,上生较稀疏灰霉。果实染病多从残留的花瓣或接触地面的部位开始,也可从早期与病残组织接触的部位侵入,初呈水渍状灰褐色坏死,随后颜色变深,果实腐烂,表面产生浓密的灰色霉层。叶柄发病,呈浅褐色坏死、干缩,其上产生稀疏灰霉。草莓灰霉病病果草莓灰霉病病叶(2)药剂防治:同茄科蔬菜灰霉病防治方法。(1)症状:白粉病是草莓重要病害之一,整个生长季节均可发生。主要为害叶、叶柄、花、花梗和果实,匍匐茎上很少发生。叶片染病,在叶两面产生白色粉状斑,随病害发展病斑上形成白色粉末状物,发生严重时多个病斑连接成片导致叶片卷曲坏死。花蕾、花染病,花瓣呈粉红色,花蕾不能开放。果实染病,幼果不能正常膨大,干枯,若后期受害,果面覆有一层白粉,随着病情加重,果实失去光泽并硬化,着色变差。草莓白粉病病果草莓白粉病病花草莓白粉病病叶硫黄熏蒸器防治草莓白粉病(2)生物防治:可采用硫黄熏蒸器防治草莓白粉病。(3)药剂防治:同葫芦科蔬菜白粉病防治方法。(1)症状:此病主要为害根部。从侧生根和新生根开始,初期出现浅红褐色的斑块,颜色逐渐变深呈暗褐色,随病害发展全部根系迅速坏死变褐,地上部叶片变黄或萎蔫,病株表现缺水状,最后全株枯死。(2)生物防治:可在定植前进行土壤处理,可选用20%辣根素水乳剂每亩3~5升进行滴灌,覆地膜密闭2~3天,之后揭膜放风24小时以上即可定植;或者在草莓定植缓苗后用寡雄腐霉3000倍液进行灌根处理。草莓根腐病为害状草莓根腐病健株(左)、病株(右)根草莓根腐病田间为害状(1)症状:草莓炭疽病主要发生在育苗期(匍匐茎抽生期)和定植初期,结果期很少发生。其主要为害匍匐茎、叶柄、叶片、托叶、花瓣、花萼和果实。染病后的明显特征是草莓株叶受害可造成局部病斑和全株萎蔫枯死。匍匐茎、叶柄、叶片染病,初始产生直径3~7毫米的黑色纺锤形或椭圆形溃疡状病斑,稍凹陷;当匍匐茎和叶柄上的病斑扩展成为环形圈时,病斑以上部分萎蔫枯死,湿度高时病部可见肉红色黏质孢子堆。该病除引起局部病斑外,还易导致感病品种尤其是草莓秧苗成片萎蔫枯死;当母株叶基和短缩茎部位发病,初始1~2片展开叶失水下垂,傍晚或阴天恢复正常,随着病情加重,则全株枯死。虽然不出现心叶矮化和黄化症状,但若取枯死病株根冠部横切面观察,可见自外向内发生褐变,而维管束未变色。浆果受害,产生近圆形病斑,淡褐至暗褐色,软腐状并凹陷,后期也可长出肉红色黏质孢子堆。(2)药剂防治:同葫芦科蔬菜炭疽病防治方法。炭疽病为害草莓叶柄(1)为害特点:以若虫和成虫在草莓叶的背面吸食汁液,使叶片局部形成灰白色小点,随后逐步扩展,形成斑驳状花纹,为害严重时,使叶片成锈色干枯,似火烧状,植株生长受抑制,造成严重减产。二斑叶螨和朱砂叶螨以雌成虫在土中越冬,翌年春季产卵,孵化后开始活动为害,气温达10℃以上时开始大量繁殖,高温干燥,易大发生。温度达30℃以上和相对湿度超过70%时,不利其繁殖,暴雨对其有抑制作用。叶螨成虫无翅膀,靠调运种苗、农具及农事操作等途径传播扩散。一般冬季零星轻发生,开春后气温升高,发生普遍,为害严重。(2)形态特征:为害草莓的螨类有多种,其中以二斑叶螨和朱砂叶螨为害严重。二斑叶螨成螨污白色,体背两侧各有一个明显的深褐色斑,幼螨和若螨也为污白色,越冬型成螨体色变为浅橘黄色。朱砂叶螨成螨为深红色或锈红色,体背两侧也各有一个黑斑。螨类结网为害螨类田间为害状(3)生物防治:利用捕食螨巴氏钝绥螨或者智利小植绥螨防治草莓红蜘蛛,在害螨发生初期释放;可选用植物源农药0.5%藜芦碱可溶性液剂在初期稀释600~700倍喷雾,盛发期稀释500~600倍喷雾防治;0.3%苦参碱水剂轻发期稀释1000倍喷雾,高发期稀释800倍喷雾防治。(4)药剂防治:同豆科蔬菜螨类防治方法。(1)为害特点:在保护地栽培中,蚜虫以成虫在草莓植株的茎和老叶下越冬,条件适宜可全年为害,其中以初夏和初秋为害最严重。在露地栽培条件下,蚜虫以卵在多种植物上越冬,翌年4—5月当草莓抽蕾开花期多在幼叶、花、心叶和叶背活动吸取汁液,受害后的叶片卷缩、扭曲变形,使草莓生长受到抑制。更严重的是蚜虫还可传播病毒病。蚜虫为害叶柄蚜虫为害花萼(2)形态特征:蚜虫俗称腻虫。为害草莓的蚜虫有多种,其中主要是棉蚜和桃蚜。①棉蚜分无翅胎生和有翅胎生。无翅胎生雌蚜体长1.5~1.9毫米,夏季多为黄绿色,春季为深绿色、棕色或黑色,腹管短,圆筒形,基部较宽。有翅胎生雌蚜体长1.2~1.9毫米,黄色、浅绿色或深绿色,腹管黑色,圆筒形,基部也较宽。②桃蚜。无翅胎生雌蚜,体长1.4~2.0毫米,头胸部黑色,腹部细长,为绿色或黄绿色、红褐色。有翅胎生雌蚜,体长1.6~2.1毫米,头胸部黑色,翅脉淡黄色,腹部颜色随寄主而变,有绿色、黄绿色和赤褐色等。(3)药剂防治:同葫芦科蔬菜蚜虫防治方法,在防控过程中,注意保护蜜蜂。(1)为害特点:用齿舌舐食嫩叶、嫩茎及草莓果实。(2)形态特征:成虫体形与颜色多变,扁球形,壳高12毫米,宽16毫米,具5~6个螺层,顶部螺层增长稍慢,略膨胀,螺旋部低矮,体部螺层生长迅速,膨大快。贝壳壳质厚而坚实,壳顶较钝,缝合线深,壳面红褐色至黄褐色,具细致而稠密生长线。体螺层周缘及缝合线处常具暗褐色带1条,但有些个别见不到。壳口马蹄状,口缘锋利、轴缘向外倾遮住部分脐孔。脐孔小且深,洞穴状。卵圆球状,直径约2毫米,初乳白后变浅黄色,近孵化时呈土黄色,具光泽。蜗牛为害草莓状(3)药剂防治:可选用6%四聚乙醛颗粒剂30~50克/亩撒施。 -
报告七、十字花科蔬菜病虫害
出版时间:2015(1)症状:苗期至成株期均可发病。主要为害叶片,从外叶开始侵染,发病初期在叶面上产生黄绿色斑点,后扩大呈多角形或不规则形病斑,空气湿度大时,叶背密生白色霜状霉,随病情发展病斑多时相互连接成片,致使叶片变黄枯死。大白菜霜霉病病叶正面大白菜霜霉病病叶背面(2)药剂防治:同葫芦科蔬菜霜霉病防治方法。(1)症状:一般多由叶柄基部伤口处侵染,病部出现水渍状淡灰褐色病斑,严重时沿叶柄基部向根部发展,造成根部腐烂,流出黏液,散发出臭味,成为该病的主要特征,别于黑腐病。(2)药剂防治:同葫芦科蔬菜细菌性角斑病防治方法。大白菜软腐病病株(1)症状:此病主要为害叶片,初于叶背出现水浸状稍凹陷的斑点,扩大后呈不规则形膜质角斑,病斑大小不等,叶面病斑呈灰褐色油浸状,湿度大时叶背病斑上溢出污白色菌脓,干燥时,病部易干,质脆,开裂或穿孔,残留叶脉。大白菜细菌性角斑病病叶正面大白菜细菌性角斑病病叶背面(2)药剂防治:同葫芦科蔬菜细菌性角斑病防治方法。(1)症状:全生育期均可染病,幼苗出土后染病,子叶呈水浸状,根髓部变黑,幼苗枯死。成株染病,引起叶斑或黑脉,叶斑多从叶缘向内扩展,形成“V”形黄褐色枯斑。叶帮染病病菌沿维管束向上扩展,呈淡褐色,造成部分菜帮干腐,与软腐病并发时,致茎或茎基部腐烂,严重时植株萎蔫或倾倒。该病腐烂不臭,别于软腐病。大白菜黑腐病病叶(2)药剂防治:同葫芦科蔬菜细菌性角斑病防治方法。(1)症状:黑斑病主要为害叶片、叶柄。叶片染病最初为近圆形的褪绿斑,扩大后边缘呈淡绿色至浅黄褐色,有时病斑周围具有黄色晕圈,多具有明显的同心轮纹,严重时多个病斑汇合成大斑,致半个或整个叶片枯死,最后整株叶片由外向内干枯。叶帮上病斑呈椭圆形或长棱形、暗褐色凹陷。(2)药剂防治:可选用50%异菌脲可湿性粉剂1000倍液、7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500倍液、72%霜脲·锰锌可湿性粉剂600倍液喷雾防治。大白菜黑斑病病叶(1)为害特点:以成虫和若虫在叶片背面和幼嫩组织上吸食作物汁液。嫩叶和生长点受害后,叶片皱缩。除直接为害外,蚜虫还可传播病毒病,引起煤污病。(2)形态特征:为害白菜的蚜虫主要有桃蚜和萝卜蚜。①桃蚜:无翅雌蚜体长2.6毫米,宽1.1毫米,体绿色,有时为黄色至红色,头部色深,体表粗糙,背中域光滑,第七、第八腹节有网纹。有翅雌蚜体长约2毫米,头部和胸部均为黑色,腹部淡色,背面有淡黑色斑,额瘤明显,向内倾斜。②萝卜蚜:无翅雌蚜体长2.3毫米,宽1.3毫米,绿色至黑绿色,被薄粉,表皮粗糙,有菱形网纹。有翅雌蚜体长1.6~1.8毫米,头部和胸部均为黑色,腹部绿色,腹管前两侧具黑斑,额瘤不明显。蚜虫为害状(3)药剂防治:同葫芦科蔬菜蚜虫防治方法。(1)形态特征:菜青虫的成虫是菜粉蝶,幼虫称菜青虫。成虫体长12~20毫米,翅展45~55毫米,体灰黑色,翅白色,雌蝶前翅有2个显著的黑色圆斑,雄蝶仅有一个显著的黑斑。卵瓶状,高约1毫米,宽约0.4毫米,初产卵乳白色,后变橙黄色。幼虫体青绿色,背线淡黄色,体表密布细小黑色毛瘤。菜青虫幼虫及其为害状菜青虫蛹(2)药剂防治:可选用32000 IU/毫升苏云金杆菌可湿性粉剂3000~5000倍液、25%灭幼脲悬浮剂500~1000倍液、25克/升多杀霉素悬浮剂1000~1500倍液、2.2%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2500~3000倍液对水喷雾。(1)形态特征:成虫体长约6毫米,灰褐色或黄褐色,翅展12~15毫米,翅后缘从翅基到外缘有呈三度曲波状黄褐色带。卵扁平,椭圆状,约0.5毫米×0.3毫米,黄绿色。幼虫体长10~12毫米,两头尖,纺锤形,活泼好动,具吐丝下垂习性,俗称“吊丝虫”。(2)生物防治:性诱捕技术:在小菜蛾发生时期,田间悬挂小菜蛾诱芯,配套小船诱捕器。悬挂高度10~15 cm为宜。监测每公顷放置1套,防治每亩放置3~5套,1个月左右更换一次诱芯。灯下小菜蛾成虫小菜蛾幼虫小菜蛾茧小菜蛾诱捕器(3)药剂防治:可选用2.2%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2500~3000倍液、10%虫螨腈悬浮剂1500倍液、25克/升多杀霉素悬浮剂1000~1500倍液喷雾防治。 -
报告六、葱蒜类病虫害
出版时间:2015(1)症状:此病主要为害叶片,叶片染病,初生黄白色至灰绿色病斑,近椭圆形至纺锤形,边缘模糊。空气干燥病斑呈苍白绿色,长椭圆形至不规则形,严重时波及上半叶,致植株黄化枯死。湿度高时病部产生较稀疏白色至灰紫色霉层。花梗染病亦产生近长椭圆形病斑,易从病部折断枯死。(2)药剂防治:同葫芦科蔬菜霜霉病防治方法。霜霉病为害葱叶(1)主要为害作物:该病在葱、蒜、韭类蔬菜上均有发生。(2)症状:主要发生在叶片上,也有在叶鞘上发生。发病初期叶片上出现零星白色突出的小泡点,后发展成圆形、椭圆形或梭形小斑。后期颜色由白转黄,表皮开裂,裂开的表皮下有橙黄色粉末。严重时葱叶上布满病斑,破裂后会留下疤痕,造成水分大量耗损,腐生菌侵入,不久后会枯死或者腐烂。锈病为害葱叶锈病为害蒜叶(3)药剂防治:可选用10%苯醚甲环唑可湿性粉剂2000~3000倍液、30%氟菌唑可湿性粉剂4000~6000倍液、15%三唑酮可湿性粉剂1500倍液对水喷雾。(1)主要为害作物:该病在葱、蒜、韭上均有发生。(2)症状:主要侵害叶和花梗。发病初期呈水浸状白色斑点,病斑迅速扩大形成纺锤形的凹陷斑,先为淡褐色,随后变为褐色至青紫色,周围具有黄色晕圈。此后有的逐渐褪色并形成同心轮纹,湿度大时斑面上产生黑褐色煤粉状霉。如果病斑围绕叶或花梗扩大,可使之从病斑处折断。紫斑病为害葱叶紫斑病为害蒜叶(3)药剂防治:可选用50%异菌脲可湿性粉剂1500倍液、8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800倍液、10%苯醚甲环唑可湿性粉剂5000~6000倍液对水喷雾。(1)主要为害作物:该病在葱、蒜、韭类蔬菜上均有发生。(2)症状:主要为害叶和花梗。为害病叶多从下部叶片叶尖开始发病扩展。病斑初为白色小圆点,扩大后呈不规则形或椭圆形,为灰白色或灰褐色,病部生黑色霉状物,严重时病叶枯死。花梗受害易从病部折断,最后病部散生许多黑色小粒点。受害植株前期长势弱,后期矮黄萎缩。大蒜发病会造成迟抽薹或不抽薹。(3)药剂防治:同紫斑病防治方法。叶枯病为害蒜叶(1)主要为害作物:该病在葱、蒜、韭类蔬菜上均有发生。(2)症状:此病主要为害叶片,初在叶片中上部产生灰白色小点,以后发展呈白色坏死斑,椭圆至近梭形,多个病斑逐渐连接成片至扭曲枯死。韭、蒜类多从叶尖开始发病。潮湿时枯叶上生大量灰色的霉层,多由叶尖向下发展致叶尖枯死,严重时植株成片枯死。空气干燥时,多造成植株干尖。灰霉病为害大葱灰霉病为害韭叶(3)药剂防治:同茄科蔬菜灰霉病防治方法。(1)为害特点:雌成虫先于产卵器在叶片上刺孔,然后通过刺孔取食。取食孔呈白色圆形斑点或圆形刻点,多沿叶片纵向排列整齐,也有分散的。当成虫发生量大时,叶片上布满密密麻麻的取食孔。成虫产卵孔与取食孔明显不同,呈细长椭圆形,多数十几粒呈双列倒“八”字形排列在叶片上。幼虫潜食叶肉组织,形成潜道。(2)药剂防治:同茄科蔬菜潜叶蝇防治方法。潜叶蝇为害大葱(1)为害特点:被害叶面形成密集小白点或长条形斑纹,严重时葱叶扭曲枯黄,大蒜嫩叶受害新根停止生长。(2)生物防治:同小麦蚜虫生物防治方法。蓟马为害葱叶悬挂黄板(3)药剂防治:同葫芦科蔬菜蓟马防治方法。(1)为害特点:钻入种子或幼苗茎里为害,或在根茎内由下向上蛀食,使整株死亡,造成缺苗断垄。(2)药剂防治:可选用50%辛硫磷乳油250毫升/亩、48%毒死蜱乳油40毫升/亩,加沙土20~30千克拌匀撒施,或直接撒施3%辛硫磷颗粒剂5千克/亩,然后浇水。根蛆为害韭菜 -
报告八、农产品质量安全
出版时间:20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农业投入品是指在农业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添加的物质,主要包括农用生产资料产品和农业设施设备两类。农用生产资料产品分为生物投入品和化学投入品。生物投入品主要包括种子、苗木、微生物制剂(包括疫苗)、天敌生物和转基因种苗等;化学投入品主要包括农药(包括生物源农药)、兽药、动物激素、抗生素、保鲜剂等。农业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农机具、农膜、温室大棚、灌溉设施、养殖设施、环境调节设施等。农业生产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根据来源不同,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农业种养殖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农产品保鲜包装贮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农产品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农业生产中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危害4个方面。(1)农业种养殖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因投入品不合理使用或非法使用造成的农药、兽药、硝酸盐、生长调节剂、添加剂等有毒有害残留物,产地环境带来的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元素,石油烃、多环芳烃、氟化物等有机污染物,以及六六六、滴滴涕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2)农产品保鲜包装贮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贮存过程中不合理或非法使用的保鲜剂、催熟剂和包装运输材料中有害化学物等产生的污染。(3)农产品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如黄曲霉毒素、赤霉素、沙门氏菌、禽流感病毒等。(4)农业生产中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危害:如外来物种侵入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从产地到餐桌的多个环节。根据生产过程先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应当通过产地环境清洁、生产过程检测、产品质量检测、包装贮运过程可靠、产品履历可追溯、法规标准认证有保障,以及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风险评估等方面来实现。(1)产地环境清洁。土壤质量、圈舍条件、水源、空气等环境质量因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认证要求。(2)生产过程控制。在生产过程采取的农业措施和农业投入品要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3)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上市流通前应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样检测。(4)包装贮运过程可靠。农产品采用的包装物、初级加工措施、贮藏和运输条件应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5)产品履历可追溯。建立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履历记录,为产品质量追溯提供依据。(6)法规标准认证有保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推广农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为农产品质量评价提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产地环境相关规定如下: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调整,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的生产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第十七条 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第十八条 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十九条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的农产品生产记录,必须载明3个方面的内容:一要详细记载生产活动中所使用过的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使用日期、停用日期;二要详细记载生产过程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防治情况;三要如实记载种植业产品收获、畜禽屠宰、水产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必须要保存两年,以便质量安全问题的追溯和生产过程等问题的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4)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5)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药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至产品收获(采摘)前的这段时间。也就是自喷药后到农药残留量逐渐降低到最大允许残留量所需的间隔时间。果蔬等作物施用农药时,最后一次喷药与收获之间的时间间隔必须大于安全间隔期,以防产生农药残留超标。植物生长调节剂也是农药中的一类,也有安全间隔期,但与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农药相比,植物生长调节剂用量小、速度快、效益高、残毒少,大部分作物一季只需按规定时间喷用1次。植物生长调节剂,是用于调节植物生长发育的一类农药,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合物和从生物中提取的天然植物激素,生长调节剂的使用可影响和有效调控植物的生长和发育,包括从细胞生长、分裂,到生根、发芽、开花、结实、成熟和脱落等一系列植物生命全过程。按照登记批准标签上标明的使用剂量、时期和方法,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对人体健康一般不会产生药害。使用农药防治病虫草害时,农药会附着在作物表面或进入作物体内,采收后仍然保留在作物表面或作物体内的现象叫做农药残留,农药残留的数量值称为农药残留量。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对于每一大类作物(蔬菜)甚至每一种作物(蔬菜)的不同部位,国家都规定了允许的农药残留量。目前,我国参照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执行。一方面,农药残留检测作为一种检测手段,对保护环境、评价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贸易往来,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作为农产品保障链条的一个环节,且是终端环节,这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一种技术,可以发现潜在的隐患,向上可追溯来源,向下可评估其为害。通过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及时、准确的分析检测,从而监控农药的合理使用,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的产品上市销售。引起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主要因素如下:(1)种植者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禁限用农药。(2)种植者随意增加农药使用量与使用次数。(3)违背农药安全间隔期采收。由于农民受利益驱动,常违背农药安全间隔期提前收获,采收时不考虑是否超过安全间隔期而按市场行情确定。科学用药防止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常用技术主要分为快速检测技术和实验室确证技术两大类。常用的快速检测技术一般有化学比色检测技术、酶抑制技术、生物传感器技术、免疫学技术、分子生物学技术以及生物芯片技术等。常用的实验室确证技术主要有原子吸收光谱技术、原子荧光光谱技术、液相色谱技术、气相色谱技术、质谱技术以及液质、气质联用技术等。常见的快速检测方法主要有3类:①通过检测原理创新而比传统检测方法缩短时间的方法,如乙酰胆碱酯酶抑制法、酶联免疫法、生物传感器法、分子印记法等;②通过简化程序和提高效率而缩短时间的方法,如SPE固相萃取法分离目标农药、ASE快速溶剂萃取法提取目标农药等;③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或一体化设计而提高效率的方法,如流动注射仪代替化学滴定法测定多种无机农药、自动进样器等。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农药使用不合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使用农药应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不得使用未登记的农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同时规定,经登记后可在指定作物上使用某种农药,并对每一种可允许使用的农药如何使用都作出了规定,包括允许使用的作物、农药品种和剂型、使用时间、使用方法、使用次数、使用量、使用间隔期、安全间隔期等。只要按以上规定或标准使用农药,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一般就不会超标。在农业生产实际中,有个别农户会在蔬菜等作物上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或超量、超范围使用允许使用的农药,或使用农药后不到安全间隔期就采收,从而导致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超标现象的发生。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还可能会有其他原因。一是农药本身引起的问题,如使用的农药中含有其他农药成分,某些农药可代谢转化为更高毒性的其他农药。二是环境污染引起的问题,如周围农田使用农药后产生的药液飘移,上茬作物使用后的农药残留。可采取以下措施控制农药残留:(1)正确使用农药。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应当指导农民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有关规定使用农药。(2)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方法,有效减少农药使用量。(3)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开展对农残的监督检查。(4)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我国安全优质农产品认证主要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4种类型,简称“三品一标”。其中,无公害农产品突出安全因素控制;绿色食品既突出安全因素控制,又强调产品品质营养;有机食品注重对影响生态环境因素的控制;农产品地理标志强调产品地域品质。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有效期满90日前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重新办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针对病虫草害或靶标,合理选择农药产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产品,不得使用过期农药。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的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绿色食品又分A级绿色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标志图是指“绿色食品”“GreenFood”、绿色食品标志图这三者相互组合。其中绿色食品标志图由3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标志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正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色食品标志图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须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测,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期满若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半年内重新申请手续。绿色食品标志组合方式绿色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按照绿色食品的标准,禁用或限制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添加剂等生产资料及其他有害于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物质,并实施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按照GB/T 19630—2011《有机产品》相关生产要求和标准生产、加工并通过独立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供人类消费、动物使用的产品,包括食用(初级及加工)农产品、纺织品及动物饲料等,有机农业是一种完全不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体系。中国有机产品与中国有机转换产品标识中国有机产品标识的图案由3部分组成,外围的圆形、中间的种子和周围的环形线条。外围的圆形形似地球,象征和谐、安全;圆形中的“中国有机产品”字样为中英文结合方式,即表示中国有机产品与世界同行,也有利于国内外消费者识别;种子的图形代表生命萌发之际的勃勃生机,象征了有机产品是从种子开始的全过程认证,同时昭示出有机产品就如刚刚萌发的种子,正在中国大地上茁壮成长。有机农业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过程。有机农业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识所谓反季节蔬菜,是指在温室、大棚等设施条件下生产出来的非当季蔬菜。反季节蔬菜是对当季蔬菜的有益补充,有利于丰富蔬菜市场,满足消费者对蔬菜多样化和均衡营养的需求。其实蔬菜的安全与否和栽培季节无关。在食用安全性上,有人认为反季节蔬菜不安全,原因是设施条件下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与露地不同,易发生虫害。这种观点有失偏颇,不够科学和客观。实际上,无论当季蔬菜,还是反季节蔬菜,只要栽培环境未受到污染,病虫害防治到位,农药和肥料使用科学、合理,生产出来的蔬菜都是安全的,完全可以放心食用。特别是反季节蔬菜生产中防虫网、黄板诱杀、二氧化硫熏蒸、生物防治等技术的应用,使得化学农药用量大幅减少。催熟水果,顾名思义,就是指使用非自然的特定条件使水果加快成熟过程,一般采用一些化学物质,如乙烯、乙烯利等。乙烯是气体,使用起来显然不方便,现在一般用的是一种叫做“乙烯利”的药剂。它本身跟乙烯是完全不同的化学药剂,最后会在植物体内转化成乙烯,低浓度的乙烯利安全无害,所以不用担心“催熟”的水果有害健康。膨大剂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于西瓜等水果和蔬菜,可通过促进生长和提高坐果率等作用从而达到增产目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只要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规定使用,不会对瓜果产生任何不良影响,但如过量使用或使用时期不正确就有可能造成或促进西瓜炸裂。然而,瓜果爆裂的主要原因往往不是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所致,而是气候异常和栽培管理不当引起。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通过促进或抑制茎、叶、根、芽、花的生长或果实成熟,起到保花保果或疏花疏果、提前或延长休眠、促进果实增大等作用,达到提高产量、改善品质、促进成熟等目的,所以用了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水果、蔬菜在外观和口感上都非但不输于正常生长的作物,而且还略好。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一类具有与天然植物激素相同或相类似活性的化学物质,由人工合成或通过微生物发酵产生,也可从生物体中直接提取,又称植物外源激素。它们通过对农作物生长发育的调节和控制作用,达到高产、优质、高效、提早上市等目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有时可发挥特效以解决某些生产问题,如大棚种植番茄由于缺少授粉蜜蜂而影响到坐果,用其点花可代替昆虫授粉以提高座果率,确保产量。植物生长调节剂虽然属于农药中的一类,但与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农药相比,它们对高等动物的毒性较低,一般都是低毒。同时,它们的使用量较低,对农产品和环境的残留污染影响也较小,并且生产上一般不会出现超量使用情况。日常生活中可采取如下方法去除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1)贮存法。农药在存放过程中随时间推移,能够缓慢地分解为对人体无害的物质。所以对易于保存的农产品可通过一定时间的存放,减少农药残留量。(2)流水冲洗法。对于叶菜类农产品,如菠菜、空心菜、韭菜、生菜、小白菜等,一般需要用流动的水冲洗2~3遍后,再用浸泡法进行清洗,注意不要在清水中浸泡时间过长。(3)用淘米水洗。将农产品在淘米水中浸泡10分钟左右,再用清水洗干净,能除去残留在蔬菜中的部分农药。(4)碱水浸泡法。有机磷农药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此法可用于各类农产品清洗。方法是先将农产品表面冲洗干净,再用10~20克/升的碱面水浸泡10~15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3~5遍。(5)去皮法。对可以去皮的农产品,如黄瓜、瓠子、冬瓜、南瓜、西葫芦、茄子等瓜果蔬菜,削皮是一种较好的去除残留农药的方法。(6)焯烫加热法。对芹菜、菠菜、小白菜、辣椒、菜花、豆角等蔬菜,可通过加热去除部分农药。先用清水将表面污物洗净,放入沸水中2~5分钟捞出,然后用清水洗1~2遍。(7)使用专用洗涤剂。这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法,比较适合瓜果类蔬菜农产品。专用洗涤剂必须是质量可靠厂家的产品,清洗时也要冲干净洗涤剂,否则易产生二次污染。(8)使用“比亚果蔬农药降解酶”。用其清洗蔬菜,可有效降解农产品上残留的农药。“比亚蔬菜瓜果农药降解酶”能将农产品表面的有机磷农药大分子降解为无毒可溶于水的小分子,从而达到祛除农药残留的目的。去除农产品中的残余农药的最好方法,是将以上几种方法同时使用:用贮存法后,先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2~3遍,再采取去皮法或碱水浸泡法、焯烫加热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信息技术对农产品进行标识,保证每个农产品都有相对应的独立标识,记录该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信息,一旦农产品出现问题,可以准确无误地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其职责任务主要有以下4项:(1)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3)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4)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者应对所生产的农产品质量负责,依据不同情况分别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农产品和食品因质量问题等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或经济损失又不构成刑事责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应当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刑事责任: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者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产品和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者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生产农产品和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需承担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制度:(1)各级政府及其农业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管理体制;(2)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3)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4)农产品包装与标识制度;(5)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7)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8)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9)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我国农业部门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保证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点强化了以下几个方面:(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点区域和关键农时的突出问题。(2)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步伐,不断扩大农产品生产示范场的建设比例和规模,大力推进标准实施示范。(3)建设质检体系,加快投资建设地级市,补充完善县级,加大对质检机构的考核认证,按照法律要求尽快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等工作。(4)建设安全评估体系,对农产品质量全风险隐患区域实行定点动态跟踪监测,并作出风险评估。(5)建设乡镇监管体系,明确机构、落实职能,在全国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建立监管机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分为以下3类:第一类是法律和法律解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等。第二类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农药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管理办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第三类是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农资经营者应对生产经营的农资产品质量负责,应当建立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制度。依据不同情况分别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农资经营者所生产或者销售的农资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应当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刑事责任:农资经营者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等农资产品或者生产、销售假劣农资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农资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农资产品,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需承担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对生产或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应是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监督抽查的生产经营主体应是农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监督抽查的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和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全国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由农业部按年度组织制定和实施,并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按年度组织制定和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和监督抽查结果及时报送农业部备案。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应当统一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经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监督抽查结果按要求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公布。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检人收取费用,监督抽查所需费用应当统一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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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五、农药科学安全使用
出版时间:2015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用农药应遵循下列规定:(1)农药使用者应当确认农药标签清晰,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生产批准文件号齐全后,方可使用农药。(2)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规定的剂量、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施药适期、注意事项施用农药,不得随意改变。(3)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4)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5)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6)使用农药应当注意保护环境、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严禁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农药的,根据所造成的为害后果,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农药中毒、环境污染、药害等事故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不合理使用农药可能造成如下危害:(1)不合理使用农药会造成农作物减产、畸形甚至死亡。(2)不合理使用农药会使农产品降低品质甚至失去价值。(3)不合理使用农药会造成农业生态环境失衡。大量不合理使用农药将造成局部地区有益的生物种类减少甚至死亡,使自然界的生物链断缺,导致当地农业生态环境恶化。(4)不合理使用农药也会对人类身体健康造成伤害。通过以下方式可以减少农药对环境的影响:(1)农药使用者要根据病虫草防治工作的需要,优先选择环境友好型农药品种或农药剂型;(2)在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农药标签,了解药剂本身特点及注意事项;(3)在具体施药过程中要合理把握最佳防治适期与施药方式,做到合理控制施药量与用药次数。同时选用先进的施药器械,提高农药利用率,避免对非靶标生物造成为害。购买农药可以采取以下几个小技巧:(1)根据作物的病虫草害发生情况,确定农药的购买品种,对于自己不认识的病虫草,最好携带样本到所在区(县)植保站向植保专家进行咨询。(2)仔细阅读标签,对照标签的基本要求进行辨别,最好查阅《农药登记公告》进行对照。(3)选择可靠的销售商。购买农药小技巧(4)选择有信誉、知名度的农药生产厂家的品种,使用农药新品种应该在当地通过试验、示范,证明是可行的。(5)对于大多数病虫害,不要总是购买同一种有效成分的药剂,应该轮换购买不同的品种。(6)要求农药销售者提供农药的处方单,购买农药时应索要发票,使用时或使用后如发现为假劣农药,应该保留包装物;出现药害,应该保留现场或拍下照片,并及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处。购买放心农药,应参照以下原则:(1)选购农药首先要查看农药标签,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的农药产品不能购买;(2)无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产品不得购买;(3)过期而无使用效能的农药不得购买;购买放心农药(4)没有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农药产品不得购买;(5)变质的农药产品不得购买。多数情况下田间一发生病虫害农民朋友就要打药,其实这一做法不一定正确。是否需要防治,必须全面考虑以下几点:(1)考虑经济上是否合算。投入的病虫害防治费用起码应该和挽回病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相等才合算。若病虫害较轻,造成损失不大,施用农药反而增加生产成本,这时就不必进行药剂防治。(2)看病、虫的发生数量(或密度)。若发生数量较少或密度很低,也不一定要进行药剂防治。(3)考虑天敌和其他环境因素对病虫害发生的影响。如田间害虫数量较多,但天敌数量也很大,可以达到控制害虫的目的,造成经济损失较小,则不必施药。现代植保使用农药防治病虫草害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1)正确诊断。用药之前先对病虫草害进行正确诊断。(2)对症下药。根据病虫草害种类及其为害特点,选用农药种类和剂型。(3)适时施药。根据病虫草害的发生规律,抓住其薄弱环节,选择适当用药时间。(4)合理确定用药量和施药次数。不要盲目增加用药次数和随意加大用药量或提高浓度,否则会使作物发生药害,污染环境,并刺激其产生抗药性。(5)选择适当的用药方法。应根据具体条件选用适当的施药方法,提高防治效果。(6)交替轮换用药。选用作用靶标不同的农药交替轮换使用,减缓抗药性的产生。(7)合理混用农药。合理混用可以防止害虫产生抗药性,同时起到兼治增效的作用,还可以减少用药次数。植保信息获取途径确定农业病虫草害的施药适期应注意以下方面:(1)要在有害生物生育活动中最薄弱的环节施药。一般害虫处于幼龄期,对药剂抵抗力弱,也有很多病虫害生活习性中有着致命的弱点,这些都是施药的有利时期。(2)要在有害生物发生初期施药。(3)要在农作物抗性较强的生育期施药,这样才不容易发生药害。(4)要在农作物最易受病虫害侵害的时期施药。(5)要避免在天敌繁殖高峰期施药,这样可避免杀害大量的天敌,达到保护天敌的目的。选择施药时间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应选择好天气施药:田间的温度、湿度、气流、光照和雨露等因素都影响着施药质量。下大雨时作物上的药液被雨水冲刷,不但降低了药效,而且污染环境。刮大风时,药雾随风飘扬,使病菌、害虫、杂草表面接触到的药液减少,即使已附着在作物上的药液,也易被吹拂挥发、震动散落,大大降低防治效果;刮大风时易使药液飘落在施药人员身上,增加中毒机会;刮大风时如果施用除草剂,易使药液飘移,有可能造成药害。应避免在雨天及风力大于3级(风速大于4米/秒)的条件下施药。(2)应选择适宜时间施药:施药人员如果在气温较高时施药,农药挥发量增加,田间空气中农药浓度上升,加之人体散热时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农药经皮肤和呼吸道吸入量会增加,引起中毒的危险性增加。为避免农药中毒事件的发生,喷雾作业应避免在夏季中午高温(30℃以上)的条件下施药。夏季高温季节喷施农药要在10时前和15时后进行,对光敏感的农药选择在上午10时前或傍晚施用。此外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应超过6小时。植物生长调节剂也是农药的一种,每种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农药标签上都标明了其适宜的作物、施药时期、次数及浓度,使用时间要求严格,必须在适宜的时期使用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一般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在植株生长的关键时期使用。如赤霉酸喷施葡萄果穗能够起到保花保果、促进果粒膨大、增加产量,提高商品性状的效果。一般在开花后1周左右用赤霉酸处理果穗,处理时间晚,起不到保果效果,还易造成果实开裂。又如大棚栽培番茄采用2,4-D蘸花,既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坐果率,又可促进果实膨大,增加番茄产量。番茄蘸花的时间应在雌花花瓣完全展开,且伸长到喇叭口状时,用毛笔蘸药液涂到花柄上效果最好。番茄开花前蘸花,易抑制番茄果实的生长,形成僵果:开花后至幼果期使用,会降低保花效果,也易造成幼果开裂。施药人员应符合如下要求:(1)施药人员应身体健康,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安全用药及安全操作的知识,具备一定的植保知识。严禁老人、儿童、体弱多病者,以及经期、孕期、哺乳期妇女参与施药用药。(2)施药人员不得穿短袖上衣和短裤进行施药作业。施药人员施药时需要穿着防护服,厚实的防护服能吸收较多的药雾而不至于很快进入衣服内沾染皮肤。施药人员施药过程中切勿进食、饮水或吸烟。在工作状态严禁旋松或调整任何部件,以免药液突然喷出伤人。施药作业结束后,要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换上干净衣服,尽快把防护服洗干净并与日常穿戴衣服分开。农药常见的施用方法有:喷雾法、喷粉法、撒施法、泼浇法、灌根法、拌种法、种苗浸渍法、毒饵法、涂抹法、熏蒸法等。要准确计算农药制剂和配料用量,首先要仔细、认真阅读农药标签和说明书。农药制剂取用量要根据其制剂有效成分的百分含量、单位面积的有效成分用量和施药面积来计算。商品农药的标签和说明书中一般均标明了制剂的有效成分含量、单位面积上有效成分用量,有的还标明了制剂用量或稀释倍数。如果农药标签或说明书上已注有单位面积上的农药制剂用量,可以用下式计算农药制剂用量:农药制剂用量[毫升(克)]=单位面积农药制剂用量[毫升(克)/亩6① 1亩≈667平方米,全书同。]×施药面积(亩)如果农药标签上只有单位面积上的有效成分用量,其制剂用量可以用下式计算:安全、准确配制农药,应遵守以下原则:(1)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时,配药人员应戴必要的防护器具,孕妇、哺乳期妇女不能参与配药。(2)计算出制剂取用量和配料用量后,要严格按照计算的结果量取或称取。农药称量、配制应防止溅洒、散落。液体药要用有刻度的量具,固体药要用秤称取。量取好药和配料后,要在专用的容器里混匀。混匀时,要用工具搅拌。(3)不能用瓶盖倒药或用饮水桶配药;不能用盛药水桶直接下河取水。由于配制农药时接触的是农药制剂,有些制剂有效成分相当高,引起中毒的危险性大,在配制时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4)配制农药应在离住宅区、牲畜栏和水源远的场所进行,药剂随配随用,已配好的应尽可能采取密封措施,开装后余下的农药应封闭在原包装内,不得转移到其他包装中(如喝水用的瓶子或盛食品的包装)。(5)处理粉剂和可湿性粉剂时要小心,防止粉尘飞扬。如果要倒完整袋可湿性粉剂农药,应将口袋开口处尽量接近水面,站在上风处,让粉尘和飞扬物随风吹走。(6)喷雾器不要装得太满,以免药液泄漏,当天配好的,当天用完。(7)配药器械一般要求专用,每次用后要洗净,不得在河流、小溪、井边冲洗。农药混用应注意以下事项:(1)不应影响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农药混用时有时发生化学变化,导致其有效成分分解失效。菊酯类杀虫剂和二硫代氨基酸类杀菌剂在较强碱性条件下会分解,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类农药对碱性也比较敏感。酸性农药与碱性农药混用后会发生酸碱中和反应,从而破坏了其有效成分。(2)不能破坏药剂的物理性状。两种乳油混用,要求仍具有良好的乳化性、分散性、湿润性、展着性能;两种可湿性粉剂混用,则要求仍具有良好的悬浮率及湿润性、展着性能。如果混配后药液中出现分层、絮结、沉淀等现象,则表明两种农药不能混用。(3)农药混用要讲究经济效益。除了使用时省工、省时外,混用一般应比单用成本低些。较昂贵的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杀虫剂混用、较昂贵的新型内吸性杀菌剂与较便宜的保护性杀菌剂混用,都比单用的成本低。(4)注意混用药剂的使用范围。混用农药时,要明确农药混用后的使用与其所含各种有效成分单剂的使用范围之间联系与区别。混用农药必须在使用上有自己的特点,这样混用才有效果。农药混用不能先混合两种单剂,再用水稀释。一般是用足量水先配好一种单剂药液,再用这种药液稀释另一种单剂,以避免发生不良反应。这要看情况而定。微生物农药的有效成分一般为活性孢子,所以不能与化学杀菌剂混合使用,如果一起喷施,化学杀菌剂会杀死生物菌剂里的有效成分,降低药效发挥。但是微生物农药可以和多数化学杀虫剂混用。不同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混用,但是应合理混用。只有合理混用才能起到提高药效、避免药害的作用。生产上如要混合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充分了解混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特性和相互作用(促进、互补、拮抗)。例如,萘乙酸诱导的根比较粗短,而吲哚丁酸诱导的根比较细长,两者合理配合使用对扦插生根起到很好的促进和互补作用;细胞分裂素类物质能促进细胞的增多,赤霉酸能拉长膨大细胞,两者混合使用,能起到减少生理落果、保花保果、加速幼果发育的作用。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部分植物生长调节剂混合制剂,如多效唑·甲哌混剂为三唑类与季铵盐类植物生长调节剂混用,能抑制赤霉素的生物合成,使细胞的伸长受到抑制,起到了使小麦控旺长、抗倒伏、增加产量的效果。复硝酚钠·萘乙酸混剂可促进植物生长发育和生根,又能促进开花、防止落花落果,改善品质,提高产量,在很多植物上都能使用,适用时期也较长。需要注意的是在不明确混用效果时,应严禁随意混用,尤其是两者酸碱度差异较大时更不可盲目混用。另外,植物生长调节剂混用后应尽快使用,以免长久放置影响药效。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其他农药混用必须在充分了解混用农药之间增效或拮抗作用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可行。在不明确混用效果时,严禁将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其他农药随意混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其他农药混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药剂应现混现用。(2)药剂混用时,不经过试验不可随意改变其使用浓度。(3)混用的成分酸碱度差异较大时,不可盲目混用。如矮壮素等偏酸性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4)抑制型植物生长调节剂避免与肥料及促进型农药混用。(5)植物生长调节剂与除草剂混用时,应考虑不能加重作物药害。(6)两种药剂使用时期不同,不可混用。(7)混用成分之间不能产生拮抗作用。其实毒性和药效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分别指不同的对象而言。毒性是指药剂对人畜为害程度;药效是指药剂实际用于防治病虫害的效果。这两者有一定的相关性,既有一致的也有不一致的,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利用种衣剂拌种应注意以下事项:(1)选择国家定点农药厂生产的种衣剂型号,要购买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号及标准证书的产品。(2)运输种衣剂和使用包衣种子时,一定要有防护措施,要戴上口罩和专用手套,严防触及皮肤、眼睛等。如种衣剂溅到皮肤上,应及时用肥皂水冲洗,触及眼睛要用清水冲洗15分钟,误入口中,应送医院及时治疗。(3)种子包衣或播种时不能抽烟、吃东西、徒手擦脸和眼,包衣结束后要立即脱下工作服和防护用具,彻底清洗脸、手后方可饮食,以防中毒。(4)种衣剂、包衣种子及其器具在贮运中要妥善保管,以防人畜中毒和污染环境。(5)包衣种子只能用聚丙烯纺织袋或塑料袋包装、运输。袋子用后要妥善处理。(6)药的浓度要适当。如果浓度过大会抑制植物的生长发育,造成种芽的根部肿胀、变形、扭曲,甚至发生药害。用户需根据当地种衣剂使用说明,严格按着说明书进行拌种,请勿随便改变种衣剂的浓度。做到精准施药主要把握两点:一是要严格按照标签说明用药,不随意加大药量;二是要有精准的量具,避免随意估计,模糊用药,尤其是在使用激素类农药时,要严格控制药量。每种农药都有一定的稳定性。稳定性弱的农药如果配好后不用,其中的有效成分就会在光照、高温或低温、久置之下分解,从而影响药效的发挥。选购施药器械应注意以下几点:(1)了解作物的栽培及生长情况。(2)了解防治对象的为害特点、施药方法和要求。(3)了解防治对象的田间自然条件及所选施药机械的适应性。(4)了解所选施药机械详细信息,如所选施药机械在作业中的安全性,产品是否经过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并且合格,产品有无获得过推广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是否稳定,售后服务等。(5)了解打算购买的药械实际使用情况以作参考。根据防治面积、防治对象、防治区域的特点,配备的劳动力、机具使用的难易程度和要求的作业速度等,施药器械应满足下列主要农业技术要求:(1)应能满足农业、园林花卉、林业等不同种类、不同生态以及不同自然条件下对植物病虫草鼠害等的防治要求。(2)能满足不同植物、不同生长形态以及不同剂型农药的喷洒要求。(3)应能将液剂、粉剂、粒剂等各种剂型的农药均匀地分布在施用对象所要求的施药部位上。(4)使用的农药有较高的附着率、较少飘移损失。(5)机具应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较好的使用经济性和安全性。(6)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尽可能减少喷洒农药过程中对土壤、水源、害虫天敌以及环境的污染与损害。施药器械通常是按喷施农药的剂型种类、用途、动力配套、操作、携带和运载方式等进行分类,主要种类如下:(1)按施液量多少分类:可分为常量喷雾(>150升/公顷)、中容量喷雾(50~150升/公顷)、低量喷雾(5~50升/公顷)、超低容量(0.5~5升/公顷)喷雾机具等。低容量及超低容量喷雾机喷雾量少、雾滴细、药液分布均匀、工效高,是目前施药技术的发展趋势。(2)按施用的农药剂型和用途分类:可分为喷雾机、烟雾机、喷粉机、拌种机、撒粒机和土壤消毒机等。(3)按配套动力分类:可分为手动施药机具、小型动力喷雾喷粉机、大型悬挂、牵引或自走式施药机具和航空喷洒设备等。(4)按雾化方式分类:可分为液力式喷雾机、气力式喷雾机、离心式喷雾机、静电喷雾机和热力喷雾机等。(5)按操作、携带和运载方式等分类:可分为手动喷雾器、小型动力喷雾机具、大型动力喷雾机具等。(1)横喷杆式。这是常用的一种机型,喷杆水平配置,喷头直接装在喷杆下面。(2)吊杆式。在横喷杆下面平行地垂吊着若干根喷雾杆。作业时横喷杆和竖喷杆上的喷头对作物形成门字形喷洒,使作物的叶面、叶背都能较均匀地被雾滴覆盖。(3)气流辅助式。这是一种新型喷雾机,在喷杆上装有一条气袋,气袋下面对着每个喷头的位置开有一排出气孔。作业时由风机往气袋里供气,利用风机产生的强大气流,经风袋下方的小孔产生下压气流,将喷头喷出的雾滴带入株冠丛中,提高了雾滴在作物各个部位的附着量,增强了雾滴的穿透性,使其可穿入浓密的作物中。作业时喷雾装置还可根据需要调整前后角度,大大降低了飘移污染。每班次作业后,应在田间用清水仔细清洗药液箱、过滤器、喷头、液泵、管路等部件。清洗方法:(1)药液箱中加入少量清水,启动机具并喷完,反复1~2次。(2)下一个班次如更换药剂或作物,应注意两种药剂是否会产生化学反应而影响药效或对另一种作物产生伤害。此时,可用浓碱水反复清洗多次,也可用大量清水冲洗后,用0.2%苏打水或0.1%活性炭悬浮液浸泡后再用清水冲洗。(3)泵的保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4)当防治季节过后,机具长期存放时,应彻底清洗机具并严格清除泵内管道内的积水,防止冬季冻坏机件。拆下喷头清洗干净并用专用工具保存好,同时将喷杆上的喷头座孔封好,以防杂物、小虫进入。(5)喷杆喷雾机应将轮胎充足气,并用垫木将轮子架空。(6)将机具放在干燥通风的机库内,避免露天存放或与农药、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热烟雾机是利用内燃机排气管排出的废气热能使农药形成烟雾微粒的烟雾发生机。热烟雾机按照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肩挂式、背负式、手推式等多种;按照工作原理可分为脉冲式、废气舍热式、增压燃烧式等形式。目前常见的是脉冲式烟雾机。选择热烟雾机的使用时间应注意以下事项:(1)热烟雾机的使用应避免晴天中午的高温时段。在晴天中午因日照的关系,植物叶片的温度高于周围空气的温度,会导致烟雾颗粒的“热致迁移”效应,农药微粒不能很好地沉积在植物叶片上。(2)热烟雾机最好在傍晚前后使用,使用后关闭棚室,让农药烟雾颗粒在棚室内充分飘散运动,均匀地沉积在植物各个部位。(3)热烟雾机在阴雨天可以全天使用。(4)因热烟雾机是一种空间处理技术,适合温室作物中后期病虫害防治,不适合作物苗期使用。使用热烟雾机应注意以下事项:(1)在作业结束、加药或中途需要停机时,一定要先关掉药液开关,等到烟雾机没有烟雾喷出时方可将发动机熄灭。(2)作业季节结束后,应放净燃油箱的燃油及药液箱内的剩余药液,将烟雾机保养后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场所。(3)当温室内温度较高或有明火时,切不可进行烟雾作业。(4)温室大棚使用热烟雾机时,应避免喷头直接对准植物叶片喷雾,采用对空放烟雾的方式。一是因为热烟雾机喷出的烟雾温度较高,烟雾机出口的温度可达60℃以上,如果作物叶片距烟雾机出口非常近,就有可能造成叶片灼伤;二是有机溶剂配制的烟雾剂,有机溶剂过量时也会造成植物药害。(5)采用热烟雾机时,操作人员应由内向外移动;也可以把烟雾机放置在门口,朝向室内喷射烟雾。(1)喷施农药前,施药人员应仔细检查喷雾器的开关、接头、喷头等处是否拧紧,药桶有无滴漏,以免漏出药液毒害人体、污染环境、产生药害。(2)喷施农药过程中,发生喷头堵塞、接头处滴漏等故障,应先用清水冲洗喷头、接头等处后,再予以排除。禁止用嘴吹喷头或滤网,也不能用金属物体捅喷头孔。(3)清洗。喷雾器停用后,要把药液桶、胶管、喷杆等部件的外表擦洗干净。多数农药对喷雾器都有一定的腐蚀作用,尤其波尔多液腐蚀性很强。喷雾器停用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并特别注意清除打气筒上的油垢和药液桶底凹部的泥土。(4)认真检查、保养喷雾器各个部件。要在螺丝固定的部位或者经常受到磨损的地方涂上甘油。要及时修配好损坏的部件,以便下次使用。要把喷雾器放在干燥通风的仓房,不可放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更不要露天存放。旧型喷雾器大都是多年前一些乡村级的小型加工厂生产的小型喷雾器,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跑、冒、滴、漏”现象。使用旧型喷雾器容易造成以下为害:(1)旧型喷雾器喷头单一,雾化效果差,喷雾时容易造成药液大量流失,导致防治效果差,用药成本增加;雾化效果差也容易导致个别被喷施过农药的作物农药残留过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2)使用旧型喷雾器喷洒时容易造成农药飘移,给不需要施药的农作物造成损失。(3)旧型喷雾器质量低劣,使用寿命短。(4)旧型喷雾器对使用者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到人身安全。把喷头对着靶标直接喷雾就是定向喷雾,也称为针对性喷雾。此法喷出的雾流朝着预定的方向运动,雾滴能较准确的落在靶标上,较少散落或飘移到空中或其他非靶标上。精准施药技术是在研究田间病虫草害相关因子差异性的基础上,获取农田小区病虫害存在的空间和时间差异性信息,将农药使用技术与地理信息系统、定位系统、传感器、计算机控制器、决策支持系统、变量喷头等装置进行有效结合,实现仅对病虫草害为害区域进行按需定位喷雾的施药方法。该技术实现了固定区域的定量施药作业,可以随各区域受害程度及其环境情况不同适当调整农药施用量,避免农药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精准施药防飘喷雾施药技术是采用新型雾化方式和改变喷雾流向的方法,利用防飘装置产生的特定轨迹的流向胁迫极易飘失的细小雾滴定向沉积,从而提高农药雾滴在作物上附着率的施药技术。主要有罩盖和导流挡板两种防飘喷雾技术。(1)罩盖防飘喷雾技术:分为两种。气力式罩盖喷雾是通过外加风机产生的气流改变雾滴的运动轨迹,如风帘、风幕、气囊等装置;机械式罩盖喷雾是通过外加罩盖装置,改变雾滴运动轨迹。(2)导流挡板防飘喷雾技术:在喷头的上风向处安装倾斜的挡板,改变雾滴流向;同时,在作业时挡板可以拨开冠层,使雾滴能更好地穿透,到达靶标的中下部。目前,防飘喷雾施药技术主要应用在大田作物病虫害防治。减少农药用量及施药次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把握病虫防治关键时期。在关键防治时期用药,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比如防治夜蛾科害虫掌握在幼虫3龄以前用药,可提高防控效果。(2)在温湿度适宜的条件下用药,避免在刮大风、下大雨时施药。(3)选择合适的药械,尽量做到均匀喷施。作物全生育期,如不控制同种农药的用药次数,会引起如下不良影响:(1)容易产生抗药性。(2)容易引起农药残留超标。使用除草剂进行土壤封闭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除草剂进行土壤封闭时必须选择浇水或降水后土壤湿度较大时进行。干旱土壤墒情较差情况下防除杂草效果不理想,因此在干旱条件下要提前浇好“封闭”水,使田间墒情较好。(2)作物刚露头时不宜使用,在制种田、沙性土壤地块也不宜使用。(3)施药后24小时内遇到大雨,应及时补喷。(4)喷药后及时清洗喷雾器。(5)喷药后1周内不得从事农事活动,防止破坏除草剂药层。灭生性除草剂是一种非选择性除草剂,它对杂草和作物均有伤害作用。其特点是见绿杀绿,杀草速度快,2~3小时见效,3~4天内死亡,杀草不除根,药剂落到土壤上快速分解。所以使用灭生性除草剂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矮秆作物上施用要加防护罩,压低喷头,避免药液飘移。(2)对水时一定要用清水。(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4)用完后清洗干净喷雾器。2,4-D丁酯主要用于小麦田防治阔叶杂草,是一种活性很强的除草剂。西瓜、棉花等阔叶作物对2,4-D丁酯非常敏感,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药害事件的发生。因此喷施2,4-D丁酯的喷雾器要单独保管,即使清洗干净也不能再用于阔叶作物上的病虫草害防治,以免造成药害。在施用过程中要选择无风或微风天气,压低喷头,加装防护罩,避免飘移到西瓜等周围敏感作物上造成药害。在蔬菜田使用除草剂要注意以下事项:(1)苗前用药:蔬菜田化学除草,多采用土壤处理。(2)均匀喷药:喷施时要经常摇动,保证均匀喷药,否则下层药液浓度过高,容易引起药害。(3)设施栽培减量用药:保护地等设施栽培的土壤温度高、湿度大、药效高,所以用药量应较露地蔬菜田减少20%~30%,以免蔬菜发生药害。(4)土壤湿润:在施用除草剂的过程中,要求地面平整、土粒细碎、湿润,这样不但可以保证施药均匀,而且可以给杂草萌发创造有利条件,使杂草萌发一致,从而达到一次用药杀死大部分杂草的目的,提高除草效果。(5)选用持效期短的除草剂:根据不同的蔬菜品种和生长期的长短,原则上应选用持效期适宜且短的除草剂为好,以减少除草剂残留污染的时间,确保食用安全。长残效除草剂的特点是除草效果好,杀草谱宽,用药量少,使用方便,用药成本低。其缺点是在土壤中残留时间长,一般可达2~3年,长的可达4年以上,在连作或轮作农田中极易造成对后茬作物的药害,减产,甚至绝产。常见长残效除草剂有莠去津、氯嘧磺隆、氯磺隆、甲磺隆、咪草烟、氟磺胺草醚等。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应注意以下事项:(1)注意不能以药代肥:植物生长调节剂不能代替肥水及其他农业措施,即使是促进型的调节剂,也必须以充足的肥水条件才能发挥其作用。(2)不要随便改变浓度:农作物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浓度要求比较严格,浓度过大,会造成农作物叶片增肥变脆,出现叶片畸形、干枯脱落,甚至全株死亡;浓度过小,则达不到应有的效果。(3)注意适时使用:要根据所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种类、气候条件、药效持续时间和栽培需要,选择最佳使用时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投入。(4)不要随意混用:必须在充分了解混用农药之间的增强或抵抗作用的基础上,才能决定几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混用或与其他农药混用是否可行,千万不要随意混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方法较复杂,应根据其作用特点选择适宜的施药方式,如茎叶喷雾、浸幼果、拌种、熏蒸等。施药方式正确,既能使植物生长调节剂起到好的调节效果、节省药剂,也有利于防止作物产生药害。目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使用方式如下表。施药方式调节目的举例施药器械注意事项茎叶喷雾粮食作物、叶菜类蔬菜增产喷雾器配置圆锥喷头,均匀喷施叶片正反面植株矮化喷雾器配置圆锥喷头,均匀喷施叶片正反面棉花脱叶喷雾器配置圆锥喷头,均匀喷施叶片正反面浸(喷)瓜胎水果、茄果类蔬菜提高坐果率喷雾器或盛药器皿根据药剂特性,在幼果适当大小时浸蘸(喷雾)浸泡枝条插条生根盛药器皿仅使生根部位着药鲜切花保鲜盛药器皿将鲜花枝条基部插入浸泡药液定向喷果改善果形、着色喷雾器配置圆锥喷头,在果实生长适宜阶段均匀喷施果实果实催熟喷雾器果实采后均匀喷雾浸种或拌种提高种子发芽率盛药器皿使种子均匀着药抹芽、涂芽眼或幼芽葡萄打破休眠盛药器皿、毛刷使芽眼均匀着药烟草抑芽盛药器皿、毛刷使幼芽均匀着药熏蒸马铃薯抑芽热雾机将作物置于有熏蒸剂的空间、密闭熏蒸水果保鲜药剂自然挥发将作物置于有熏蒸剂的空间、密闭熏蒸表 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使用方法促进茎叶生长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有赤霉酸、苄氨基嘌呤、羟烯腺嘌呤、烯腺嘌呤、芸薹素内脂、胺鲜酯。另外,复硝酚钠(钾)、三十烷醇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促进作物的茎叶生长。能诱导作物抗逆性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有芸薹素内脂、复硝酚钠、吲哚乙(丁)酸、萘乙酸、S-诱抗素、超敏蛋白等。这些产品使用后,能诱发植物的抗逆潜能,达到抗旱、抗寒、抗病等目的。例如,小麦苗期、扬花期和齐穗期,喷施芸薹素内脂,可提高小麦抗逆能力,增加产量。在大豆幼苗期、初花期用芸薹素内脂叶面喷雾,可提高抗逆性。另外,矮壮素、多效唑、烯效唑等植株矮化剂及氯吡脲也有一定的提高抗逆性作用。矮壮素、多效唑、烯效唑、调环酸钙、甲哌嗡、氟节胺、抗倒酯等生长延缓剂能抑制植物亚顶端分生组织,可抑制节间伸长而不抑制顶芽生长,有控制植物株高、缩短节间、增加茎粗,起到防止植物倒伏、调节株型的作用。能促进植物发芽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有赤霉酸、吲哚丁酸、萘乙酸、苄氨基嘌呤、单氰胺等,抑制植物发芽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有氯苯胺灵、抑芽丹、仲丁灵、二甲戊灵、氟节胺等。常见可以促进坐果或疏果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有萘乙酸、2,4-D钠盐、赤霉酸、氯吡脲、复硝酸钠、三十烷醇等。这些植物生长调节剂在使用时需按照农药标签的要求,严格控制施药时期、施药浓度和选择适宜作物及品种。否则起不到坐果与保果作用,反而可能会造成减产。不是所有的蔬菜、水果都需要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根据作物的生长发育、器官形成及采后贮藏运输的需求,可将蔬菜、水果分为需要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和可不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两种类型。在生菜结球拳头大小时,把1克赤霉素粉剂分成6份,用酒精溶解后1份对水15千克均匀喷雾,可增产10%以上,并可提早成熟1周。注意结球不平均地块不要使用。不可以。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作用机制不同,植物生长调节剂对植物有调节作用,调节作用是双向的,既可以是促进作用,也可以是抑制作用,而肥料对植物主要是促进作用,是单向的。水溶性肥料随意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一方面,可能造成有效成分之间的相互作用,降低药效或加重药害;另一方面,植物生长调节剂与肥料一起使用,其浓度很低,起不到应有作用,如果加大用量,会造成肥料浪费;而且使用方法和时间若不合适,不仅效果差,甚至产生相反效果或药害等问题。农业部规定,水溶肥料生产企业在申请肥料登记时,应书面承诺申请登记的水溶肥料产品没有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成分;禁止在水溶肥料标签上标注具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功效、夸大宣传产品功能等内容。对发现违规的,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严肃查处。喷施活孢子生物制剂要注意水的温度、环境温度和湿度,以及用药前后化学杀菌剂使用的间隔期等因素。温湿度不合适,会影响孢子活性,抑制其萌发;喷施时间离化学杀菌剂间隔太近,化学药剂会杀灭活性孢子。冬小麦中后期“一喷三防”是指将杀虫剂、杀菌剂及叶面肥等混合后对水进行喷雾,该技术可通过一次施药达到防治病害、防治虫害、防早衰等多重目的,是一项经济有效的实用技术。根据华北地区冬季、春季干旱少雨、温度略偏高的气候特征,“一喷三防”着重以防白粉病、麦穗蚜及防止干热风为主。当小麦抽穗至灌浆期,当小麦孕穗期至抽穗期,白粉病病株率达20%或病情指数达10以上,百株蚜量达500头以上,小麦就可以实施小麦“一喷三防”技术。冬小麦中后期“一喷三防”有以下3种配方:(1)亩用15%三唑酮可湿性粉剂50~70克+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0~30克+磷酸二氢钾100克。(2)亩用15%三唑酮可湿性粉剂50~70克+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0克+80%敌敌畏乳油50毫升+磷酸二氢钾100克。(3)亩用30%己唑醇悬浮剂5克+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0~30克+天达2116叶面肥50克。受药害的作物,按症状不同可分为急性药害、慢性药害和残留药害3种。(1)急性药害症状:急性药害发生很快,一般在施药后2~5天就会出现,表现为:烧伤、凋萎、落叶、落花、落果、卷叶畸形、幼嫩组织枯焦、失绿变色或黄化、矮化、发芽率下降、发根不良等。(2)慢性药害症状:农药施用后药害不马上出现,症状不明显,主要是影响农作物的生理活动。大多数表现为光合作用减弱、生长发育缓慢、延迟结果、着花减少、颗粒不饱满、果实变小畸形、产量降低或质量变差、色泽恶化等。鉴别慢性药害一般应与健康作物进行比较。(3)残留药害症状:是由残留在土壤中的农药或其分解产物引起的。这一类的药害,主要是因为有些农药残留期较长,影响了下茬作物的生长。农作物产生药害主要由于以下几方面原因:(1)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包括在农药中添加国家禁用农药、未登记农药成分、农药有效成分含量或主要技术控制项目不合格,或农药产品中混有有害杂质等。(2)未按规定使用农药。如将灭生性除草剂用于农作物,或将农药施用于敏感作物上等;此外,擅自加大药量或重复施药、农药使用中飘移、喷雾器未清洗干净都可以导致药害的发生。(3)气候环境影响。如果农药使用过程中未考虑气温、土壤水分、农作物生长状态等因素,就有可能发生药害。(4)农药标签不规范。少数农药生产企业擅自扩大农药使用范围,在未经试验、示范的情况下大规模使用容易造成作物药害的发生。(5)残留期长的除草剂容易造成下茬作物药害。任何作物对除草剂都不具有绝对的耐性或抗性,而所有除草剂品种对作物与杂草的选择性也都是相对性的,在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与正确的使用技术时,才能显现出选择性而不伤害作物。在除草剂大面积使用中,作物产生药害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有的是可以避免的,有的则是难以避免的。(1)挥发与飘移:高挥发性除草剂(如2,4-D丁酯)在喷洒过程中,小于100微米的药液雾滴极易挥发与飘移,致使邻近的敏感作物及树木受害。而且喷雾器压力愈大,雾滴愈细,愈容易飘移。(2)土壤残留:有些除草剂在土壤中持效期长、残留时间久。这些除草剂易对轮作中敏感的后茬作物造成伤害,如玉米田施用莠去津,对后茬大豆、甜菜、小麦等作物有药害;大豆田施用甲氧咪草烟、氟乐灵,对后茬小麦、玉米有药害;小麦田施用氯磺隆,对后茬玉米、黄豆等作物有药害。(3)混用不当:不同除草剂品种间以及除草剂与杀虫剂、杀菌剂等其他农药混用不当,也易造成药害。此类药害,往往是由于混用后产生的加成效应或干扰与抑制作物体内对除草剂的解毒系统所造成的。(4)用药时期掌握不当:如在小麦3叶前或拔节后使用2,4-D丁酯,小麦容易出现药害;在玉米5叶期后使用烟嘧磺隆药害风险加大,等等。(5)用药量不当:除草剂应严格用量,药量少了,除草效果受到影响,药量大了容易出现药害。所以,当除草剂使用前应向植保技术人员或厂家技术人员咨询,确认无误后再使用,不要随意增加或减少用量。(6)药械性能不良或作业不标准:如多喷头喷雾器喷嘴流量不一致、喷雾不均匀、喷幅连接带重叠、喷嘴后滴等,造成局部喷液量过多,使作物受害。(7)误用:过量使用、使用时期不当或使用的除草剂品种不对都易产生药害,如在小麦拔节后使用百草枯或2,4-D丁酯,往往会造成严重药害。(8)除草剂降解产生有毒物质。(9)异常不良的环境条件(高温、低温、光照、土壤环境等)也可诱发药害发生。(10)人为破坏。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不当会产生药害。一般超量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极易对作物造成药害,在不合适的时机或不利的环境条件下用药有时也会导致作物药害,此外,在没有登记的作物上使用,也极易产生药害。因此,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登记作物、生长时期和使用方法施用,尤其不要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植物生长调节剂因种类和作用方式不同,产生的药害症状也是千差万别。常见的症状有根茎尖端膨大、新叶卷曲畸形、根茎叶生长停滞、果实畸形或裂果、落花落果等,重者影响作物产量、营养品质及口感风味。如缩节胺等使用不当,就会造成矮化;膨大剂使用不当,会造成果实品质下降,贮存期或货架期缩短。注意以下事项有助于避免药害发生:(1)坚持先试验后推广应用。(2)严格掌握农药使用技术。合理选用农药、称准农药剂量、配准农药浓度、掌握好施药时期、采用恰当的施药方法。(3)喷雾器专用。用过后彻底清洗喷雾器。(4)对某些蔬菜敏感的药剂要记清楚。农作物发生药害初期,可采取如下方式进行补救:(1)喷水淋洗。药害发生初期应喷洒清水2~3次,尽量把植株表面上的药物洗涮掉。同时由于大量用清水淋洗,使植物吸收水分较多,可以对作物体内的药剂浓度起到一定的稀释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轻药害的作用。(2)施肥补救。对于产生叶面药斑、叶缘枯黄或植株黄化等症状的药害,应迅速追施速效肥料增加养分,加速作物恢复能力。(3)喷药补救。针对导致发生药害的药剂,喷施能缓解药害的药剂。如喷洒植物细胞分裂素,可一定程度缓解因喷洒抑制或干扰植株生长的除草剂而产生的药害。产生抗药性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1)有害生物方面。当受到一定剂量农药作用后有害生物有的死亡,其中不敏感的个体则存活下来并繁殖后代。当农药施用剂量增加后,大多数不敏感的个体又致死,存活下来的就是很不敏感的个体,并繁殖后代,这样的后代抗药剂就更强了。留下的抗药性后代产生的抗性可能是天生的,也可能是后天的,这些个体就繁殖了强抗药性的新种群。(2)农药使用技术方面。农药的使用剂量和浓度增加,直接影响抗药性增强;农药的剂型不适合,会降低药效,易使个体诱发产生抗药性;农药在菜上沉积、分布状况不均匀也会产生抗药性。有效避免或延缓病虫产生抗药性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实行综合防治,减少化学防治次数。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利用天敌生物;加强虫情预测预报,适时防治。把农业技术措施、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有机地结合起来,改变单纯依赖化学农药防治的作法。(2)改换农药品种。害虫已经对某种农药产生了抗性,如果继续使用,不仅防治效果降低,加大用量提高防治成本,还会使害虫的抗药性进一步增强,而且会延误防治时机,造成更大的损失。这时最好的方法是停用原用农药,改换农药品种。改换的农药品种和原用的农药品种的作用机制必须有所不同,没有交互抗性。改换农药品种是克服抗药性的一个有效办法,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改换后的农药品种连续单一使用也会使害虫产生抗药性,因此必须注意适时更换农药品种。(3)农药的交替使用。在一个季节或一两年内使用一种或一类农药,然后再换用另一种或另一类杀虫(病)原理不同,没有交互抗性的农药。这样,两种(类)或两种(类)以上的农药轮换使用,就克服了单一、连续使用容易产生抗性的弊病。(4)农药的混合使用。把两种或两种以上有不同杀虫(病)原理的农药混合使用,或再加入少量增效剂,既能提高农药的防治效果,又能克服或延缓抗药性的产生。防止害螨对杀虫剂产生抗药性应采取以下措施:(1)选用对螨的各个生育期都有效的杀螨剂。成螨、若螨和卵往往同时存在,而卵的数量大大超过成螨,选择无杀卵作用的杀螨剂,害螨数量短时虽有下降,但不久群体数量又会回升,需再次施药。一种药剂连续多次使用,宜诱发害螨产生抗药性。(2)选在害螨对药剂最敏感的生育期施药。(3)选在害螨发生初期,种群数量不多时施药,以延长药剂对螨的控制时间,减少使用次数。一般持效期长的杀螨剂品种,1年内尽可能使用1次。(4)防治时不可随意提高用药量或药液浓度,以保持害螨种群中较多的敏感个体,延缓抗药性的产生和发展。(5)不同杀螨机制的杀螨剂轮换或混合使用。农药生产性中毒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1)配药不小心,药液污染手部皮肤,又没有及时清洗;下风配药或施药,吸入农药过多。(2)施药方法不正确,如人向前行左右喷药,打湿衣裤;几架药械同时喷药,未按梯形前进和下风侧先行,引起相互影响,造成污染。(3)不注意个人防护,如不穿长袖衣、长裤、胶靴,赤足露背喷药;配药、拌种时不戴橡皮手套、防毒口罩和护目镜等。(4)喷雾器漏药,或在发生故障时徒手修理,甚至用嘴吹堵在喷头里的杂物,造成农药污染皮肤或经口腔进入人体内。(5)连续施药时间长,经皮肤和呼吸道进入的药量过多;或安排劳力不当,在施药后不久的田内劳动。(6)喷药后未洗手、洗脸就吃东西、喝水、吸烟等。(7)施药人员不符合要求。(8)在科研、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防护不严而发生中毒。施药人员农药中毒应遵循以下原则处理:(1)农药溅到皮肤上,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更换污染物。如溅到眼里,至少用清水冲洗10分钟。(2)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施药,保持冷静,离开现场转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脱掉防护用品,用肥皂水冲洗污染部位,必要时携带农药标签就医。(3)如果当事人已经昏迷,旁人要协助急救。将病人侧卧,头向后,拉直舌头,使呕吐物顺利排出,保存农药标签并及时电话联系医院急救。当事人恢复后数周内不能使用农药,以防发生更严重的症状。中毒咨询电话:010-83132345(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服务电话);急救热线:所在地的120。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农药而发生的中毒叫非生产性中毒,造成非生产性中毒的主要原因包括:(1)乱用农药。如用高毒农药灭虱、灭蚊等。(2)没有妥善保管农药。如把农药与粮食混放,吃了被农药污染的粮食容易中毒。(3)用农药空瓶装油、酒或用农药包装品装食物等。(4)食用近期施药的瓜果蔬菜、拌过农药的种子或农药毒死的畜禽、鱼虾等。(5)施药后田水遗漏或清洗药械,污染了饮用水源。(6)有意投毒或因寻短见服农药自杀等。未用完的农药须遵循以下原则处理:(1)对没有用完的农药一定要单独放在闲置的房间里,并加锁保管好,远离儿童,切勿随心所欲地丢在一边。特别是不可与食物放在一起,因为如果瓶盖拧得不紧,有些液体农药极易挥发,会污染食物,引发食物中毒事件。(2)防止农药混放,防止药、肥混放。农药有的为碱性,有的为酸性,二者不宜放在一起。有的农民朋友把没用完的几种农药倒在一个瓶内,如果是性质不同的农药就会起化学反应,变质失去原来的药效。农药不要和碳铵放在一起,因为碳铵受热后起化学反应成为氢氧化铵,一遇农药,就会导致农药失效。存放农药还要把瓶子的盖盖好拧紧,妥善存放。(3)农药不得受潮和暴晒。农药应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液体农药受潮后,易成固体沉淀失效,粉剂状农药逐渐形成块而变质。农药也不可在阳光下暴晒,暴晒后可能引起爆炸。(4)对用不完的农药,一定要注意保质期,到保质期的不宜再存放。我国目前已禁止使用的杀鼠剂有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强、甘氟和灭鼠硅。目前我国批准登记允许使用的杀鼠剂中磷化锌为急性杀鼠剂;杀鼠灵、氟鼠灵、杀鼠醚、敌鼠钠盐、溴敌隆、溴鼠灵6种抗凝血杀鼠剂为慢性杀鼠剂;生物型杀鼠剂C型肉毒梭菌毒素和D型肉毒梭菌毒素介于急性与慢性之间。老鼠在自然界生存中生物习性最狡猾。一般在取食时先由低等鼠(体弱鼠)试吃,确认没有危险后高等鼠(大部分鼠)才开始取食。在灭鼠工作中人们往往有急于求成的心里,不顾鼠类的生物习性和家畜、人身的安全,人为选用剧毒鼠药。当低等鼠(体弱鼠)吃后马上死去,这就警告了大部分鼠不吃药饵,从而造成杀鼠效率低。此外,使用剧毒鼠药,当死鼠被家畜、猫、狗吃后也会产生二次中毒现象。因此,高效、安全、适口性好、无二次中毒的抗凝血杀鼠剂(溴敌隆等)便成为当前灭鼠的首选杀鼠剂。需要灭鼠的朋友,在购买鼠药时一定要到有经营杀鼠剂农药资格的农药经营部门去购买,在购买时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并认准是否属于国家批准使用的鼠药。切不可购买集贸市场上摊贩销售的鼠药,更不能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剧毒鼠药。科学灭鼠TBS灭鼠技术即围栏捕鼠系统,通过设置在围栏下的捕鼠桶捕获害鼠,它是一种纯物理灭鼠方式,可起到持续控鼠的作用,适用于不同环境农田。TBS灭鼠可采用封闭式围栏和篱壁式两种方式,北京市目前主要采用篱壁式布放方式。在地边设置篱壁式金属围栏(孔径小于1厘米),围栏地上部分45厘米,埋入地下部分15厘米,间隔5米埋设1个捕鼠桶,捕鼠桶上方围栏剪宽约5厘米孔。捕鼠桶内的害鼠要及时清理,以免影响捕鼠效果。毒饵站灭鼠技术是将毒饵投放在有开口的容器中,防止非靶标动物误食的一种安全灭鼠技术。毒饵站灭鼠具有安全、高效、持久、环保、经济五大优点,适于北京市农区所有环境应用。具体的投放方法如下。白地、露地、菜田:采用药带式布放方式,即沿地边、沟渠顺向布放毒饵站,毒饵站间隔20米,每个毒饵站投饵10~15克,相邻药带间隔30米。麦田:采用环状药带布放方式,沿地边10米、30米呈分别进行环状布放,毒饵站间隔20米,每个毒饵站投饵10~15克。林地、果园:采用环状药带布放方式,沿林地、果园周边环状布放毒饵站,毒饵站间隔20米,每个毒饵站投饵10~15克。山区、坡地:采用药带式布放方式,即每个沿坡坎底边顺向布放毒饵站,每个毒饵站投饵10~15克,毒饵站间隔20米。设施保护地:封闭园区采用环状和平行条带式相结合的布放方法。设施区采用平行条带布放方式,即沿设施后墙墙根带状布放毒饵站。办公区的厨房、厕所、库房采用环状布放毒饵站,沿厨房、厕所、库房内外墙根各布放一圈毒饵站,园区四边内沿墙根环状布放毒饵站,毒饵站间隔10~20米,每个毒饵站投饵10~15克;开放式园区采用平行条带式布放方式,即沿设施两个长边外缘各布放两排毒饵站,间隔10~20米,每个毒饵站投饵10~15克。减量控鼠技术是在保证防效的前提下,依据鼠害发生实际,通过改变投饵方式、增加毒饵间距和单堆投饵量以适当下调亩投饵量灭鼠技术,适用于低密度下药物灭鼠方式。减量控鼠技术的投饵方式是从均匀条带式投饵改变成现在的重点区域投饵,每亩投饵量已从原来100~150克小调到25~50克,减少了不必要的浪费和环境污染。具体的投放方法如下。白地、露地菜田:采用药带式投饵法,即沿沟渠两侧顺向按5米间隔成堆布放毒饵,每堆投饵2~4克。麦田:采用环状药带投饵法,沿地边10米、30米布放2条环状药带,堆距5米,每堆投饵2~4克。林地、果园:采用环状药带投饵法,沿林地、果园周边布放一条环状药带,堆距5米,每堆投饵2~4克。山区坡地:采用药带投饵法,即沿每个坡坎底边投放一条药带,堆距5米,每堆投饵2~4克。设施保护地:封闭园区采用环状和平行条带式相结合的投饵方法。设施区采用平行条带投饵方式,即沿设施后墙墙根布放一个药带。办公区的厨房、厕所、库房采用环状投饵方式,厨房、厕所、库房内外沿墙根各布放一个环状药带;园区四边内沿墙根布放一个环状药带,堆距5米,每堆投饵4~8克;开放式园区采用平行条带式投饵方式,即沿设施两个长边外缘各布放一个药带,堆距5米,每堆投饵2~4克。农药废弃包装物主要包括农药箱、瓶、桶、罐、袋等。这些农药废弃包装物如果随意丢在田间地头,就会造成以下为害:(1)废弃农药包装中含有残留农药,一方面随着蒸发,残留农药会进入空气,对大气形成一定污染;另一方面随着雨水的冲刷,废弃农药包装物中的残留农药也会直接进入土壤和农作物,对环境生物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长期的和潜在的为害。(2)目前农药废弃包装中主要以玻璃瓶、塑料瓶、塑料袋、铝箔袋为主,这类农药包装废弃物在自然环境中很难降解,长期积累废弃农药包装物容易在土壤中形成阻隔层,造成土壤通透性和通气性差,影响农作物根系的生长扩展。由于阻隔层阻碍了植株对土壤养分和水分的吸收,废弃农药包装物就会间接导致田间农作物减产。(3)废弃农药包装物长期散落田间、地头,不仅会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而且农药玻璃瓶的碎片也容易导致作业人员和牲畜受到伤害。正确使用农药,可以有效防治农业病虫害,促进农业增产增收,但在农药使用过程中,也不要忽视废弃农药包装物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乃至公共安全存在隐患。在大力提倡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今天,人们在享受农药给病虫害防治方面带来巨大成果的同时,必须想办法避免废弃农药包装物导致的各种为害。农药用完后,盛药的空瓶、空桶、空箱及其他包装物上一般都会沾有农药,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中毒事故。因此农药废弃包装物一定严禁他用,特别注意不要用盛过农药的容器装食物或饮料,也不要随地乱扔或长时间露天堆放。有些农药包装物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再利用,这些包装物可以由经营部门或生产企业统一回收;对回收价值不高的,要远离村庄处集中焚烧,焚烧时人不要站在火焰产生的烟雾中。目前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统一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使用者应把它们集中放在安全的地方保存,分批移送处理部门。处理部门会将农药废弃包装物送到指定单位,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使用农药发生纠纷时,所用农药的检验结果,对责任认定非常重要,因此送检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同时必须注意:未向有关部门投诉、使用者自行送检的,所送样品必须经过销售者认可、双方共同封样;或者自行送检的,所送样品必须经过销售者认可、双方共同封样,或者共同送样。已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应由受理投诉的单位取样送检,所送检的样品必须与使用的样品生产批次相同。应根据使用产生问题的不同,确定检测项目。防效不好的,应重点检测有效成分含量。产生药害的,除有效成分外,还要测定农药辅助指标并同时分析该药剂是否含有导致药害的有害物质。投诉、举报违法经营或使用农药,应注意以下事项:(1)注意投诉一定要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我国的法律规定,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1年的,其申请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2)注意做好农药评判工作。由于农药是特殊的商品,在自己认为其购买的农药有问题时,在投诉前应当向当地农药管理机构申请判定农药标签是否合格。如怀疑农药质量有问题,可向农药检测机构申请农药质量检测,鉴定结果确实为假劣农药时,方可投诉。(3)举报人可通过来人、来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农业、工商等职能部门举报违法经营、使用农药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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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九 茄子生理性病害
出版时间:20151 症状 主要在苗期发生,成株期也有发生。发病时根部不长新根,根皮呈褐锈色,水渍腐烂,地上部萎蔫易拔起。2 主要原因 棚室温度低,湿度大,光照不足,造成根压小,吸水力差。3 防治方法 苗期和棚温低时不要浇大水,最好采用膜下暗灌小水的方式浇水。选晴天上午浇水,保证浇后至少有两天晴天;加强炼苗,注意通风,只要气温适宜,连阴天也要放风,培育壮苗,促进根系生长;按时揭盖草苫,阴天也要及时揭盖,充分利用散射光。1 症状 果实缩小,僵硬,不发个。茄果个头正常但迸裂,露出茄籽。2 主要原因 开花前后遇低温、高温和连阴雪天,光照不足,造成花粉发育不良,影响授粉和受精。另外,花芽分化期温度过低,肥料过多,浇水过量,使生长点营养过多,花芽营养过剩,细胞分裂过于旺盛,会造成多心皮的畸形果,即双身茄。果实生长过程中,过于干旱而突然浇水,造成果皮生长速度不及果肉快而引起裂果。3 防治方法 加强温度调控,在花芽分化期和花期保持25~30℃的适温,最高不能超过35℃;加强肥水管理,及时浇水施肥,但不要施肥过量,浇水过大。施入生物钾肥1~2千克,改善根系生存环境。1 症状 叶片大小正常但深绿,叶缘微外卷皱卷,叶色稍有褪绿,生长点呈簇状。叶片先从叶缘开始变成浅黄色,叶肉逐渐褪绿,呈黄化叶片。2 发病原因 棚室温度低,茄子在寒冷的环境里耐受程度是有限的。温度低于15℃时植株停止生长,在遭遇寒冷,或长时间低温或霜冻时植株本身会产生因低温障碍产生叶片外翻典型寒害症状。生存在寒冷的环境里叶肉细胞会因冷害结冰受冻死亡,突然遭受零下温度会迅速冻死。3 救治方法◎ 选择耐寒、抗低温、弱光的优良品种。如布利塔、安德烈、黑宝、农大601等品种。◎ 根据生育期确定地温保苗措施避开寒冷天气移栽定植。◎ 苗期育苗注意保温,可采用加盖草毡,棚中棚加膜进行保温,抗寒。◎ 突遇霜寒,应进行临时加温措施,烧煤炉,或铺施地热线、土炕、或放置“美喜平”气体30升,降低寒冷造成的对茄子的伤害。◎ 定植后提倡全地膜覆盖,或多层保温覆盖,可有效的保温增温。降低棚室湿度,进行膜下渗浇,小水勤浇,切忌大水漫灌,有利于保温排湿。◎ 有条件的可安装滴灌设施,即可保温降湿还有效的降低发病机会。做到合理均衡的施肥浇水,是无公害蔬菜生产的必然趋势。◎ 喷施抗寒剂。可选用3.4%碧护可湿性粉剂7500倍液(1克药/袋对水15升,或30升美喜平气体直接释放(拿着剪开口的气袋在棚内来回走动2~3圈,直至气体全部放出)或红糖50克对水15升加0.3%磷酸二氢钾喷施。 -
报告八 黄瓜病虫害保健性防控整体解决方案(整体防控大处方)
出版时间:2015全程防控68~78天。预防措施。即用适乐时药液对黄瓜花进行蘸花防灰霉处理。注意细菌性病害,及时选用“阿加组合”即嘧菌酯·春雷·王铜组合施药。 -
报告四 施肥与整地
出版时间:2015栽培模式不同,目标产量不同,基肥及追肥量也各不相同。基肥(底肥)除施用一定量的有机肥外,还要配合一定量的氮、磷、钾化肥。长季节栽培施肥总量增加,底肥占全生育期施肥总量的比例有所降低。原则上短季节栽培底肥中氮肥的施用量是整个生育期氮肥施用总量的20%;全生育期磷肥用量全部作底肥施入土壤中,追肥不再施磷肥;而底肥中钾肥的施用量占整个生育期钾肥用量的40%。以下施肥方案的确定是以番茄目标产量制定,用起来简单易掌握(表2,表3)。适用栽培模式◎冬早春栽培的日光温室和秋延后初冬栽培日光温室,从定植到收获结束5~6个月;◎早春栽培的塑料大棚和秋延后栽培的塑料大棚,从定植到收获结束4~5个月;◎越夏栽培的塑料大棚,主要分布在冷凉地区,无霜期短的高海拔地区,从定植到收获结束5~6个月。全生育期化肥用量◎全生育期氮肥用量70~100千克尿素(含N46%),磷肥用量100~125千克过磷酸钙(含P2O516%),钾肥用量70~90千克硫酸钾(含K2O50%)。若施用其他肥料,可根据有效成分进行换算。基肥用量◎在每亩施4~5立方米有机肥的基础上,依据底肥中化肥量占施肥总量各自不同的比例,应施入尿素14~20千克,过磷酸钙100~125千克,硫酸钾28~36千克。表2 亩产5 000~7 500千克番茄基肥施用方案(番茄单株一般结5~6穗果实)适用栽培模式◎越冬长季节一年一大茬栽培的日光温室,占地10个月以上。全生育期化肥用量◎全生育期氮肥用量150~200千克尿素(含N46%),磷肥用量150~200千克过磷酸钙(含P2O516%),钾肥用量90~160千克硫酸钾(含K2O50%)。基肥用量◎在施6~8立方米有机肥的基础上,应施尿素15~20千克、过磷酸钙150~200千克、硫酸钾20~25千克。表3 亩产10 000~15 000千克番茄基肥施用方案(番茄单株一般结7~13穗)此方案属常规施肥技术,如果同一棚室中连续多年种植同一种蔬菜,应结合测土施肥进行适当的调整,做到合理施肥,延长棚室的使用年限,减少因连作障碍造成的低收益。整地时先将底肥中的有机肥铺施于地面,然后机翻或人工锹翻两遍,使肥料与土壤充分混匀,之后搂平地面。作垄后开沟将底肥中的化肥施入沟中,与土壤充分搅匀后搂平。一般选用高垄种植,垄高15~20厘米,宽40厘米。高垄中间单行种植。行距100厘米,株距33~40厘米。定植前7~10天将垄作好等待定植。